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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异地审理规定?

合同纠纷 2024-11-25 10:10

一、民事案件异地审理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据此可知,无论是上级法院提审还是指令其它法院再审,应当说都是异地审理的表现形式。

二、民事案件审理中止后如何恢复审理?

  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案件的终止原因已经解除,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种植合同纠纷审理要点?

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经济损失、赔偿数额。

四、民事案件审理报告相关规定?

民事案件审理报告也是一种常见法律文书,每个判决的案件结案后,都要写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分为一审,二审,再审等三种民事案件审理报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民事案件审理报告分六个部分,分别为案件的由来及审理经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与认定,解决处理纠纷的意见等内容。

其中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与认定是审理报告的核心,对双方提交的证据从证据的三性上进行充分分析,确认。

五、民事案件可以申请异地审理吗?

如果需要异地审理,一般是所在地的法官满足以下条件: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不然,一般不会异地审理!

六、关于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对2001年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2001年《民事证据规定》)进行了全面修改,为完善我国民事证据制度、推动证据裁判主义的贯彻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方式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模式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七、民事案件恢复审理的依据?

一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恢复审理。二是法院依职权恢复审理。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出现特殊情况中止执行,特殊情况消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审理或法院依职权恢复审理,通过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证据,合议庭研究做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书不服,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

八、执行法官能审理民事案件吗?

不可以,执行局法官负责的是执行工作,不能直接审理案件。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案件要去法院立案庭去申请立案,法院执行局只负责执行,不可能受理民事诉讼案件。

九、中院审理民事案件多长时间?

民事案件区分是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

一审民事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审限是六个月,特殊可以再延长六个月,等于是6+6。适用的简易程序的话审限是三个月。补充下,用的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限更短。

二审民事案件的审限是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三个月,等于是3+3。

十、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如何结案的?

民事案件结案方式有很多种,具体如下:

1、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一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2、调解,原、被告双方经法院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同样具备执行效力;

3、撤诉,原告依法撤回起诉。但是撤诉由有几种分类,如原告未缴纳诉讼费、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原告撤回起诉;原、被告达成庭外和解后,原告撤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