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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摔伤如何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 2024-11-18 06:48

一、公交车上摔伤如何赔偿标准

公交车上摔伤如何赔偿标准

公交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天都承载着大量的乘客。然而,在公交车上发生摔伤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当您在乘坐公交车时不慎摔伤,您可能会想知道如何获得合理的赔偿。

摔伤事故的责任划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摔伤事故中,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交车作为一种公共交通工具,车上的乘客处于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中。公交车公司有义务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并保证其人身安全。因此,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摔伤事故中,公交车公司承担主要的责任。

然而,乘客自身的行为也会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产生影响。例如,如果乘客在乘车过程中没有保持稳定姿势,或者是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过失行为,那么责任可能会被划分为部分或全部归属于乘客。

如何获得赔偿

摔伤事故发生后,作为受伤乘客,您应该积极采取一些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寻求合理的赔偿。

首先,您应该及时向公交车工作人员报告事故,并尽可能多地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摔倒的时间、地点,以及当时车厢内的情况等。这些证据将为您后续获得赔偿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与公交车公司或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经过,并提供所需的证据。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法律方面的建议和支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赔偿:

  • 医疗费用赔偿:受伤乘客有权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因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就医费用、康复费用等。
  • 误工费用赔偿:如果受伤导致您无法正常工作,您还有权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相应的误工费用。
  • 精神损害赔偿:若事故给您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困扰,您也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费用。
  •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伤导致您残疾,您有权获得公交车公司支付的残疾赔偿金。
  • 其他合理赔偿:根据实际情况,您还可以要求公交车公司赔偿其他合理损失,例如交通费用、误工的机会成本等。

为了顺利获得赔偿,您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请与当地的律师联系,他们将为您提供合适的法律咨询和辅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常见赔偿争议

在公交车上摔伤事故的赔偿过程中,有一些常见的争议点。

首先,是摔伤的程度。公交车公司可能会质疑乘客受伤的严重程度,从而降低赔偿金额。因此,作为受伤乘客,您应该确保获得完善的医疗报告和证明,以证明受伤的程度和治疗的必要性。

其次,是责任划分的争议。公交车公司可能试图推卸责任,将事故责任全部归咎于乘客本人。因此,您需要确保拥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公交车公司在事故中存在过失,并且对您的伤害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是赔偿金额的争议。公交车公司可能会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试图减少赔偿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损失和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评估赔偿金额,并与公交车公司进行协商。

总结

公交车上摔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受伤乘客在维护自己权益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作为乘客,您有权获得合理的赔偿,以弥补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

如果您发生了类似的意外,我们建议您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与公交车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将有助于您顺利获得合理赔偿。

最后,我们再次提醒您: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援助,请咨询当地专业的律师。

二、公交车上摔伤如何索赔?

这算是交通事故比例责任了。

1、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

2、公交车司机系职务行为,因此乘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犯其生命健康权之侵权责任。若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司机和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无,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并且你父亲是为了躲避小孩,而造成乘员受伤,其实小孩的家长也是有一点责任的,当时应该要求家长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你父亲公交公司的要求是没有法律支持,当然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也需要参照。如果你们有纠纷的话,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帮助。

三、自己骑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四、公交车上摔伤骨折赔偿大概多少钱?

首先,在治疗终结后(出院3-6个月)申请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鉴定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数额为:当地上年同行业人员年均收入x20年x(11-伤残等级)X10%+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等+残疾用具+(出院后至评残前一天)的误工费。

行业年均收入各省都不一样,以统计局公布为准,如农村户口、城镇居民、木工、建筑个人等,首先要寻找证据证明对伤者最有利的行业,农村户口最低了。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各省也不一样。

五、公交车上不抓栏杆导致摔伤谁负责?

案例一:老人公交车上摔倒后死亡 当事双方正协调解决

今年7月27日,家住城关区雁滩大润发附近的63岁老人李某某与老伴携着孙子从五里铺乘坐82路公交车回家时,在车内摔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随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对该事件进行调查,82路公交车所属的兰州公交集团第七客运分公司也与遇难者家属协调解决善后事宜。

据李某某的老伴回忆,公交车到站时,司机忽然急刹车,李某某冲出座位,摔倒在地,头部撞伤,血流不止。老人摔倒在车厢后,周围有乘客拨打了110和120,公交车司机将车停靠等待救护车。老人随后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但抢救的医生宣告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案例二:公交急刹车 致乘客摔伤判赔12万

2013年1月18日,石女士在深圳市南山区招商大厦站登上巴士集团的226路公交车,并通过刷卡支付了公交乘车费。该车行至招商路与公园路十字路口红绿灯处时,公交司机突然连续急刹车,导致石女士鼻部、牙齿、腰部、左膝等部位严重受伤。虽经多次治疗,但仍留下了后遗症。经鉴定,石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石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巴士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等共计94万余元。

深圳市福田法院审理后认为,石女士索赔的后续治疗费,因后续康复治疗并未实际发生,治疗情况难以预料,故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本案中法院不予处理。法院核定石女士的损失共计125086.13元,判定巴士集团应予赔偿。

