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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确权之诉的流程?

债权债务 2024-11-17 23:14

一、债务确权之诉的流程?

到法院打确权官司的程序如下: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二、债务纠纷法定免诉期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债务纠纷有效期是3年,从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超过诉讼期的,债务人有不履行债务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先诉抗辩权是什么?

1.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就其性质而言,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

2.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的延续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而并不是消灭其请求权。因此,它的作用仅在于阻却,而不是消灭。先诉抗辩权不再是一般保证人所的专属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

四、公司清算后先担保债务解释?

企业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不是优先清偿担保债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的财产要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是清偿职工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用,然后是拖欠的税款,普通的债权是排在债务清偿的最后一位的。

企业破产财产清算是不是优先担保债权。应优先清偿员工工资和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五、先诉抗辩权消失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该法条第二款列举了四种丧失先诉抗辩权的情形:(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可见出现上述四种情形时,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立即丧失,而不能用什么时间消失来表述,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六、2021年起诉离婚是先起诉还是先分居?

如果你离婚,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想离婚,而只是吓唬对方,那你直接起诉就行了,无需分居,反正法院也不会判你离婚。

如果你已经拿定主意离婚,那还是先分居为好,只有分居,才能证明你们的婚姻确实有了裂痕,分居时间超过两年的,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支持你的离婚诉讼请求。

七、19年债务21起诉适合民法典吗?

适用民法典。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经济纠纷,要是去起诉是按民事诉讼处理的,并且只要有借条在手作为凭证,是随时都能去法院起诉的。但是并不一定能受到法律保护,因为2021年1月1日出台的民法典规定,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年。

为此很多人就以为拖过3年诉讼时效就能不还了,但是民法典又有新规,符合4点要求其中之一的,就算超过3年诉讼时效也是受法律保护的: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八、先还诉讼费还是主债务?

诉讼费和主债务之间是先还诉讼费。

诉讼费是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既要执行判决书确定的执行款,也要执行诉讼费,法院会先将诉讼费扣回法院,然后才会执行执行款。

当然,如果原告没有申请执行,被告在自动履行时,是先还主债务的。

九、继承遗产需先清偿债务吗?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十、先诉抗辩权相关的法律规则冲突?

先诉抗辩权就其根本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利益而设立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与保证制度的宗旨——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相冲突。

我国《民法典》对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作了限制,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丧失先诉抗辩权: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