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多少钱?
一、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多少钱?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如果职工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各地的赔偿标准不一,具体细节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请参考以下条例:
1、工人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情节,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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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指出: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多少钱?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请参考以下条例:
1、工人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情节,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休假怎么算?
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休假按事假处理。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病情严重需要住院,那么算作病假,如果只是小问题,需要处理,那么算作事假。不管是病假还是事假,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也应该及时通知单位,让单位对你的情况有所了解才好决定,你是否需要休假。
四、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样赔偿?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是同等,对方是机动车的话,医疗费一万八,误工,护理,营养,伤残十八万,超出这个范围按责任来承担,你承担百分之五十,机动车承担百分之五十,如果单位有工伤保险的话,还可以在工伤上赔偿。
五、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病假?
只怕医院不会开出病假单,只是给出休养医嘱,因为这是事故而不是疾病。既然没有病假单,当然不能算病假。事实上,这属于事故后果和损失,如果需要理赔也是向对方以误工费的名义提出索赔的。但如果自己全责的话,那就都是自负了,公司将以事假处理。
六、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怎样算?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工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
七、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赔偿?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先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所以可以提供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处认定工伤,材料包括交警部门事故处理决定书,个人身份证,住院病历档案,医生诊断证明,单位证明,目击证人等,认定工伤后做工伤鉴定,然后到工伤保险处办理赔偿。
八、58岁女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未签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按工伤处理,由所在单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需由当事人举证劳动关系,如薪酬,同事等,并需举证事故时间,地点是在正常上班途中。
九、工人在煤矿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工人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方法如下: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在上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可以享受病假待遇;
十、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单位里工资应该怎么算?
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出勤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本人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由肇事方支付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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