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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半责任修车伤者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4-11-18 07:15

一、交通事故对半责任修车伤者需要赔偿吗?

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二、交通事故认定伤者是主要责任,车主次要责任,伤者要求赔偿15000,正常标准是如何赔偿?

协商可以,但是按照法定规则就不行。首先车主交强险进行赔偿,限额一万,超出一万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适当增加,即超出部分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再承担40%。

三、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死者70岁怎样赔偿?

首先是交强险赔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先从交强险部分互碰互赔原则,即只要有责任,就是互相赔付,你的交强险赔偿对方,对方赔偿你的。 本案,主责的一方人员死亡,次要责任的一方保险公司要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如果有用药的,最高赔偿1万,有财产损失的,最高赔付2000元;

其次是根据赔偿交强险结束的部分划分责任,主次一般按照3-7分,即主责7成责任,次责3成责任。

就对方死亡而言,如果最后计算是20万元死亡赔偿金,交强险赔付11万元后,剩余9万,次要责任的要再赔2.7万(买的商业险的,从保险走,否则自己掏),他自己还要承担6.3万(要是保险保了座位险,可以由他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全部责任,对方赔偿吗?处理流程?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负全责怎么赔付

交通事故的全责方死亡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免赔或者超出保险限额的,由死者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二)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四)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五)索赔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五、交通事故责任划分55开会赔偿伤者三期费用吗?

不会赔偿笫三次费用。交通事故55开也就是说各承担各的责任不需要进行赔偿,更不存在笫三次赔偿。除非有一方上诉法院哪就是另外一四事。

六、交通事故诉讼会给伤者合理赔偿吗?

交通事故诉讼会给伤者合理赔偿。交通事故由交警先调解协议,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就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决责任方给伤者合理赔偿。判决下了以后责任方任然不履行理赔责任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责任方的赔偿事宜。所以交通事故诉讼会给伤者合理赔偿。

七、交通事故伤者责任部分能走医保吗?

交通事故受伤一般不可以报医保,都是由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如果肇事者不赔偿或者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先行报销,也就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要求提出以下的赔偿项目的: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考虑到实际情况,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第三方责任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方责任人的,可以申请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事后有权向第三方责任人追偿。与存在“第三方责任人”的情况相反,如果参保人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因参保人个人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医保报销 。而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参保人个人承担责任的那部分,医疗费可以使用医保报销。

八、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之后出事还有责任吗?

肇事方对车祸造成的伤者的损失应该承担责任。很多伤者的损失在出院以后很长时间内难以确定,必须等到治疗终结后,涉及伤残的做了伤残鉴定才能确定损失。并不能说,伤者出了院了,伤者的损失,肇事方就不再承担了。

出院时如果伤者已经完全康复,则伤者不必要再做任何的索赔,如果伤者是致残或者出院以后仍没有康复的,可以继续要求肇事者索赔,对于致残伤者有相关的赔偿费用规定,对于在医院治疗未康复而出院的,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要求索赔护理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具体索赔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索赔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九、交通事故中死者赔偿金能否用来再赔给死者应承担责任方?

交通事故中死者的赔偿金是可以用来再赔给死者所应承担责任的。

交通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的,既可以各自为受害者起诉对方,也可以在一个案件中按各自责任赔付对方。

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判决书中会在确定每个责任方赔付对方的赔偿金后,可以归纳两者相抵后,死者应得赔偿金多少钱。

十、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死者占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导致一死一伤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

2、法律上所说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