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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被拘留

2010/6/18 22:54:28 媒体:荆楚网   作者:戴园
发布:万百龙

 

  荆楚网消息(记者戴园 通讯员网安、夏洪波)近期,武汉警方推行实施网吧上网二代身份证认证后,短短几天,效果开始显现,不少网民反映,到网吧上网的安全感增强了。

 

  为进一步巩固成果,618,武汉警方对全市网吧展开检查,当天下午4时,在对江汉区春秋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一上网人员所持身份证与其本人明显不符,警方将其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查,查明真实身份为周某,男26岁,住江汉区,其所持身份证为其妻子的叔叔刘某所有。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同时,该网吧因为没有对网民的身份证进行核对,也受到处罚。

 

  为此,警方提醒:到网吧上网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借用他人身份证在网吧上网,登记信息,属于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处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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