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门户

正文内容

管理网络经济宜粗不宜细

2010-7-3 23:42:47 媒体:晶报  作者:佚名
发布:秦明礼

 

    无论是北京试点“网店新规”,还是国家工商总局推出“网店实名制”,我一直站在政策解读的角度,提醒人们注意:在现实语境下,规范管理网上交易的大棒迟早会落下,与其极力反对,不如未雨绸缪。这是基于一个常识:政府不会忽视网络经济对传统经济的冲击,更不会坐视网上交易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

 

  我认为,当前管理网络经济仍应持“放水养鱼”态度,宜粗不宜细。这主要是因为,传统管理思维未必适用于新经济。
 
    ……  (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表须知:
一、用户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审慎、合法地利用伊妃(E-file)平台发表言论、作品。
二、用户的言论、行为若涉嫌违法或侵权,用户可能被强制承担因该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伊妃(E-file)运营方有义务提供用户资料,有义务和权利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各种必要措施。
三、伊妃(E-file)中心授权网络法律专业研究服务机构“网络法苑”为用户及客户提供包括免费咨询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