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伤残鉴定病历重要吗?

交通事故 2024-11-15 19:48

一、伤残鉴定病历重要吗?

不太重要。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就是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代替。

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

《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二、司法鉴定程序伤情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鉴定的委托】

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不予受理的情形】

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鉴定的依据】

法医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为“两部两院”颁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ga/t 146-1996),《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释义》、《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及法医学教科书可作为作出鉴定结论重要的参考依据。

【鉴定时限】

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电子病历造假可以做文字鉴定吗?

电子病历造假可以做文字鉴定,因为电子病历上的签名及盖章都是系统里面早就有储存的本人笔迹

三、伤残鉴定根据病历单的哪个鉴定的?

劳动工作中受害人受到伤害以后,损失大小赔偿金多少,是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需要根据等级来确定赔偿额度。

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以鉴定时照的片为准。可是也有特殊情况,也就是问题中,病历单可不可以伤残鉴定,法律法规规定工伤伤残认定赔偿,准确的说,需要有诊断证明和医院的病历单同时出示也可以工伤伤残鉴定。

四、伤残鉴定看病历还是实体伤情?

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要看的资料是非常多的,如果进行法医鉴定,并不只是看病历,还需要看检查报告等的内容。

  《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2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1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法医鉴定是根据病历还是伤情进行

  二、申请法医鉴定应当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三、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依法实事求是的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回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

五、伤残鉴定病历还还给我么?

工伤伤残等级出来鉴定结束,病历本原件返还本人。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注意事故的性质,因为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伤残鉴定的方式也是不同的。

一般存在侵害事故的伤残鉴定、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需要材料要齐全,一般进行鉴定都需要医疗记录,检查记录。侵害事故需要由司法机构开具的委托书,工伤事故需要由工伤认定书。进行伤残鉴定是需要在员工康复之后,或者满足一定医疗期之后并且伤情稳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六、没有病历能做伤残鉴定吗?

没有病历本、甚至没有住院经历的,就不可能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因为不管你是工伤、交通事故、行政治安、军人伤残等级鉴定的,据需要病历和住院(轻微伤不一定就要住院,而对于最轻的十级伤残就是有住院治疗的必须了)治疗、康复后进行的。

而所有的十级制伤残等级鉴定需要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应的物理检查报告(片子)的。 当然如果你是残疾人,要做残疾人联合会四级制残疾人等级鉴定的,那是不要病历了。

七、伤残鉴定病历和普通病历一样么?

没有什么严格的区别,而且也没有你说的所谓的普通病历和伤残鉴定病例,应该是全部的病历。

需要你全部的病历的目的是要弄清楚你这个损伤的来龙去脉,及其痊愈后的情况,在根据痊愈情况,还有以后需要药物控制维持治疗,有没有出现残疾在给鉴定分级

八、伤残鉴定需要的病历中包括哪些?

你应该是问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吧,病历就是病历,怎么包括?还有你的问题缺少是工伤伤残鉴定还是简单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还有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我现提供给你工伤伤残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职工工伤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四份;

2、员工1寸免冠照片4张;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5、看疹病历本原件;

6、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7、现金三百元。

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伤害和伤残是无法避免的结果。为了公正地评估伤残程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应运而生。这些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受伤的个人提供专业的鉴定服务。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是专门负责评估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和伤残程度的机构。它们由经验丰富的医生、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旨在根据一系列标准和规定,为受伤的个人提供准确的伤残鉴定报告。

伤残鉴定的重要性

伤残鉴定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为受伤者提供公正的鉴定结果,还可以为其后续的赔偿和治疗提供依据。伤残鉴定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受害者获得的保险赔偿金额以及接受的医疗救治。因此,确保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是至关重要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存在,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通过对受伤者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和评估,综合考虑伤害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对个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来确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工作通常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接受报到:当受伤者发生交通事故后,他们需要前往当地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报到。在接待处,工作人员将收集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以及事故发生的详细描述。
  2. 身体检查:接待处的工作人员将安排受伤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这项检查将包括各种医学测试和评估,以确定受伤者的身体状况和伤残程度。
  3. 伤残评定:基于身体检查的结果,专业的医生和鉴定人员将对受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他们将参考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标准和指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确定受伤者的伤残等级。
  4. 鉴定报告:完成伤残评定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会为受伤者提供一份详细的伤残鉴定报告。这份报告将包括受伤者的个人信息、伤残等级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5. 法律咨询:除了提供伤残鉴定报告,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通常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他们会为受伤者解释有关保险赔偿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条款,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之所以能够提供准确和专业的伤残鉴定服务,是因为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他们了解伤残评定的各种标准和规定,并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

此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充分的专业素质。他们不仅需要了解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和病理学等医学知识,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解释能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是其信誉和声誉的基础。受伤者可以放心地将自己的伤残评定交给这些专业部门,相信他们会公正、准确地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和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评定的伤残等级将直接影响受伤者能够获得的赔偿金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伤残等级通常分为十级,从轻度到重度依次递增。轻度伤残对应着较低的赔偿金额,而重度伤残可以获得较高的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报告中的伤残等级将被保险公司和司法机关用作评估赔偿金额的依据。

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评定结果对受伤者来说至关重要。他们的专业鉴定将直接影响到受伤者的权益保护和合法赔偿。

总结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存在和工作对于受伤的个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他们通过准确评定受伤者的伤残等级,为其提供公正的鉴定结果,为其后续的保险赔偿和治疗提供准确依据。

作为受伤者,我们应该积极了解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标准,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部门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是我们能够获得公正赔偿的关键。

最后,我们也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十、如何证明病历造假?

  医院有病例原件,医院方也有质证义务,只要发现病历有涂改、修改、遗失,就可以要求医院证明病例有没有伪造。  伪造病历不仅违反了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而且在医疗纠纷中是作为证据使用的,如有证据证明,医院伪造病历,可以认定医院在医疗纠纷中存在过错,医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