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责任保险?
一、什么是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含义为:若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负有赔偿的民事责任,且被提出要进行赔偿时,则保险公司会承当相关责任,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责任保险仅仅承担被保险人的过失侵权民事责任,对于被保险人故意而为的行为不予赔付。
二、什么是顾主责任保险?
1.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根据雇用合同或有关劳工赔偿法规,雇主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或因患有与专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各类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对其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均有依法或依据雇用合同负责赔偿的义务,故都适宜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雇主,但收益者是与雇主有雇用合同关系的雇员。
4.雇主责任保险的承保基础。雇主责任保险多采用“期内索赔式”承保,即以索赔提出的时间是否在保单有效期内作为确定保险人承担责任的基础。
5.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分为死亡和伤残两种。死亡赔偿的限额为保单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度。伤残赔偿则有三种情况: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按保单规定的最高赔偿额度办理;永久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按受伤部位及受伤程度,参照保单所规定的赔偿比例乘以保单规定的赔偿额度确定;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的,经医生证明,按被雇用人员的工资给付赔偿。对上述各项总的赔偿金额,各国的规定不一。由于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一般由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的要求,以雇员若干个月的工资制定赔偿限额,但最高不超过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
6.雇主责任保险与劳动保险的区别。雇主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劳动保险属于社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承保的是因雇主未能尽其法定义务,即因为过失或疏忽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劳动保险虽然也是承保雇员遭受人身伤亡或疾病时的雇主赔偿责任,但不考虑雇主有无过失。劳动保险负责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疾病的赔偿责任,是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此外雇主责任保险由雇主支付保险费;劳动保险常常有政府、雇主和雇员共担保险费。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金交给雇主(最终落实到雇员身上);劳动保险的赔偿金直接交给受伤雇员(或由法院交给雇员)。
7.雇主责任保险的附加责任。我国雇主责任保险有两项附加责任,即附加医疗费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医疗费保险承保雇员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患职业病以外的疾病(包括传染病、分娩、流产)所需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医药、手术、住院费用。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只限于在国内的医院或诊疗所治疗,并凭其出具的单证赔付。不论一次或多次赔偿,医疗费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人累计以不超过附加医药费保险的金额为限。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对被雇用人员在保险期限内,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所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佩服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上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
够用了吧,我把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了,还不认我替你写得了,再说雇主责任保险也不是什么新型的险种了
三、什么是雇主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帮助企业规避劳动用工的风险,让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当遭受意外或因患相关职业性疾病导致伤残或死亡时,对被保险人依法需承担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责任进行的赔付。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一般包括工伤及职业病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报销、误工津贴,也有的保险产品可以扩展到非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员工伤残的。
四、什么是校方责任保险?
校方责任保险是在校学生在校园内或者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以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学校对学生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通常指:在学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导致注册学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五、什么是董事责任保险?
董责险是什么?为什么要买它?
先说个贴近生活的例子。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在手术的时候,难免会有失误。但是,不做手术又不能治病救人,医院也没办法经营。医院就为医生购买“责任险”,一是让他们轻松上阵,更好的服务患者,二是可以出现医疗事故时将损失降到最低。
企业要想有好的发展,需要决策者的运作。但是,经营企业跟很多方打交道,面临着日常经营、人员雇佣、并购、股票起诉等风险,高管人员如果只是求稳会使其行为趋于保守,为了更好地激励管理层,促使其更加勤勉、尽责,通过购买董责险,转移外部诉讼风险,可以让高管人员无后顾之忧,全情投入到公司经营中去,以同时达到股东利益最大化。与医院买给医生的责任险类似,企业也给董事、监事、高管重要角色的购买责任险——即是“董责险”
董责险也是一种责任险,它的全称为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Directors & Officers Liabilities Insurance),简称(D&O)。董监事及高管,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保险。损失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抗辩过程中的法律费用(律师费),二是被判定的赔偿费或者庭外和解费用
购买董责险的企业是哪些?国外:港股和美股的中概股。国内:A股里的国有大型企业股、科创板。
董责险能保什么?不保什么?
保障责任:法律诉讼费用,如日常经营类诉讼、证券类诉讼、雇佣类诉讼、兼并类诉讼
请求赔偿的财务损失,如法院判决的罚款和罚金、判决赔偿金;公司财产损失恢复及重置;在抗辩中消耗时间、人力及财务成本 等。
不保责任:范围上:犯罪行为导致的罚款或处罚,如内幕、欺诈。时间上:保单生效前的诉讼或索赔不赔。
董责险怎么买?如何承保?怎么赔?
