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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武诉瑞星案终审判决:瑞星须登载致歉声明

2011/9/5 17:22:37 媒体:中国计算机报  作者:中国计算机报
发布:郑兰芳
 

 

    王学武与北京瑞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信息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审理,一中院已作出终审判决。根据生效判决书,瑞星信息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连续十日在该公司网站上登载致歉声明,向王学武赔礼道歉;如不执行,则由法院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瑞星信息公司承担。
 
    ……  (来源:中国计算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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