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门户

正文内容

涉案逾五千万网络赌球案宣判 五特点指引打击方向

2010/1/3 14:17:23 媒体:0  作者:0
发布:网络法苑
 

涉案的被告人正在接受法院的宣判。新华社记者 顾烨 摄

    2009年12月11日,网络投注额达5000多万元的江苏省宜兴市首例网络赌博案一审宣判。宜兴市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人均以开设赌场罪作出判决,其中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裴某被依法判处管制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如果您不填写用户名和密码只能以游客的身份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发表须知:
一、用户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规定,审慎、合法地利用伊妃(E-file)平台发表言论、作品。
二、用户的言论、行为若涉嫌违法或侵权,用户可能被强制承担因该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伊妃(E-file)运营方有义务提供用户资料,有义务和权利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各种必要措施。
三、伊妃(E-file)中心授权网络法律专业研究服务机构“网络法苑”为用户及客户提供包括免费咨询在内的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