购买一单一报价。报价要综合考虑:上市的地点、规模是全球还是个别国家和地区,风险因素。考虑的风险因素包括:
1、证券类风险,如市值、流通股的分布等;
2、运营类风险,如行业过往损失记录,地域,盈利模式等;
3、财务类风险,如财务状况,盈利预期等;
4、公司治理风险,如高管背景,公司架构,管理体系,合规守法等。
以上各方面综合核算后报价。
如工行 保额5000万美元 保费约为148.6万美元 承包公司美亚等7家保险公司。中国平安 保额3000万美元 保费420万元人民币 承保公司平安财险(找的国际市场上的再保险)
如何承保?分级联保,分基础层和超赔层两层。
基础层又按比例分几家公司承保。承保的公司还可能会自留和找再保险。瑞星咖啡的承保就是分级联保。瑞幸咖啡购买的2500万美元保额“董责险”,由多家保险公司共保,一共有4层,总保额高达2500万美元。底层1000万共保体由八家中资公司组成,包括中国平安(30%)、中国太保(17.5%)、人保财险(15%)、中华联合(15%)、国任财险(10%)、大地财险(5%)、锦泰财险(5%)、前海财险(2.5%)。所以,2020-4-10号,平安发声“平安产险承保了基础层保单主承保份额的30%,并分保100万美元、自留最大可能损失200万美元”。
如何理赔?
董责险的理赔是索赔发生制。一定要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才会介入核实情况后作出最后赔付结果。如没有申请赔偿,即便发生的不当行为造成了损失,也是不赔偿的。排除除外责任后,根据投保的内容作出相应理赔。
六、什么是电梯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的内容包括哪些?
电梯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经济赔偿责任。
各种商店、办公楼、企业、旅馆、医院、学校等所有电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人都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投保,一般作为场所责任保险的附加内容予以扩展承保,也可以应客户要求设计专门的保险方案予以承保。
按照用途不同,电梯可以分为乘客电梯、病房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货梯等。电梯作为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在投保人投保了财产基本险或财产综合保险后,仅仅得到了财产方面的保障,而因电梯运行中给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的责任风险,则无法得到转移。
电梯责任保险正是为了解除电梯所有者和乘梯人的后顾之忧而推出的保险产品。
七、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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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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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作出指导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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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并以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
三份重要的中央政策文件,为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规范指导作用。
但在具体市场发展方面,目前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存在着险种投保覆盖率低、保费规模小、赔付率高、事故预防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所涉的各大市场主体密切相关,因此,这里主要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市场主体分析角度,探索我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场发展的有效推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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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单位
投保单位,即是指与保险机构订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享有获得赔偿和接受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权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目前国家政策,主要集中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这八大高危安全生产领域领域。
对于目前安责险市场普遍存在的投保覆盖率低、保费规模小等问题,上述投保单位方面主要存在缺乏企业安全生产保险保障意识,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认知不充分的问题。
缺乏企业安全生产保险保障意识
尽管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各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政策文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但对于部分企业,其自身始终缺乏足够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意识,尤其在已投保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认为购买其他商业安全生产保险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缺乏主动投保动力。
对安全生产责任险认知不充分
我国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的正式确立,始自于1998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投保建工意外险。此后,企业普遍以投保建工意外险的方式提高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作用,即便2011年《建筑法》重新修订,取消建工意外险的强制投保,受各地方政策惯性影响,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类保险的认识依旧主要集中于建工意外险。
同时,随着工伤保险的出现,商业属性的雇主责任险快速发展,安全生产企业经营者虽然有了更多的险种投保选择,但对于不同险种的保障作用与自身的保障需求匹配,却出现一定的认知难度。即不清楚各个险种的具体保障功能作用与特点、如何投保才能有效防范应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诞生发展始于近几年,相较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无论在发展时间还是市场认知方面,都存在一定劣势,这进一步导致企业缺乏对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认知,缺乏主动投保动力。
因此,对于安责险的投保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其自身企业安全生产保险保障意识,同时加大安责险的市场普及与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安责险的各项功能作用,对于企业安全生产能够形成的有效保险保障,促进企业的主动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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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
保险公司,作为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保机构,主要负责险种产品的设计工作,为市场提供投保、理赔与风险管理等保险服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影响。
但目前,在国内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发展中,安责险由于诞生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对于各大保险公司而言,其依旧是一个全新的险种产品,无论在配套服务机制,还是专业人才、技术、管理力量方面,都仍存在缺陷问题,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积累与完善。
配套服务机制
首先,在配套服务机制方面,安责险的主要特点即是有效的事前风险防控,然后才是有效的事后赔偿保障,通过“安”“保”结合的方式理念,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意识,建立双重安全生产保障。
但客观上,国内安全生产保险领域普遍缺乏较为成熟、完善的风险管理服务机制,各险种产品的主要作用依旧主要体现在事故后的保险赔偿方面,涉及到的风险管控内容也多停留在保前风险审核,缺乏必要、有效的事前与事中风险管理服务机制。
当然,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的发布,对各大保险公司在安责险的事故风险管理服务方面提供了一定的规范指导,但具体的风险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与完善,仍需各大保险公司不断投入与探索。尤其在各项科技应用赋能保险行业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保险技术手段,建立完善、有效的风控管理服务,也应成为保险机构未来的发展重点。
其次,在管理方面,保险公司还应加强自身的服务管理,部分开展安责险市场业务的保险公司,即便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发布后,仍未建立相应配套服务机制,将安责险当成一般意义的保险,依旧围绕投保审核、保险理赔等基础险种功能开展保险服务,这显然是保险公司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
此外,建立安责险的风险管理服务机制,客观上还需要专业的人才、技术与管理力量支持,在这一点上,国内保险公司一方面缺乏时间上的积累,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自建技术团队投入较大,效果作用时间周期较长,因此,在这一方面主要还应借助专业的第三方专业技术组织力量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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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即是指受保险机构委托,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各类机构,包括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咨询机构、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安全培训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
