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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有什么区别?是不是择日宣判的要重?

合同纠纷 2025-03-15 03:50

一、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有什么区别?是不是择日宣判的要重?

择日宣判是当庭无法作出栽判的,法官就会宣布择日宣判,中级法院可以当庭作出当庭宣判还是择日宣判的决定

二、开庭后择日宣判什么意思?

开庭后择日宣判指的是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的方式,就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法律问题已经审核的差不多了,但是案件一般会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还需要酒案件的开庭情况,结合其他的证据资料,通过合议庭进行合议,合议之后,法官写成决书,然后会改天进行宣判,择日宣判,意思就是当庭不能宣判,改天再判。

三、法院择日宣判一般多久?

法院择日宣判这个没有明确的法定标准或时间,只能理解为合同时间内,这个合理时间以不超过审限为原则,简易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普通程序一般为六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以达到15个月),只要在这个审限期内宣判都属于程序合法。

择日宣判是指法院无法当庭作出裁判的就会择日宣判,一般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只有案情简单的才一般当庭宣判。一审择日宣判的死刑,如上诉要高院二审,即使不上诉也要高院复核,高院驳回上诉或者核准死刑的,再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院核准才可执行死刑。

扩展资料:

择日宣判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四、择日宣判多久出判决书?

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并不是说就会当庭宣判的,有的时候还会择日宣判,对于择日宣判之后,多长时间能够拿到这个判决书呢?

首先,如果是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可以采取两种审理方式:一种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该程序审理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另一种是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从法院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即:案件开庭后,法院只要在上述审理期限内送达判决书,都是合法的。

其次,如果是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择日宣判的期限,应在审理期限内送达(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择日宣判能够多长时间拿到判决书,这个要看是属于简易程序还是一般的程序,因为对于拿判决书这个时间其实没有一个准确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在三个月左右。

五、择日宣判一般需要多少日?

一审法院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宣判,向上级法院申请延期可以再延长3个月,逐级报请到最高法院,延多久都行。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六、谁知道择日宣判和择日再审有什么区别吗?

择日宣判是指法庭庭审已经结束,但是当庭不下判决,庭后选择某一天再向案件当事人宣布判决。

择日再审是指庭审暂时中止,法院宣布休庭,另行确定日期继续庭审。

七、合同纠纷官司多久宣判

合同纠纷官司多久宣判:法律程序与时间掌握

合同纠纷官司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当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共识时,往往会通过法律途径将争议提交给法庭裁决。然而,很多当事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合同纠纷官司到底需要多久才能宣判。本文将介绍合同纠纷官司的法律程序和相关时间要点。

1. 起诉阶段

合同纠纷官司的第一阶段是起诉。当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条款,造成经济损失时,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法庭。起诉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1.1 提起诉讼:起诉方需要向法院递交诉状,详细陈述争议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
  • 1.2 受理与立案:法院接收到诉状后,会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予以受理,并立案登记。
  • 1.3 传唤和应诉:法院在受理后,会向被告发出传唤令,要求被告出庭应诉。

2. 证据交换和调查阶段

起诉阶段后,合同纠纷官司进入证据交换和调查阶段。此阶段的目的是让双方交换证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工作。

  • 2.1 证据交换:法院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材料,包括书面证据、物证和证人证言等。
  • 2.2 取证和调查:法院可能会进行调查和取证活动,例如到现场勘验、听取专家意见等。
  • 2.3 辩论意见书:在证据交换和调查结束后,双方可以递交辩论意见书,对对方的证据进行驳斥或辩解。

3. 审理和判决阶段

证据交换和调查阶段之后,合同纠纷官司进入审理和判决阶段。此阶段是法庭进行案件审理和作出最终判决的过程。

  • 3.1 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安排开庭审理的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出庭参加。
  • 3.2 陈述和辩论:在开庭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并进行辩论。
  • 3.3 证人和鉴定:法庭可能会传唤证人作证或进行鉴定活动,以支持双方的主张。
  • 3.4 审判和宣判: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法庭会进行案件审判,并最终作出宣判。

4. 上诉和执行阶段

一旦合同纠纷官司经过一审判决,当事人仍有权利提起上诉。上诉阶段是对一审判决进行复审,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上诉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4.1 提起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持异议时,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 4.2 上诉受理:上级法院会对上诉请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 4.3 再审审理:上级法院将对一审判决进行复审,包括重新审理证据和辩论意见。
  • 4.4 再审宣判:上级法院在再审审理结束后,会作出最终宣判。
  • 4.5 执行阶段:一旦宣判生效,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5. 时间掌握和注意事项

对于当事人来说,合同纠纷官司的时间掌握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尽管每个案件的具体时间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 5.1 法庭工作负荷:法院的工作负荷和案件排期可能会影响官司的宣判时间。
  • 5.2 当事人配合:当事人应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和庭审工作。
  • 5.3 律师协助:请合适的律师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官司,以确保法律程序得以正确进行。

总的来说,合同纠纷官司的宣判时间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但当事人可以通过充分了解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以及与律师的密切配合,更好地掌握合同纠纷官司的进展和时间节点。

请注意,本文仅提供合同纠纷官司的一般信息,并不能代替法律专业意见。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合适的法律专业人士。

八、法院宣判的时候,说择日宣判一般要多久才开庭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九、开庭后合议庭择日宣判什么意思?

合议庭针对开庭时记录的内容,庭后讨论下该怎么判,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宣判

十、合同纠纷案宣判笔录何时签?

合同纠纷案宣判完就可以签

一、宣判笔录,也是法庭笔录之一;  二、法庭笔录,法官应当签名。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 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 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 记明 情况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