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谅解金要多少合适?
一、刑事谅解金要多少合适?
刑事谅解需要赔偿多少钱合适,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或者司法机关调解确定的。
丧葬费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交通事故刑事谅解书有什么作用?
刑事谅解书是刑法中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之一,在没有法定的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谅解书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方就成了重要的答辩工具,在现代刑事诉讼日渐发达的今天,刑事谅解书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谅解书和刑事谅解书区别?
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是谅解书内容比刑事谅解书更宽泛,谅解书包含刑事谅解书、民事谅解书及行政谅解书等。
二是刑事谅解书比其他谅解书更为严格。刑事谅解书是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谅解,不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主任。
四、交通事故刑事谅解书能要多少赔偿?
双方协商,没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交通事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反交通法的,因行为不当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导致社会财产损失的,会被惩罚有期徒刑三年或者拘留,假设事后有意破坏现场扰乱政府办事单位办事的将会被惩罚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
当因不当的行为无心导致别人收到伤害甚至死亡的时候想在法院上从轻处理,如果能够得到被伤害者的家属一方的原谅,双方协商谈好一致达成和解,并且由被伤害者一方书面写好证明文件,那么就能从而减轻惩罚。这种书面证明文件专业术语来说叫做“谅解书”。建议的话就是态度积极,诚心的去给对方赔偿,不能抱着草草了事的心态,只有积极的态度,诚信的赔偿才能够得到对方的原谅和理解,这样才能使从轻处理。
对于这个“死亡谅解书”要多少钱,其实这个金额在我们的法律上并没有给予硬性的要求和明确标准的数额,只能说视情况而定。当碰到这种事的时候呢我们应该要及时的去找好相关的人士我们去政府办事单位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积极的做好合理辩解的准备,努力的去争取从轻处理。在我们真实遇到过的案例中,大多数都是看赔偿方的经济情况和被赔偿方的损失情况,几万到几十万甚至到几百万的都有,也有的是经济情况不好直接不打算从轻处理而有法院直接去判的都有。
五、谅解书与刑事谅解书的区别?
谅解书与刑事谅解书是有很大区别的,主要一是谅解书的谅解范围很广,比如家庭成员矛盾,朋友之间茅盾,按法律上讲大都是民事上之间矛盾所达成的谅解,而刑事谅解书则是受害人对犯罪人的谅解。
二是普通谅解是双方当事人就矛盾的化解与原谅,而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对罪犯的原谅或部分原谅,刑事谅解书出具后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使罪犯减轻处罚。
六、刑事谅解书撤销的法律后果
刑事谅解书撤销的法律后果
刑事谅解书是指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双方经过协商可以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文件。然而,如果谅解书被撤销,将会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
刑事谅解书的定义和作用
刑事谅解书是在司法程序开始后由嫌疑人和被害人自行订立的一项协议文件。通过签署谅解书,被害人可以选择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嫌疑人则可以获得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机会。
刑事谅解书一般包括以下要素:
- 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
- 被害人的个人信息
- 双方的协议内容
- 签字日期
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刑事案件的处理压力,减轻了司法系统的负担,同时也给予了被害人一定的权利选择。
刑事谅解书的撤销
尽管刑事谅解书在一开始是经过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后悔或发现谅解书不利于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撤销谅解书。
刑事谅解书的撤销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包括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并解释撤销的理由。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情,决定是否同意撤销谅解书。
刑事谅解书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旦刑事谅解书被撤销,将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产生重大影响。
1. 嫌疑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
如果谅解书被撤销,犯罪嫌疑人将面临重新被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撤销谅解书后,原本被免于刑事追究的嫌疑人将重新成为公诉对象,可能被判刑或遭受其他法律制裁。
2. 被害人权益可能受损
如果谅解书被撤销,被害人失去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被害人可能需要重新参与司法程序,提供证据和证词,以支持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此外,被害人可能面临来自嫌疑人的报复和其他安全风险。
3. 影响司法程序的效率
刑事谅解书的撤销可能会延长司法程序的时间和复杂程度。原本可能已经达成和解并解决的案件,一旦谅解书被撤销,将重新回到法庭继续审理。这将增加法院的工作负担,也可能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刑事谅解书撤销的建议
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刑事谅解书的撤销需要慎重考虑。以下是一些建议:
-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在撤销刑事谅解书前,建议咨询一位合格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 权衡利弊:认真评估撤销谅解书的利弊,包括可能面临的刑事指控、被害人权益受损以及司法程序效率等方面的影响。
- 与对方协商:如果双方有分歧或不满,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撤销谅解书带来的法律纠纷。
结论
刑事谅解书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文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刑事案件的处理压力。然而,一旦谅解书被撤销,将会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产生影响。因此,在决定是否撤销谅解书时,双方当事人应慎重考虑,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并权衡利弊,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七、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律依据
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律依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根据被告人的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法院可以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的一种法律规定。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律依据体现了我国刑法中的宽严相济的刑罚原则,旨在鼓励被告人勇于认罪悔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社会治安稳定作出贡献。
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定情节
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定情节主要包括被告人的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赔偿被害人损失。
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检察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申请罪行从轻处罚或豁免处罚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被告人具备数罪并罚情形下,可自愿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他犯罪事实,申请罪行从轻处罚或豁免处罚。
