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财政部办公厅的“告知书”,我感到困惑的是,为何工信部在
动用四千多万元中央资金采购“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依《政府采购法》规定,国家财政部是负有监督职责,为何他们又不知道此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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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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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民对政府部门使用国家资金的监督
标题
公开“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采购信息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1、使用国家资金采购“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的必要性及法律依据?
2、依《政府采购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
3、依《政府采购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的采购价格,该价格是否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市场同类产品的采购价格是多少?采购过滤软件支付了多少资金?这笔资金是否列入了国家财政预算?
4、“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是工信部一家所采购,还是与财政部、中央文明办联合采购?如是联合采购,资金是由哪家直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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