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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税金额?

合同纠纷 2024-12-30 17:29

一、什么是未税金额?

未税金额是指没有含税的金额; 未税金额价单价计算方法,举例如一下; 比如,一款商品含税单价为8.7元,税率17%; 总价=金额+税额=金额+(金额*17%)=金额*1.17 未税金额=总价/1.17=8.7/1.17=7.44 税额=8.7-7.44=1.26 以上公式中,得出的7.44元就是商品未税金额。

二、未税金额指什么金额?

未税金额是指没有含税的金额;未税金额价单价计算方法,举例如一下;比如,一款商品含税单价为8.7元,税率17%;总价=金额+税额=金额+(金额*17%)=金额*1.17未税金额=总价/1.17=8.7/1.17=7.44税额=8.7-7.44=1.26以上公式中,得出的7.44元就是商品未税金额。

三、未税价与含税价区别?

未税价的意思是不包括增值税的价格。

含税价的意思是包含增值税的价格。

未税价=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含税价=未税价*(1+增值税税率)

财务核算时,在计算成本或收入时,一般用未税价进行计算。

内部经济指标统计时,统计产值、销售额等,一般用含税价进行计算。

四、未税金额是怎么算的?

未税金额计算公式:未税金额=价税合计金额/(1+税率)。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含不含税的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格是不含增值税的;

普通发票上的价格是含税的;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则是不含税的;

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含税的;

价外费用的价格是含税的;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其收取的加工费,如果题目没有特别的提示,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处理的;

隐瞒的收入是含增值税的;

在企业所得税题目中,往往给出的售价是不含税价。

五、增值税未税发票如何开?

一般纳税人月初没报税,上个月有剩余发票的,先做一下上报汇总就能开发票,上个月没有剩余发票的,本月没有抄报税清卡,不能领新发票。月初还未申报增值税,可以领用发票。

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遇节假日延顺。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需要先抄报税,即将开具的发票信息通过报税盘或税控盘抄报给税务机关,再完成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扩展资料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二)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六、如何核算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及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

即:

借:物资采购 或 原材料 等科目贷: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实际交纳代扣代交的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由此可见,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应当记入收购的矿产品成本中。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及代扣代交的资源税,借记“物资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交的资源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扩展资料:应交税金科目使用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

小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目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小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本规定中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的情况:

1、国内采购的物资,应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材料”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终所占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3、接受应税劳务,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4、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中介合同纠纷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中介合同纠纷是第三者,而合同纠纷的话,就没有指定

八、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吗?

中介合同纠纷属于服务合同纠纷。

中介合同的内容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九、笔记本电脑未税是什么意思啊?未税情况下买电脑有什么顾虑呢?

应该意思是这个价不含开发票,要开发票就要另加税款。

十、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后选择到哪里起诉,可以分成两大类情况,一种是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纠纷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以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大小、影响大小、是否涉外选择法院的层级进行管辖。另一种情况是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条款,有可能选择仲裁或者是诉讼,这个时候要特别注意,在争议解决的条款中只能选择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唯一的争议解决机构,在选择管辖法院时必须选择符合前述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