案例三:避险急刹车摔伤乘客 公交车司机不担责

2013年1月5日下午5时许,正当江西省新干县公交车司机曾某某载客正常行驶至金川镇金川南大道商贸中心时,行人刘某突然拐弯出现在公交车前方,欲从公路的右侧横穿到左侧,曾某某本能地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避免了撞车事故。但由于巨大的惯性,使毫无思想准备的乘客张某撞在公交车的铁扶手上,造成腕骨骨折,花费医疗费1600多元。事后张某要求曾某某、刘某赔偿其经济损失。但曾、刘二人都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张某将曾、刘二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新干县法院认为,司机曾某某紧急刹车是为了避免撞压横穿公路的刘某,在当时,紧急刹车是避免车祸发生的唯一选择,因此曾某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措施并无不当,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应承担责任。张某遭受的损害应由引起险情的人即违反交通规则横穿公路的刘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1800元,原、被告三方最终握手言和。

公交公司与乘客之间的权责是如何划分的:

乘客自上公交车那一刻开始,就与公交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据此,在客运合同法律关系下,承运人所负有的义务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按照约定或者合理时间将乘客运至目的地,即合理运输义务;二是对乘客的人身、财物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公交公司对乘客的人身、财物安全保障责任划分常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因公交司机的不当履职行为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例如,公交车司机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行为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2.因公交车本身的安全隐患导致乘客伤亡或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客运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须提供适航的运输工具履行承运义务,因其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存有安全隐患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负责赔偿。例如,公交车因扶手缺失、设备损坏、座位松动等情形给乘客造成损害,因车辆未能达到安全标准,则公交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乘客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者自身故意、重大过失所致伤害,公交公司不应担责。我国《合同法》第302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里的旅客故意是指,旅客故意造成自己伤亡,如自杀、自伤等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以下情况公交司机不承担责任:

案例三中,司机曾某某紧急刹车是为了避免撞压横穿公路的刘某,在当时,紧急刹车是避免车祸发生的唯一选择,因此司机曾某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并无措施不当,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应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实践中,也不乏乘客在公交车乘车过程中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案例。例如,在车上被盗窃、性侵或被他人殴打伤害等情形。此种情形下,因乘客所受伤害并非系由承运人的行为所导致,亦非承运人的过错所引起,公交公司对于第三方的刑事犯罪行为,是无法预知、不可预料的,原则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有一点必须要释明的是,根据《合同法》第301条之特别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是法律施加于承运人一方在承运过程中的一项附随义务。据此,如果在公交车运行过程中出现乘客被第三方刑事侵害的情形,公交公司应当尽可能地提供给乘客帮助以有助于其脱险。如果公交司机对已经知道的侵害行为视而不见或放任其发展,则应视为承运人对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适用此类案件的法律有:

我国对客运合同关系作出规定的根本法为《合同法》。该法第17章对运输合同作出了专章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保障乘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是运输承运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是否应对乘客在车内的人身伤亡承担赔偿责任,还是要根据案件所涉具体情形区别对待。此外,还应结合《侵权责任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责任的界定。

事故发生后,作为受害者一方应该:

首先应该明确事故责任如何承担。公交车内的损害,从法律关系上讲,属于侵权和违约两种关系的竞合。乘客起诉时,可以选择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选择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关于赔偿项目,《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亦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关于各个赔偿项目具体的确定方式,因内容较多,读者可以详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机、乘车人如何做才能规避此类事件发生

在公交客运合同中,不论是司机还是乘客,均应当遵守法律规则和应有的义务。作为司机,行车过程中要时刻将安全置于首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开赌气车、不开霸王车。对于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隐患或危险情况,公交司机应尽到基本的提醒、警示责任,给予乘客必要的帮助。而作为乘客,应对自身携带的财物妥善保管,乘车时应对自身安全做到起码的注意和防范,乘客应遵守乘车秩序。权利义务都是相互的,只有乘客和司机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才能有更好的公交环境,也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规避事故的发生。

六、我在公交车上摔伤可以用医保看病吗?

到医院就诊其实不外乎两类:一种是疾病,一种是伤。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受伤本身不是疾病。我早年在医科大学读书时,外科学中就有《创伤外科学》与《疾病外科学》两本教材。外伤一般能享受医保相关规定报销的。自己摔伤,不管什么部位都 可以享受医保。与具体部位无关。在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应该由责任方承担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此外,自伤、自残、自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七、老人公交车上摔伤,当时没报警,公交车公司应该赔偿吗?

按照你提供的信息,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老人家的赔偿。具体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八、公交车上给别人让座属于?

公交车上让座给谁,这就产生不同的意义。让座给孕妇,这是尊重妇女的权利。让座给老人,则是尊老。让座给儿童则是爱幼。公交车上让座是衡一个人的道德素质的高下的试金棒。但是现在在公交车上有些老人很喜欢道德绑架年轻人,似乎不让座就缺乏对他们的爱心。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应该批评。

九、公交车上是否能带cosplay刀?

cos用的道具刀是能带,但是会有不知情人员误解引起恐慌什么的,最后用布包起来什么的

十、坐别人的摩托车摔伤了属于交通事故吗?

坐别人的摩托车摔伤了也属于交通事故的,如果摔伤的严重的话最好是要报警的,因为摩托车也是有保险的,还有随乘人员的保险的,只要让交警给你事故报告你去医院看病还是可以报销的,自己开车摔跤了也是算交通事故的,只要是车子行驶在马路上发生的事故都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