对于各大保险公司而言,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普遍具有专业化、复杂化、动态化的风险特点,这客观上对其风控服务管理提出着较高的要求。而正如上文所述,国内保险公司目前对于相应的专业人才、技术与管理力量是较为缺乏的,依据《规范》指导,相应的风险管理服务可以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组织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力量完成。
但从定义上来看能够发现,目前这类第三方专业技术组织的市场主体类型众多,这一方面造成不同市场主体间存在技术服务规范、标准与服务质量的差异,也不利于后期市场监管工作的展开。
尤其在各具体地方实施文件中,一些主管部门还将保险中介组织如保险经纪人,指定为安责险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这在客观上是并不合理的。国内保险经纪人的主要角色功能,目前主要还是围绕保险产品营销而来,兼有提供保险咨询服务功能,但也仍待进一步发展完善,其自身功能属性定位,决定其无法扮演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主体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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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险由于适用各大安全生产领域,其所涉政府监管机构也较多。除统筹安责险市场业务监管的中国银保监会,还包括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领域对应的应急管理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领域对应的工信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对应的交通部门;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对应的住建部门等等。
这些政府监管部门在安责险的政策推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承担着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规范监督等监督与指导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安责险在政策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监管落实问题。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出的“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信息共享机制”,许多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无法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对接,从而对保险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及服务费用支出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
同时,地方监管部门还应当建立有针对性、细致、明确的安责险落实监管与处罚机制,确保企业如实投保,防止企业拒保、漏保或获取相应证件后即不续保等情形出现。
此外,目前国内安责险的应用范围领域众多,未来还将进一步扩大发展,相应的险种功能与保险服务也必然面临进一步的探索发展。但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保险行业组织协会,相应的行业规范指导与行业研究,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负责,这对我国安责险未来市场发展的是不利的,因此,建议成立独立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行业协会,促进国内安责险的快速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目前国家在各大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推进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受到来自政策方面的有效力量推动。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市场发展,在各大市场主体方面仍存在相应的发展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进一步快速健康推进安责险的市场发展。
八、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由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以外的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应对受害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目前我们常见的产品责任事故有啤酒瓶爆炸、高压锅爆炸、热水器漏电等等。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生产厂家如果将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一般都会在产品生产、销售资料上明确表明投保的有关情况。但受害人一般还是先要向销售者或生产者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根据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和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来确定赔偿金额。九、什么是旅行社责任保险?
答:旅行社责任险是对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对于游客,在实际发生意外时,“责任险”保障的主要是旅行社对游客出游期间依法应承担的各种民事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由法院或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这意味着意外发生后,旅行社是不包揽一切的,它只承担自己的责任。由于游客自身原因或其他方原因出险由游客自行负责,旅行社只提供道义上的协助。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游客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十、什么是合作合同纠纷
什么是合作合同纠纷
合作合同纠纷是指在合作关系中,当合作双方出现违约或其他纠纷时所产生的问题。在商业合作中,合作合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法律纠纷,涉及合同的履行、解释和违约责任等方面。
合作合同纠纷的原因
合作合同纠纷往往源于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不一致,或者某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作合同纠纷原因:
-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合作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就有差异,导致纠纷产生。
- 合同履行方式不明确。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履行义务和方式,如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就容易引发纠纷。
- 合同违约。如果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构成合同违约。合同违约可能是由于某一方故意违约,也可能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履行。
- 合同变更。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是,如果变更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就容易引发纠纷。
解决合作合同纠纷的方法
合作合同纠纷的解决既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合作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合作合同纠纷。协商解决是一种相对快速和经济的方式,可以保持合作关系的稳定,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
- 调解。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是一种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介入解决争议的方式,调解结果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 仲裁。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过程相对于诉讼来说更为简便和迅速,但仲裁结果具有和判决一样的效力。
- 诉讼。如果其他解决方式无效,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合作合同纠纷。诉讼过程相对较长,成本较高,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何避免合作合同纠纷
合作合同纠纷对于合作双方来说,既是一种经济损失,也是一种法律纠纷,因此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应该尽量避免。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合作双方减少合作合同纠纷的发生:
- 合同条款明确。合作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尽量详细和具体。
- 合同风险评估。在签订合作合同之前,双方应对合作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预先考虑可能产生的问题和纠纷。
- 合同变更书面确认。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当书面确认,明确变更内容和双方的意愿,避免后续纠纷。
- 妥善保存交易记录。双方应当妥善保存合作过程中的交易记录、凭证等,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提供证据。
- 合作风险防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积极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监督履行合同义务等。
通过合作合同纠纷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签订合作合同不仅是一种制约双方行为的法律约束,也是一种保障双方合作关系的重要手段。合作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珍惜合作机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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