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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之法社会学分析

2010-6-16 21:36:44 媒体:人民法院报  作者:朱 巍
发布:郑兰芳

 

  我认为,我国加快建设网络实名制步伐有更深层次考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使网络实名制势在必行。应该说,我国将网络侵权作为一种特殊侵权规定在侵权法中,顺应了新时期侵权法类型化发展的趋势,在世界范围内还属首创,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第一,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
    第二,网络实名制并不会影响“民意直通车”阻碍舆论发展
    第三,网络实名制是网络和谐的法宝。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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