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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古罗马法律的内容

婚姻家庭 2025-07-15 10:31

一、有关古罗马法律的内容

罗马法学家依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将法律划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宗教祭祀活动和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规范;私法包括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方面的规范。 (2)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布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包括议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裁判官的告示等;不成文法是指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3)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市民法是指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万民法是调整外来人之间以及外来人与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 (4)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长官法专指由罗马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内容多为私法。其主要是靠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活动形成的。 (5)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人法是规定人格与身份的法律;物法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诉讼法是规定私权保护的方法

二、全国有些什么少数民族风俗谁帮帮我

门巴族主流婚姻和家庭形式是一夫一妻制。这也是本族婚姻的主导地位,当一对青年通过在劳动社交中产生感情,告知父母一般会同意儿女的这种选择,而且在门隅,父母对儿女的这种选一择很尊重,其过程如下: 当男方家要娶回新娘时,男方家派聪明伶俐能说会道的两男一女去女方家迎亲,此时会强制性的把新娘引回来,门隅北部的交通不便,新娘和迎亲的人一样步行,迎亲的人要在途中向新娘及迎亲的人敬酒三次,出家门第一次,途中第二次,快到新郎家时第三次,门隅人把这种仪式称为:苏羌。 新娘到新娘家以后,新郎的父母给新娘换去早已准备好的新娘装,接下来这对新人坐在纯羊毛手工制作的卡垫上,而且双方面向东,东方象征着一切的开始。 此时这对新人和新郎的父母还有村中老人共进午餐,紧接着一位老人手捧哈达、美酒敬献给这对新人,并给他们俩讲述许多做人的道理以及祝福新婚夫妇和睦相处,孝敬父母等等。新郎新娘对老人表示谢意。 当天晚上,跟新郎同村的几个年轻人,手拿央泽碗,敲打新郎家的窗户,而且嘴里念出许多祝词,向新婚夫妇讨酒喝,要糌粑和青稞花吃。 第二天清晨,迎亲人去往新娘家,迎接新娘的父母和亲属,开始第二天的婚礼,中午开始,男方村里的亲属朋友身穿盛装,背着刚刚酿成的青稞酒来祝愿这对新人,这一天男方家里要准备丰盛的婚礼宴会,但女方家从入席开始,要有一副不满意的样子来品尝酒和肉等精心准备好的美食,而且像一个酒鬼似的大喊大叫着拍桌子,此时男方家人和村里人要站起来,对女方家连连赔礼道歉,并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哈达和礼品献上。此时女方家人才消气。 婚礼第三天时,是新娘家里给自己的女儿送嫁妆的日子,嫁妆有牛、羊、田地等。这一天是双方家和村里人,为这对新人祝福的最后一天,到了下午,女方家人和男方村里人,欢歌起舞,单手拿着哈达,边喊边走回自家。 第四天,这对新人从男方家里带上各种好吃的东西到新娘家,探亲似的去休息七天。这场不同寻常的婚礼才算结束了。

三、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据此,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分别为: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原则。

(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民法典》第1041条重申“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既是对这一宪法原则的落实,同时也使这一原则更加的具体化。

(2)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既包涵结婚自由,也包涵离婚自由,我国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原则并非倡导放任自己、轻率随意地对待婚姻,而是为了保护当事人走入幸福婚姻与结束不幸婚姻的自主权。

(3)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此对应,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

(4)男女平等原则:洞数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具体体现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方方面面,如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等。

(5)简弯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往往处于弱势者的地位,较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需立法规定予以特别关注。

如《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如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第1044条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纳咐首合法权益”;

第1084条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被监护、收养、抚养的权益;

再如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以保护老年人依法被赡养的权利。

我国的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作为调整婚姻家庭法关系的法律,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为夫妻在经营婚姻关系上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以下是婚姻家庭法的五大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法的五大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是由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依法决定自己的婚姻,既不受对方的强迫,也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一夫谈慎誉一妻原则

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 按照一夫一妻原则的要求,任何人只能有一个配偶,禁止重婚以及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任何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同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不相容的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不予登记,重婚于法无效,并须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离婚边缘的女人,如何挽回婚姻?

3、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我国婚姻家庭法在各项具体制度、具体规定中都鲜明地体现着男女平等的立法精神。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完全平等的。夫妻、亲子、祖 孙、兄弟姐妹等关系中,不同性别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

在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方面的一切涉法事项,均应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处理。法律保障:禁止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保护妇女权益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长期传统。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专章规定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对《婚姻法》作了重要的补充。

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赡老育幼是家庭的重要的社会功能。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抚养教育、赡养扶助、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等规定,为儿童、老人的 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指对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受到虐待的行为)和遗弃(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5、计划生育原则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生育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具有密切的关系。宏观上的社会人口再生产,在微观上是通过婚姻家庭中的生育行为实现的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实行计划生育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孝拿质为主要目标。

含段计划生育对生育主体的基本要求是:少生、优生、适当地晚婚、晚育。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合理安排第二胎生育,禁止三胎以上的多胎生育。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对于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节制生育的政策可以适当放宽。落实计划生育措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

(一)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亦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来自外力的强迫或干涉。

(二)一夫一妻原则 亦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茄悔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

(三)男女平等原则 作为一般的法律原则,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其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

(五)计划生育原则 系指按照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人们的生育行为进行计划调搭没节。生育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具有密切的关系。宏观上的社会人口再生产,在微观上是通过婚姻家庭中的生育行为实现的。

(六)婚姻家庭主体的共同责任。我国婚姻法第4条是不可诉条款,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知纳纳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五项: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二)一夫一妻。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无论

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局搭婚;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腊启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

(三)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五)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桐局拿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不包含下列那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