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女性到底有什么不公平?
一、新婚姻法对女性到底有什么不公平?
新婚姻法的规定,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国外婚姻法对女性的规定?
不同的国家条款差异比较大 ,但大多以男女平等的前提为主,以美国为例,夫妻若离婚,婚姻中收入少的那一个可以获得赡养费,很多家庭都是女方是家庭主妇所以收入少,离婚后丈夫每个月要支付赡养费,直至她再婚为止。
三、香港婚姻法对女性的规定
香港地区《已婚者地位条例》第三条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已婚女性犹如未婚时一样,有取得、持有及处置财产的能力。
第四条规定:已婚女性的财产,结婚的女性,在结婚时已拥有或正拥有的财产;或于该日以后,已婚女性已取得或正取得的财产,或已转予或正转予该已婚女性的财产,须全归该女性所拥有,犹如未婚时一样,该财产并可据此而予以处置。不论在本条例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女性在享有财产方面的预用权或让与权如受到限制,且该等限制不可能加诸男性对该财产的享有者,则该等限制一概无效。”可见,依照香港现行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各自享有各自独立的财产权利,夫妻一方婚前及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夫妻一方各自所有。
四、四川婚姻法对女性有利吗?
新婚法是一部提现男女平等的法律,没有什么对女人不利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或干涉。
五、揭秘娱乐圈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
在娱乐圈这个热闹喧嚣的舞台上,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些不太令人愉快的现象。那就是对女性明星的不公平对待。从宫斗剧到明星绯闻,再到艺人评论,似乎女性总是处在劣势地位,遭受到更多的批评与指责。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平等的现状?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娱乐圈对女性的种种不公。
一味追捧"漂亮"的标准
在娱乐圈中,外表无疑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无论是电影、电视还是综艺节目,优秀的演技往往都要次于出众的容颜。相比之下,男明星只需要有一定的演技和人气就能获得关注,而女明星则必须符合行业对"美"的定义。这无疑增加了女性进入娱乐圈的门槛,也使得她们在从业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品貌方面的苛刻评判。
对女性的双重标准
娱乐圈对女性的不公平,还表现在对其行为的双重标准。比如,当一位男明星与多位女性传绯闻时,通常会被认为"魅力四射",而当一位女明星有类似的绯闻时,却常常会被贴上"花瓶""不检点"等标签。再比如,一些女星因为情感问题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原因选择晚婚甚至不婚,往往也会遭到一些人的非议和歧视。而男性明星即便同样的选择,通常也不会受到太多负面评论。
缺乏对女性的尊重
在娱乐圈,女性明星往往都会受到一些不恰当的评论和无法接受的对待。有的人对她们的身材、穿衣打扮等进行评头论足,有的人则对她们的感情生活、家庭状况甚至私生活做过多的猜测和批评。这不仅侵犯了她们的隐私权,也显示出社会对女性的普遍不尊重。
缺乏女性的发声机会
另一方面,娱乐圈内部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性别歧视现象。在幕后制作环节,女性往往很难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发展机会和话语权。这使得女性明星很难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应有的关注和评价,最终导致娱乐圈中女性的地位难以真正得到保障和提升。
综上所述,娱乐圈对女性的不公平对待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重视这一问题,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女性的保护和尊重,为她们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只有这样,娱乐圈这个镜子才能真正反映出社会的公平正义。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娱乐圈中存在的对女性的不公平现象,并为此呼吁更多的重视与改变,为女性创造更加公平的发展机会。
六、女性受到不公平的名言警句?
无才便有德。—— 明末清初文学家 张岱 《公祭祁夫人文》
明·张岱《公祭祁夫人文》引明人陈眉公语。本句大意是:女子没有才能就是最好的德行。重男轻女,歧视妇女是封建社会极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之一。陈眉公说:“丈夫有德便是才,~。”此谬论一出,流毒很广,影响深远。~在目杜会已经成为人们的口头弹,成为当时衡量妇女德行的一种标准。它公然提倡妇女温顺无能,依附男姓,是扼杀妇女聪明才智的精神鸦片。可引来说明旧社会对妇女的歧视。此句亦作“女子无才便是德”。
七、韩国婚姻法保护女性吗?
平时看韩国,感觉韩国的女人都很温柔,很宠爱自己喜欢的女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可不是这样,韩国的男人可非常大男子主义的。而且儿媳妇在婆家的地位非常的低,真的就是中国早年间那种婆媳状态,婆婆说什么都是对的,儿媳妇要为丈夫家的人准备一天三顿饭,早上家里面起的最早的也是儿媳妇。
韩国很多女性基本上都是家庭主妇,大家知道一个家庭主妇的工作非常的辛苦,但是在韩国的婚姻法中,这些似乎被无视了。因为男性婚后所赚取的钱,并不是归夫妇共同所有的,而是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女人在婚姻中的付出,在婚姻法律中根本是不受重视,也得不到保护的。而且在韩国的婚姻法中,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没有明显过错,女方提出离婚的,是基本上分不到任何的财产的。
八、法律对女人不公平
法律对女人不公平 这个话题一直备受关注,许多人认为在现代社会,法律对女性仍存在不公正的现象。这种看法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女性的地位一直受到限制,直到近几十年才开始逐渐改善。然而,尽管已经有了一些进步,但仍然有许多方面仍需要改善。
法律歧视存在于多个方面
在许多国家和社会中,法律歧视女性的现象并不罕见。比如在一些国家的继承法中,女性并不享有与男性相同的权利。在劳动法中,女性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标准,以获得与男性相同的报酬。在家庭法中,对于婚姻解散和子女抚养的安排,女性常常处于弱势地位。这些都是法律对女性不公平的体现,需要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现状与挑战
虽然在很多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以保护女性的权益,但这只是第一步。面对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守旧思想的阻碍,要想真正改变法律体系中对女性的不公平,仍然面临着重重挑战。
改革的必要性
针对法律对女性不公平的问题,改革是必然的趋势。只有通过不断的探讨和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女性争取更大的权益和公平的地位。这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支持,包括政府、法律界、学术界和公众,共同为这一目标努力。
如何解决
要解决法律对女性不公平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对法律制定和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同时,还需要推动社会舆论的改变,促进性别平等意识的普及。只有当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才能真正消除法律对女性的歧视,让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权利。
结语
要实现法律对女性的公平,需要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虽然面临着重重挑战,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相信一定能够改变现状,让法律更加公平,让女性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权利。
九、新婚姻法怎么保护全职女性?
全职太太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即使夫妻双方在婚前约定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关于赔偿数额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由法官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但是,其中一点就是经济补偿必须要支付。
十、新婚姻法女性法定年龄?
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0周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男方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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