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施工流程?
一、基建施工流程?
工作内容,工作部门,说明完成部门,受理部门,联糸方式,需备资料,土地持牌等。
二、基建施工包括哪些?
基建工作内容
基建工作内容是简称“基建项目”。指经批准在一个设计任务书范围内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总体。一般以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在一个设计任务书范围内规定分期进行建设的建设工程总体,仍按一个基本建设项目计算。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也可包括几个单项工程。但不得把不属于一个设计文件内的,经济上分别核算、行政上分开管理的几个项目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是负责编制和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在我国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足十万元的不计算项目个数,但仍要计算投资完成额新增固定资产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等指标。基本建设项目按过程可分为筹建项目,施工项目、投产项目、收尾项目和竣工项目等。
三、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双方自行协商:劝两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尽量达成双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如协商不成,可以提请仲裁机构或者起诉法院。2、仲裁:如果双方就施工合同纠纷协商无法解决,可以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双方都应当遵守。3、起诉法院:如果谈判失败,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施工合同的条款和相关的法律对纠纷做出判定和裁决。
四、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摘录)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对方是想趁机赚你点钱,让你出出血。这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给他点钱让他闭嘴,农村人其实骨子里有规矩感的,拿了钱就不好意思再哔哔赖赖;第二个办法,撕破脸皮让他告去,赶紧告!这类案件通常案情复杂,涉及法律问题及争点多,审理难度较大,也对律师的专业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王孟于律师这方面做的很专业,是国内比较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
六、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 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作出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基建施工用电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临时施工用电需提交以下相应序号资料到营业厅申请。
1、用电申请书 (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负荷、保安电力)
2、用电设备清单(设备名称及容量)
3、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房产证明复印件或立项批复(上级各单位对该建筑的各项批文复印件),例如:计委文件、人民政府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
8、该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规划图或红线图;
9、如果前期有施工用电,请携带施工用电电费发票复印件;
10、电费发票复印件及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11、需核实该用电点无欠费;临时用电结束时需拆表销户、同时办理正式用电手续。
八、赤峰红磡基建在天津哪里施工?
地址: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10号5号楼306室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03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唐汉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1MA824U9K81,注册地位于天津西青学府工业区才智道10号5号楼306室。
九、大门围挡安装是施工合同纠纷吗?
大门围挡安装属于施工合同纠纷。
因为建筑工程都有施工合同,而大门围挡安装是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中子项目,应属于合同的一分子;按理来说,一切按照施工合同进行就可以,但有时候还会出现纠纷。
如大门围挡安装,理应先签订相关合同后再履行合同,如未签只口头约定合同条款,只要你实际有施工行为,并按质按量完成合格工程量,就有权要求建设方或相应的转包方给予结算。
十、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用专属管辖吗?
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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