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复核还是全责能不能推翻?
一、交通事故复核还是全责能不能推翻?
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由交警认定,是人来认定就有可能出错误。如果你确实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全责,申请行政复议会有变动,不过,交警一般情况下经历得多,不会犯低级错误,你全责最多波动到主责或者同责,不会无责的。
二、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复核成功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复核成功
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突发事件之一。不幸的是,有时候人们可能会面临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提交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可以是一个有效的途径。本文将提供一份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并给出复核成功的一些建议。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交通管理部门:
我是李明,我想就上个月发生的交通事故提出一份复核申请。事故发生在2022年1月15日,地点在火车路与迎宾路交叉口。事故中我驾驶的车辆与对方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根据目击者和证人的陈述,事故是由对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
以下是我正式提出的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
申请内容:
- 1. 请求对此事故进行复核,以便还原真相。
- 2. 请求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
- 3. 请求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我之所以提出复核申请,是因为我认为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的地方。首先,对方违反了交通规则,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其次,我有目击者和证人的证言支持我的说法。然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认定并不准确,对我的损失和人身伤害没有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此,我希望交通管理部门能给予我的申请重视,并进行公正、客观的复核评估。我愿意提供必要的证据和协助,以确保事故责任能够得到正确的认定。
盼复核成功,维护公正
我深信我提出的复核申请是合理和有充分证据支持的。为了确保复核的成功,我愿意采取以下行动:
- 1. 收集更多证据:我将继续寻找目击者和收集相关证据,以进一步证明对方的违规行为。
- 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有需要,我会寻求法律专家的帮助,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 3. 关注驳回原因:如果复核申请被驳回,我会仔细阅读驳回原因,并根据其提供的指引提出更有力的申诉。
- 4. 坚持维权到底:无论遇到任何困难,我都会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正的处理结果。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可以帮助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公正的处理结果。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记得秉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坚持维权到底。
谢谢您的阅读,祝您交通安全!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完还能复核吗?
当然可以。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四、交通事故复核期间可以修车吗?
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过报警报保险公司报120后,当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有异议或不服的话可提出交通事故复核,受理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出具交通事故复核结果,至于修车时间没有具体时间,只不过一切赔偿都按最终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占比例赔偿!
五、交通事故复核后交警还调解吗?
对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后,交警部门会进行民事赔偿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简易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会被推翻吗?
一般不会被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分为简易和非简易。简易一般指交通事故程度较小,现场责任认定清晰明了,当场容易判定,当事双方无争议,对责任分成认可的事故适用于走简易程序。
另外一种,就是事故较大,现场情况比较复杂,责任需要对照交通法规加以认定,这样就需要走非简易流程。
但,不管是简易和非简易,只要当事双方在认定书上面签字确认了,就代表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认可的文书。这样是不会被推翻的。而如果未签字确认,表示未认可,这需要再走法院程序进行诉讼。
七、到法院推翻交通事故可能性大吗?
第一.法庭审判过程中是可以推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身就是一个类似于鉴定意见的结论,而并非行政行为,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专业意见,在诉讼中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责任认定存在不当,法庭是可以不认可该结论,而对责任进行重新认定的。需要说明的是,实务中这种情况减少,大多数情况法庭是会直接参考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的。
第二.您所说的情况被法庭推翻的可能性很小。因为时间会影响酒精检测结论,但具体有多大影响无法确定,而且迟延检测的结论没有其他值可供参考,更没有其他证据来推翻这个认定。换句话说,就是这个责任无法再用其他方式来确定了。
八、交通事故行政复核成功案例?
【道路情况】
道路为南北走向,上下行各有两条机动车道和一条非机动车道,设有机非隔离带。道路中间双黄线,道路两侧有缺口,事发地点以北约63米处有人行横道和红绿灯
【事故简介】某日22时35分,在XX区XX路XX单位西门南侧,张某1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张某2由西向东步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2受伤,车辆损坏,后张某2抢救无效死亡
【第一次认定】
张某1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未保安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 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共同原因。
张某2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共同原因。
认定此事故由张某1承担同等责任,张某2承担同等责任。
【申请复核】
我代理死者家属,经调阅卷宗,现场路况勘察,主要提出了以下复核理由:
一、第X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现场勘察,在2由南向北行驶时,完全可以看到道路右侧的“注意行人标志”(用于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注意行人。设在行人密集,或不易被驾驶员发现的 人行横道线以前适当位置。城市中心区街道或设有信号灯处可不设。标志底色 可采用荧光黄绿色。)
根据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能见度20米以上,但现场照片反映大雾弥漫,根据现场图,从人体挫痕起点计算,到北侧人行横道的直线距离为63米,又是夜里22:35,张某2作为一个75岁的老人,视力不好,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20米左右的能见度,不可能看到63米开外的人行横道。
张某2从XX中医院出来,由西向东横过道路,该处有一5.5到6.2米的开放道口,道路中间虽是双黄线,但也只是为机动车设置,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行人必须遵守双黄线的规定。
本案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在雾天,应该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瞭望,遇行人横过道路应该避让。没有避让行人,造成事故,机动车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被申请人未对肇事车辆的车速,刹车、灯光等安全性能进行检验,严重失职。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省略1000字。
【复核结论】
上级交管部门采纳了我的意见,认为原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令重新调查、认定。【重新认定】
如尝所愿,完全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肇事司机张某1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九、交通事故复核和申诉流程?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十、交通事故复核结果怎么查?
上一级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一定会向交通事故的所有当事人送达的,所以,对于复核结果无需查询,只要等待签收复核结论就行了。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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