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门户

正文内容

安徽:3农民网上传播淫秽内容牟利终审分别被判2至11年

2011/12/16 22:46:10 媒体:新华网  作者:程士华、徐海涛
发布:艾雪
 

 

  新华网合肥12月16日电(记者程士华、徐海涛)安徽广德县3名农民利用QQ空间传播淫秽物品,吸引网民眼球,提高网络点击量,借此实现牟利目的。12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至2年不等,并各处罚金1万元。
 
    ……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表须知:
一、用户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审慎、合法地利用伊妃(E-file)平台发表言论、作品。
二、用户的言论、行为若涉嫌违法或侵权,用户可能被强制承担因该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伊妃(E-file)运营方有义务提供用户资料,有义务和权利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各种必要措施。
三、伊妃(E-file)中心授权网络法律专业研究服务机构“网络法苑”为用户及客户提供包括免费咨询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