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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

交通事故 2024-09-21 06:51

一、驾驶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

一、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重大交通事故归责原则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因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从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此时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是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处罚。而在量刑方面,也是要考虑到情节、造成的损害结果等等作出处罚。与此同时,承担了刑事责任后,还需要对伤者或者死者家属作出赔偿。

二、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死还能开车吗?

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死亡当然是不能再开车的了。这个时候你的心情也不知道多紧张了。这个时候你比必须第一时间报警,120急救车等。交警也会是不让你再开车的了。所以说开车上路,时刻都是需要小心谨慎的,不开超速车,不开赌气车,不开斗气车。安全第一。

三、帮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结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对借车未尽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具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出借方的责任问题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将车辆借给他人只有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什么情况算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呢?

①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②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③将车辆借给给没有驾照的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持有C2驾照的(仅限自动挡车型),就不能驾驶手动挡车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在借用摩托车前,也需查看其是否符合准驾车型。

《侵权责任法》中第49条、第50条、第51条都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作出了明文规定。“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

个人理解,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合格的驾驶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可以视为出借车主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仍是车辆所有人存在过错。

朋友借车,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一是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二是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三是查“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不要谁问你借都豪爽地掏出来!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明白借车法律上的责任划分,做到心中有数。在生活中,亲戚朋友们借车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即使借车也要“分人”,借给靠谱的人,心里会很踏实,即使发生了事故,对方于情于理的也会负责到底。切记不可为了一时的面子,发生事后不愉快的事情。

四、踩踏如何能致人死?

拥挤踩踏事故造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在于拥挤的人群重力或推力叠加。如果有十来个人推挤或压倒在一个人身上,其产生的压力可能达到1000公斤以上。人的胸腔被挤压到难以或无法扩张,就会发生挤压性窒息。也有死亡案例受害者并非倒地,而是在站立的姿势中被挤压致死。

因为会制造混乱,人们在惊慌意识中是只顾着自己安危,所以在踩踏事件中人们一带摔倒就会被惊慌的人们踩踏过去,而且踩踏过去的人根本不知道踩踏到你什么部位,比如踩踏到要命的部位呢,还有被踩踏人的身体能力.

五、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

醉驾撞死人的,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醉驾撞死人的,会被认定为是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逃逸等严重情节的,还可能判处更重的刑法。

六、开车致人死属于什么罪?

过失撞死人:交通肇事罪

故意撞死人:故意杀人罪

过失撞人后,将受害者带离事故现场致其死亡:故意杀人罪。

七、行人闯红灯致人死案例?

行人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如果人行斑马线有红绿灯,就必须遵守红绿灯,没有红绿灯时可看,当自己要穿越马灯显示红灯,即车辆已停止通过时再过斑马线。

案例1、今年某天,在一什字路囗,绿灯已显示只有3秒就要亮红灯了,前面已有车辆在斑马线前减速让行人先过,而一辆电摩后座还带着一女士,飞驰而来,就为抢这3秒时间冲过什字,结果闯下大祸,将斑马线上一位老妇撞了四、五米远,更严重的,电摩后座上的女士把持不住,从驾驶电摩的人头顶飞出,摔到了十米开外。

后交警处理结果,电摩全责,给老妇全额赔付医药费万余元,而摔出的那位女士就没这么幸运,唉……事故猛于虎。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遵守交通管理法,人人有责!

八、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微伤如何定性?怎样赔偿?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赔偿,醉酒驾驶按以下处罚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九、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是: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5、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理赔没有处理完,事故车能上路吗?

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发生事故的车辆在没有被公安部门扣留的情况下是可以上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