自首可以分为主动自首和被动自首,其中主动自首是指被告人在尚未被发现犯罪事实之前,自动向有关机关投案;被动自首是指被打击措施迫使犯罪嫌疑人或犯罪人向有关机关投案。
自首是一种具有很高法律价值的情节,被告人选择自首,体现了其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秩序的尊重,也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自动供述或辩解与案件相关的犯罪事实。
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可以是被告人主动选择招认自己的罪行,也可以是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线索或证据,有利于查明真相、依法惩治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刑法》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
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是一种能够体现被告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罪悔罪态度,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查明真相、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赔偿被害人损失
赔偿被害人损失是指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承担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被告人以刑事罚金形式赔偿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或者支付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可以从轻处罚。
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一种体现被告人补偿责任、积极参与犯罪后果消除的良好表现,有利于修复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原则
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原则是指在实施刑事谅解从轻时,法院应当在量刑时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原则。
量刑合理
量刑时,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确定刑罚的种类和幅度,确保刑罚与犯罪的危害程度相适应。
在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上,也同样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保刑罚的从轻程度与被告人的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节相适应。
量刑合理是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原则的核心,也是确保刑罚公正和人权保护的重要保证。
个案化
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应当注重个案化原则。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被告人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情节各异,因此,对于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模板,应当注重区别对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量刑。
个案化原则体现了司法公正和裁判尺度的合理性,也有利于激励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赔偿被害人损失。
裁判一致
刑事谅解从轻的适用应当坚持裁判一致原则。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对于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赔偿被害人损失,法院应当保持一致的裁判态度和标准,避免因地区、部门不同造成判决的差异化,确保刑罚的公正和统一。
裁判一致原则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社会的法治稳定的必要保障。
结语
刑事谅解从轻作为我国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刑事司法的进步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通过适用刑事谅解从轻,能够激励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贡献。
同时,在适用刑事谅解从轻时,也需要遵循量刑合理、个案化和裁判一致的原则,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法治的应有水平。
刑事谅解从轻的法律依据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进步和人权保护的发展,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八、刑事谅解书的范本?
和解协议书结构 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法院认可,即可结案。和解协议书结构: (1)和解协议书递交法院的名称; (2)案由; (3)和解协商过程; (4)具体协议内容; (5)请求法院认可; (6)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签字盖章,具明日期; (7)注明协议书副本份数及执行人。 和解协议书范文 ××县人民法院: 国营××机床厂与××县××镇水泥厂因电动机产权纠纷一案诉请来院,已由你院受理。 4月10日在××机床厂的提议下,由××地区工业局副局长平×同志主持,进行了调解。双方本着兼顾国家、集体利益,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的精神,互谦互让,达成以下协议: 1.××县××镇水泥厂不附条件将争议的“奔马牌”电动机一台返还国营××机床厂。 2.国营××机床厂从19××年4月1日起将该电动机提供给××县××镇水泥厂使用。使用期限为三年(19××年4月1日至19××年4月1日)。 3.在使用期间内,××镇水泥厂负责保养、维修该电动机,并每月付给国营××机床厂电动机使用折旧费××元,租金×××元,合计×××元。该款通过银行托收,每月月底结清。 4.××地区工业局在19××年4月1日之前负责向××镇水泥厂提供×××马力电动机一台。等新电机购到后,××镇水泥厂即以新电机无偿返还国营××机床厂。××机床厂则将原“奔马牌”电动机产权正式移交××镇水泥厂。 5.19××年4月1日以前××镇水泥厂使用电动机的一切应支付的费用,××机床厂不再追究。但若至19××年4月1日××镇水泥厂尚不能履行本协议第四项时,××机床厂有权向××镇水泥厂追索19××年4月1日到19××年4月1日期间的电动机所用租金(每月仍以×××元计算)并追付法定利息。 以上协议如无不当,请法院予以承认。 国营××机床厂(盖章) 法人代理人:张×× ××县××镇水泥厂(盖章) 法定代表人:林×× ××地区工业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平× 19××年×月××日 附:本书一式四份,送交法院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地区工业局存一份。
九、刑事谅解书出具主体?
刑事谅解书出具的主体是被害人。刑事案件是指自己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告人如何裁判是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自首情况,是否还有立功情况,以及是否得到被害人谅解。 谅解书出具的主体是被害人,而且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才有权出具谅解书。
十、刑事谅解谈判和解技巧?
险事项
1.当事人应言简意赅,不说多余的话,避免对方偷偷录音使己方陷入被动,避免传达错误的意思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陷入对犯罪事实“自认”的困境;
2.当事人语言及行为不得过激,避免激化矛盾;
3.态度应诚恳真挚,不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达成谅解,避免向被害方实际履行后谅解被撤销;
4.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就谅解方案达成一致,不做虚假承诺;
5.反复斟酌谅解书的遣词造句,避免被害方挖坑;
6.谅解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被害人反悔的后果;
7.律师未经司法机关同意,不得直接接触被害人;
8.律师不得向他人透露会见情况及案卷情况;
9.当事人、律师不得要求被害人做虚假陈述;
10.确保谅解书是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签名撩印,谨防他人冒签(实践中确有伪造刑事谅解书的案例);
11.一般不建议律师全权代理谅解事宜,避免出现律师承诺的赔偿数额,被告人无法兑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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