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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 2024-09-26 08:58

一、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律师

当买房子的时候,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是,有时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会出现一些纠纷。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问题,那你可能需要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

什么是房子漏水合同纠纷?

房子漏水合同纠纷是指在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就房屋漏水问题发生纠纷。这种纠纷往往发生在购房者发现房子漏水后,向卖方要求修复或索赔的过程中。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往往会对房屋的品质提出合理的期望。然而,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他们就有权要求卖方承担修复责任或提供适当的赔偿。

如何处理房子漏水合同纠纷?

处理房子漏水合同纠纷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你解决这种纠纷:

  1. 寻求律师的帮助。一位经验丰富的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律师将能够帮助你评估案件,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2. 仔细研究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你需要仔细研究合同中与漏水相关的条款,并了解自己的权益。
  3. 收集证据。在处理房子漏水合同纠纷时,收集好相关证据非常重要。你可以拍照记录漏水情况,保存与房子漏水有关的文件和邮件等。
  4. 与卖方协商。如果发现房子漏水问题,一开始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妥善沟通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
  5. 寻求专业评估。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漏水问题的原因和严重程度。这将有助于你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6. 寻求调解。如果与卖方的协商没有产生结果,你可以寻求调解。调解是一种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7. 起诉。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将会在你的案件中提供帮助。

如何选择一位合适的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律师?

选择一位合适的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律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以下是一些你应该考虑的因素:

  • 经验丰富。确保律师在这个领域有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和案例。
  • 专业知识。律师应该具备深入的法律知识,并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出专业的建议。
  • 口碑和声誉。了解律师的口碑和声誉,可以通过查看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咨询朋友或搜索相关评论来获取信息。
  • 可靠性和沟通能力。选择一位可靠的律师非常重要,同时他们也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理解你的需求并与你保持密切联系。
  • 收费方式。了解律师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与律师明确约定。

希望这篇博文能够帮助到你了解房子漏水合同纠纷及解决方法。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问题,记得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他们将为你提供支持和指导。

二、房子阳台漏水

房子阳台漏水是许多房屋维护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当您的阳台存在漏水问题时,无论是小面积的渗漏还是大面积的漏水,都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来修复。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子阳台漏水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 阳台漏水的常见原因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阳台漏水的常见原因。

(1)防水层老化:随着时间的推移,阳台防水层会受到日晒、雨水等自然因素的侵蚀,从而导致防水层老化,渐渐失去其应有的功能。

(2)施工质量差:一些房屋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忽略防水层的施工细节,或者使用了低质量的施工材料,这也会导致阳台漏水问题的发生。

(3)细节处理不当:在阳台的边缘、地漏、下水道等部位,如果施工细节处理不当,例如缝隙没有填充好或者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也会引发漏水问题。

2. 如何解决阳台漏水问题

下面是一些解决阳台漏水问题的常见方法:

2.1 修补漏洞

如果阳台上存在明显的漏洞,例如破损的地砖、开裂的水泥等,您可以首先进行漏洞修补。使用适当的修补材料将漏洞填补,确保表面平整,并等待干燥。

2.2 更换防水层

如果阳台防水层严重老化或受损,需要更换防水层。在进行防水层更换之前,您需要彻底清理阳台表面的杂物,并检查防水层下是否存在潮湿或发霉等问题。然后选择适当的防水材料,按照施工说明进行操作。

2.3 检查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对于防止阳台漏水非常重要。您需要检查排水口、下水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堵塞的情况。如果有堵塞,请清理排水管道并确保水流顺畅。

2.4 加强防水处理

除了修补漏洞和更换防水层外,您还可以加强阳台的防水处理。例如,在防水层上涂刷防水涂料,增加防水效果;在地砖与墙壁的连接处加装密封胶条,防止水分渗透。

2.5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您对阳台漏水问题的解决方法不确定或者问题较为严重,建议寻求专业的帮助。请联系有经验的房屋维修公司或防水工程师,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3. 如何预防阳台漏水问题

