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门户

正文内容

女子携儿子裸聊 被判赔丈夫1万元精神损失费

2011/5/26 22:37:51 媒体: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发布:方小平
 

 

  丈夫常年上夜班后,女子小丽(化名)迷上了网上“裸聊”。这期间,还多次让7岁的儿子参与自己和情人的裸聊游戏。丈夫先生得知此事后,将小丽及其情人小伟告上法院,索赔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昨天记者获悉,认定小丽此举严重损害丈夫人格尊严权,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小丽及其情人一同赔偿先生和儿子精神损失费各1万元。
 
    ……  (来源:京华时报  王秋实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表须知:
一、用户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审慎、合法地利用伊妃(E-file)平台发表言论、作品。
二、用户的言论、行为若涉嫌违法或侵权,用户可能被强制承担因该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伊妃(E-file)运营方有义务提供用户资料,有义务和权利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各种必要措施。
三、伊妃(E-file)中心授权网络法律专业研究服务机构“网络法苑”为用户及客户提供包括免费咨询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