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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

合同纠纷 2024-09-25 20:14

一、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

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 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合同纠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当事人来说,解决合同纠纷并非易事,特别是在一审案件中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时,往往会选择再审。 **什么是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 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是指当一审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被上诉人上诉至上级法院,并经上级法院审查后,认为有受理再审理由的案件,会被再审庭受理,进而进行再审程序。再审庭是由专门负责审理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以确保再审案件的公正与公平。 **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的条件和程序** 再审案件的受理并非毫无条件,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作为再审事由,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为二年。 2. 再审事由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必须存在再审事由,例如一审判决违法、认定事实错误等。如果再审申请的理由和法律规定不符,上级法院将会拒绝受理。 再审案件受理的程序如下: 1. 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再审申请书需要包括案件基本情况、再审事由、申请事项等内容,并由当事人亲自签名。 2. 上级法院审查。上级法院会对再审申请书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和法律规定。如果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上级法院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或作出补充说明。 3. 再审庭受理。经过审查后,上级法院会决定是否受理再审申请。如果受理,再审庭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的组成一般包括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4. 再审审理。再审庭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再审审理。再审审理的程序和一审审理类似,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证据质证、争议焦点讨论等环节。 5. 再审判决。综合各方意见和证据,再审庭会作出再审判决。再审判决有可能与一审判决相同,也有可能有所变动。再审判决一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的意义和效果** 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对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一审案件中,当事人受限于证据不充分、法律适用错误等因素,可能无法获得理想的结果。而再审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一审判决中的错误,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具体来说,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可能产生以下效果: 1. 可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再审庭审查案件时,会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尤其是受诉方对一审判决的质疑。这有助于确保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2. 可重新解释法律适用问题。一审判决中的法律适用错误是较为常见的问题之一。再审庭可以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重新评估和解释,以确保法律适用的正确性。 3. 可修正不公平的判决结果。一审判决有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当事人无法获得公正的结果。再审庭的审理可以修正不公平的判决结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是对一审判决的重新审查和纠正,旨在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再审程序的开展,为当事人提供了弥补一审错误的机会。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受理的规定,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力的合理行使。因此,当事人在一审案件得不到满意结果时,可以选择再审,寻求更公正的判决。

二、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是指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合同纠纷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范围。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常见类型,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后,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是具体确定再审案件应审理的范围和限度的依据。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和事实认定的错误

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存在明显的法律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时,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将案件提交给高级法院,请求其对判决结果进行纠正。法院在审理再审案件时,会重新审查案件的法律和事实认定,如果确实存在错误,会进行修正,并重新做出判决。

2. 程序违法或者程序不公正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还包括了一审判决存在程序违法或者程序不公正的情形。程序违法是指在合同纠纷一审过程中,法院违反了法定的程序规定,导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程序不公正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当事人不公正对待,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歧视性对待或者不平等待遇。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存在上述情形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寻求公正和合法的解决。

3. 重大新证据的出现

在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中,如果在一审判决后出现了重大新证据,就可以申请再审。重大新证据是指对案件有重大影响,能够改变原先判决的证据。当事人在合同纠纷一审过程中未能提供或者无法获得的证据,如果在再审程序中获得并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和重要性,可以成为再审的理由。

4. 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还包括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比如,当一审法院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不应该由该法院审理的案件予以审理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将案件提交给上级法院,要求其进行重新审理。

总结: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是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合同纠纷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范围。这其中包括法律和事实认定的错误、程序违法或者程序不公正、重大新证据的出现以及其他应当再审的情形。当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存在上述情形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再审程序将案件提交给高级法院,要求其重新审理并进行纠正。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的确定,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三、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规定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规定

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是指在原审案件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再审受理的范围和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一、再审申请的时限
  2. 再审申请的时限为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1. 判决是由伪造、变造或者是依傍伪造、变造的证据作出的;
    • 2. 内定、串通、贿赂、胁迫或者违背法定程序作出的;
    • 3. 利用职权或者被迫害所致;
    • 4. 方向欺诈行为的;
    • 5. 以无正当理由遗漏事实或者证据并致使结论错误的。
  3. 二、再审申请的条件
  4.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合同纠纷再审:

    • 1. 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
    • 2. 法律适用错误;
    • 3. 重审罪证明前审判决存在错误;
    • 4. 新发现且能够与原来证据不能相提并论的重要证据;
    • 5. 缺席判决所依据的公证文书无效。
  5. 三、再审程序
  6.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的程序主要包括再审受理、开庭审理和再审裁判三个阶段。

    再审受理阶段,是指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受理后,法院依照审查限制的规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理。

    在开庭审理阶段,再审法庭依法组织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等诉讼活动,进一步查明事实,审查并判断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

    再审裁判阶段,法庭根据事实、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裁判。裁判后,制作裁判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各方。

