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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实施15年迎首次大修 “后悔权”面两难

2010/6/14 17:01:25 媒体:工人日报  作者:田仝园
发布:艾雪
 
    ……近日,有消息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正式进入修改程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由“非固定场所”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30天内可以退货了。也就是说,网购商品今后有望为买家增设“后悔权”。
“网购最让人心里没底”

“后悔权”也应有所限定

“后悔权”未出世已面临两难

诚信是企业生存的空间

来源: 工人日报  田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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