除了及时处理阳台漏水问题外,预防也非常重要。下面是一些预防阳台漏水问题的常见方法:

3.1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阳台的防水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尤其是在雨季之前或者雨量较大时,要加强检查,确保防水层的完好性。

3.2 注意细节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阳台细节的处理。例如,对连接处使用防水胶条、做好缝隙填充等,确保施工质量。

3.3 合理利用阳光

阳光会加速阳台防水层的老化,所以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要合理利用阳光。可以在阳台上搭建遮阳棚或选择合适的阳光照射时间,减少对防水层的损害。

3.4 避免过度荷载

过度荷载会对阳台结构产生压力,从而导致漏水问题。避免在阳台上放置过重的物体,以减少压力。

4. 结语

房子阳台漏水是一个常见但也容易解决的问题。通过了解阳台漏水的常见原因,我们可以及时采取措施来修复它。此外,预防阳台漏水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定期检查、注意细节处理、合理利用阳光以及避免过度荷载,都可以帮助我们预防阳台漏水问题的发生。

三、土地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近年来,宅基地纠纷呈上升趋势。在农村,有邻居因宅基地失和,有兄弟因宅基地反目,甚至还有村民因宅基地纠纷杀人,由此带来的社会危害不容小觑。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四、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律师哪个专业?

 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而股东要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后,才取得股权。而在实践中,因转让股权等问题产生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非常多。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孔帆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五、律师,合同纠纷案十万,律师怎样收费?

按照广东标准代理涉及到踩踩踩关系案件 在基础费用3000~10000元基础上,按争议标的分段累计收费5~10万元(含10万)加收10%按照你描述最少收费13000

六、股份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好?

近几年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日渐增多,争论的焦点集中体现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同等条件的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资格等方面。这类案件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刘锦盛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哪个律师好?

股权转让纠纷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最常见的纠纷之一。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深圳的刘锦盛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八、房子装修客厅漏水

房子装修客厅漏水问题:原因与解决方案

房子装修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伴随着各种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客厅漏水问题,它不仅会给装修过程带来麻烦,还会对您的房子造成损害。本文将为您介绍房子装修客厅漏水问题的常见原因,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您应对这一挑战。

原因分析:

1. 建筑结构问题:房子的建筑结构是造成客厅漏水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筑材料的质量、设计和施工是否合理,对房子的密封和防水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建筑结构存在缺陷,比如裂缝、渗水等,就会导致客厅漏水的发生。

2. 防水层破损:在房子装修过程中,防水层的施工非常重要。如果防水层存在破损或者安装不当,就会导致水从客厅的地板、墙壁或者天花板渗透进入,引发漏水问题。

3. 配管问题:房子的水电配管也是客厅漏水的常见原因之一。如果水管、下水道或者暖气管道存在漏水、堵塞或者破损,就会导致客厅漏水。这种情况下,及时修理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4. 外部因素:外部因素也可能是引发客厅漏水的原因。比如,降雨过程中,雨水可能通过墙体裂缝或者窗户渗透进入客厅,引发漏水问题。此外,渗透性土壤、地下水位较高等环境因素也可能对房子的防水能力造成挑战。

解决方案:

1. 找出问题源头:面对客厅漏水问题,首先需要找出问题的源头。必要时请找专业的检测机构或者水电工程师,对房子的建筑结构、防水层和配管进行全面检查,找出潜在问题。

2. 补漏施工: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是建筑结构存在问题导致漏水,需要及时修复裂缝、加固墙体等。如果防水层破损,需要重新施工防水层。如果是配管问题导致漏水,需要修复漏水点、更换破损管道等。

3. 提高防水性能:为了预防客厅漏水问题的发生,提高房子的防水性能非常重要。在装修过程中,选择优质的防水材料,确保施工质量。在新房装修或者旧房翻新时,可以考虑增加防水层的厚度,提升整体防水能力。

4. 预防外部渗漏:为了防止雨水渗透进入客厅,可以在房子外墙中采用防水涂料或者外墙砖进行保护,确保外墙的防水性能。另外,选择合适的窗户和门窗密封条,能够有效阻止雨水的渗透。

5. 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房子的水电系统也是预防客厅漏水问题的重要措施。定期清理下水道、检查水管和暖气管道是否有漏水或破损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总之,在房子装修过程中,客厅漏水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通过找出问题源头,及时采取解决方案,可以有效解决漏水问题,并提高房子的防水能力。在装修过程中,注重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以及定期维护,都是预防客厅漏水问题的关键。希望本文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的房子装修顺利!