  7. 四、再审后的处理
  8. 再审裁判一经作出,对于原判决有不当之处的,应予以撤销;对于再审犯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原审法院对被撤销决定的确认事项,原审法院和再审法院均不予再审,也不予以纠正。再审裁判是上诉的最终裁判,没有再审上诉之再审。

总而言之,合同纠纷再审受理范围是一个相对狭窄但非常重要的领域,对于当事人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在合同纠纷再审申请时,当事人应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认真整理和准备必要的证据,以便获得对原判决的重审机会,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合同纠纷法院受理案件时间

合同纠纷法院受理案件时间

合同纠纷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争议之一,往往需要法院介入解决。然而,对于当事人而言,了解合同纠纷法院受理案件的时间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介绍合同纠纷法院受理案件时间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根据工作负荷和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案件的受理设置了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在收到诉讼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将诉讼材料交审判长指定合议庭或者指定审判人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时间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审理时间。一旦案件受理,法院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审理时间。在决定审理时间时,人民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案件的复杂程度:合同纠纷案件的复杂程度直接影响审理时间。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合同条款解释、证据收集等问题,则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 当事人的配合程度: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也会影响案件的审理时间。如果当事人能够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案件审理时间可能会相对较短。
  • 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需要搜集、审查相关证据。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尤其是当涉及跨地区的证据调取时。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在受理合同纠纷案件后应当在六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当然,具体的审理时间还会受到法院工作负荷、案件数量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对于当事人而言,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时间意味着需要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相关材料,可能会导致案件受理时间延迟。

此外,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时间还可能受到不同地区法院的差异性影响。根据地方性的司法解释和规定,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当事人在选择提起诉讼的地区时,也应当考虑当地法院的工作效率和相关规定。

总之,合同纠纷案件的受理时间是当事人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当事人应当了解法律规定、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同时,当事人也应当理解案件审理时间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保持合理的期待和耐心。

五、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什么思?

  意思就是:对你的再审要求,法院已经受理了。至于经法院审查后,案子能不能真的再审,以及案子最终能不能翻过来,那还是未知数。即受理后,法院最终可能作出驳回再审申请;也可能决定再审。

  一、法律规定的受理要求:

  最高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一)申请再审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外人;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再审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再审人。

  二、法院如何组织: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审查。

  1、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采取以下方式:

  (一)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书面意见等材料;

  (二)审阅原审卷宗;

  (三)询问当事人;

  (四)组织当事人听证。

  2、经审查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3、有下列情形的,法律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5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应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的某些案件,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经审查,再审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6、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7、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六、行政再审案件与民事再审案件区别?

行政案件为民告官的案件,民事案件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案件。

七、合同纠纷再审申请范文?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或被告)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或被告)

申请人不服(20  )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他之规定提出再审。

再审请求,请求法院撤销生效判决,再查明事实基础上改判或发回重审。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某某纠纷一案,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再审法院应予以撤销或发回重审。

二、申请人有新证据证明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应予以撤销或发回重审。

此致

某某法院

申请人

附新证据

年月日

八、仲裁案件再审流程?

一、劳动仲裁书怎么申请再审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仲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的规定,下列争议属于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三、劳动争议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陶某,男,1981年9月9日生,汉族,户籍地陕西省某某市汉台区老君镇徐营村*5组**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某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某区布吉南岭黄金园工业第*号区,组织机构代码78527***

法定代表人石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1、撤销深圳市龙岗区法院(2011)深龙法劳初字第3440号判决书和深圳市中级法院(2012)深中法劳终字第***号判决书的判决。

2、依法改判支持申请人在一审、二审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某某某某(深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于2011年11月10日判决后,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于2012年3月2日作出(2012)深中法劳终字第640号判决书。申请人认为

一、二审法院的判决有很多错误的地方,具体如下。

一、凭被申请人提交的互相矛盾的、存在严重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申请人确实存在违法(哪来违法可言,毫无根据)、违纪的事实,本身是违法的。申请人只是提了一下工作方面的意见而已,主管以领导自居,不加考虑与申请人吵,这不是申请人的违纪行为,吵也不是申请人单方的错。

二、依据双方的劳动合同认定申请人应遵守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是支持了劳动合同关于限制劳动者权利,排除用人单位义务的无效约定,除非被申请人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先要制定,并向员工公示其内容。因此是先有被申请人制定并公示规章制度的义务,然后才是劳动者遵守的义务。就象国家法律,先要制定出来,并公示让公民知道其内容,公民违法了,才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被申请人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向工会征询意见及备案的情况下,认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九、刑事案件一审申请驳回再审几天受理?

对于刑事案件中院再审申请被驳回,向省高院递交再审申请的,是没有时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 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十、专利受理和再审区别?

专利受理指专利已接受,而再审指第一次没通过还需要从新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