九、房屋赠与合同纠纷哪个律师专业??

一、赠与合同的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是移转财产权利的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赠与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赠与的要约经承诺后,赠与合同成立。受要约人拒绝承诺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

(1)口头形式。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多用于小金额赠与。

(2)书面形式。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多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

(4)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登记转移赠与财产而订立的赠与合同。不动产赠与、一些注册动产的赠与,其转移按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

裁判规则

实务要点一:

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案例名称: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民间借贷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民申2635号

【争议点】

李某、刘某塔、黄某华及刘某河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是借贷还是赠与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结合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赠与意思表示的否认,刘某河对借贷关系的认可,虽借条系刘某河一人出具,没有李某的签名,但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涉案款项用于为刘某河与李某夫妻二人购买房屋,可以认定刘某塔与黄某华夫妻二人对借贷关系成立的举证证明责任已完成。李某否认上述借条或主张涉案款项系赠与,需提供足以反驳的证据予以证明,但李某并未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应证据如赠与合同或者协议。正如一审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所称,“虽然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部分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否则严重违背法律公平正义之理念。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并无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子女买房是父母出资,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的观点,本院对此不持异议。考虑到涉案房屋的增值部分尚由刘某河与李某二人享有,从利益衡平的角度,一、二审法院支持二位长辈要求二人小辈返还借款及利息损失的处理结果,本院认为,并无不妥。

实务要点二:

当事人之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未支付购房款,主张双方系赠与合同关系,同时并未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董某因与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0)京01民终3286号

【争议点】

董某因与胡某房屋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是赠与还是买卖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2017年8月16日,胡某与董某就涉案房屋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价款为1332800元,将涉案房屋卖给董某。2017年8月28日,董某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董某至今未支付房款。现胡某以董某未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查明的事实,不排除胡某有将涉案房屋给予董某的想法,胡某未能证明实为遗赠抚养,董某亦未能证明涉案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即董某与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董某实际取得涉案房屋产权证,但是至今未支付购房款,且其不认可双方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故胡某现主张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董某提交的证据未能证明是赠与。董某关于涉案房屋为赠与的意见,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胡某以董某不支付房价款,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解除《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实务要点三: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单方撤销赠与。

案例名称:付某2、付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川民申6046号

【争议点】

付某2、付某因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付某2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以及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一款[对应《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之规定,付某2在离婚协议书中将案涉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并约定将案涉房屋赠与付某,属于自愿处分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付某2在一审庭审中陈述订立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故付某2所持将婚前个人财产进行单方赠与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其次,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内容构成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依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 对应《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单方撤销赠与,故付某2所持有权撤销赠与条款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至于付某2所持已尽到抚养义务、付某生活能得到充分保障等再审申请理由亦不能成立。

实务要点四:

夫妻双方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房屋赠与的,子女以在一年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撤销赠与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陕民再36号

【争议点】

徐某玲与徐某启、任某芝因撤销赠与合同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个阶段。在再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徐某玲为徐某启、任某芝的女儿,在父母年老病弱时应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徐某启、任某芝作为父母,亦可以随时向女儿徐某玲提出赡养要求。因徐某玲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3年6月徐某启、任某芝以徐某玲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向法院诉请撤销房屋赠与合同,其请求撤销赠与合同并未超出法定除斥期间,二审判决撤销该赠与合同并无不当。徐某玲以其自2008年以后就不再与父母往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010年在其父母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时,其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主张徐某启、任某芝请求撤销赠与合同超过法定除斥期间,本院不予支持。

实务要点五: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在婚前借款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为由要求撤销赠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名称:高某峰与秦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京02民终381号

【争议点】

高某峰与高某、秦某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引发诉讼,该案历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两个阶段。在二审中,当事人就案涉房屋赠与能否撤销产生争议。

【裁判说理】

高某峰主张高某在未清偿高某峰借款且无其他偿还保障的情况下,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损害了高某峰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撤销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的行为。根据本案证据,高某在婚前因购买及装修涉案房屋向高某峰借款,双方之间形成借款法律关系,在高某与秦某登记结婚后,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但未支付对价,即高某峰所称高某将涉案房屋份额赠与秦某。据此,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对高某峰负有债务,高某同意将秦某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属于无偿转让其财产,并无不当。关于高某无偿转让财产是否对高某峰造成损害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 对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高某峰与高某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形成于高某与秦某结婚前,属于高某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相关借款用于购买和装修涉案房屋,而涉案房屋在高某与秦某结婚后,由高某与秦某共同居住使用。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认定高某对高某峰所负涉案债务系用于高某与秦某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应属高某与秦某夫妻共同债务,进而认定秦某被登记为涉案房屋的共同共有权人的行为并不会对高某峰的债权造成损害,并无不当。综上,一审法院认定高某峰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 小结 ·

房屋赠与多出现在亲属之间,包括夫妻之间的房屋赠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由于其与普通赠与相比,具有人身法与财产法的结合性,赠与动机具有独特的伦理性,导致此类的房屋赠与案件审理时必须兼具情理与法理。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房屋案件中,对于父母与亲子间的房屋赠与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父母为子女婚后提供资金购买房产,除明确表示赠与外,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其二,夫妻双方将其房屋赠与子女后,可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撤销赠与。子女以在一年以前曾明确表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抗辩父母撤销赠与超过一年的除斥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同时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书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房屋作为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夫妻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其四,《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十、商铺转租合同纠纷哪个律师更专业?

一、店铺转让费退还义务的承担主体

实务中,偶见新承租人在提起退还转让费诉讼时,以承租方、而非转让方为被告。此时,法院偶见以“被告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驳回新承租人的诉请。下述,笔者从店铺转让主体、实务风险、风险规避方式三个角度分析承担退还转让费义务的主体。

(一)店铺转让主体

关于店铺转让过程中的转让主体,笔者简述实务中存在的其中两种情形:

1、转让主体为转租方

在转让主体为转租方的情况下,涉案店铺的整体租赁关系如下:(1)产权人与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之间的租赁关系;(2)原承租人(即转租方)与新承租人之间的租赁(转租)关系以及店铺转让关系。

2、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

在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店铺的租赁关系事实上是通过解除“产权人与原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同时设立“产权人与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的店铺转让关系”的方式实现。

(二)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1、退还转让费义务的承担主体

就上述两种店铺转让主体而言,当转让主体为转租方时,新承租人以转租方为诉讼被告,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退还转让费等,从实体层面而言均无问题。

然而,当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则诉请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解除的被告和诉请退还转让费的被告则应该分别为出租方和转让方。

2、关于“转让主体为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时的法律风险分析

如上述所言,在已然退出租赁关系的原承租人(即转让方)的情形下,当新承租人诉请要求出租方退还转让费时,偶见法院以“诉讼主体并非转让费的收取方”或者“转让方并非涉案的出租方”为由,判决另案解决。

笔者猜测其中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因为原承租人为自然人且已然退出租赁关系,而新承租人在受让原承租人的租赁权时,未留存原承租人的身份信息复印件。故而,由于起诉方需要提供诉请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身份证明文件,而起诉方并未留存,就只能直接以产权人(或转租方)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转让费。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在原承租人(即转让方)退出租赁关系的店铺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即新承租人)应当留存原承租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免后续产生纠纷时,受让方(即新承租人)陷入被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