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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老头横穿马路致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24-08-31 19:06

一、骑电动车老头横穿马路致交通事故?

骑电动车老头横穿马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等等违规,应该负法律责任。

二、行人横穿马路,车辆有超速,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如果是行人的过错,则要负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六十四条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第六十五条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交通事故致无责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认定为无责者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违章行为与事故的认定没有必然的联系,有违章行为并非必然要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承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无责的,并不一定意味着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四、交通事故致脑部积液如何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五、非机动车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需要负责任吗?

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横穿公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非机动车是否承担责任,个人认为:道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必须现场及时报警,事故大队交警需要出警现场勘察取证。必须有事故大队警察做出责任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法律认定结果,必须遵照执行。一般情况下,交警出具的认定责任,应该由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未安交通规则横穿公路),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瞭望不足,没有确保安全行驶),具体相互承担赔偿标准则由人民法院裁决!以上是本人的理解程度。

六、交通事故致脑死亡怎么处理?

  脑死亡的,在法律上认为已经死亡。  作为死者家属,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同时,如果对方驾驶员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私人交通事故致全身瘫痪怎么处理?

先去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是没有第三方,那就要自己承担所有的责任和后果,首先和保险公司尽快协商保险赔偿事宜,,自己以不能自理了,可以委托他人帮你解决,保险公司陪赏额度是根据你的保额计算的,再保险赔偿范围内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保险范围以外的,只能自己承担,

八、交通事故全责致重伤会被拘留吗?

肇事致人重伤负全部事故责任,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有逃逸行为,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九、交通事故致鼻软骨骨折赔偿多少?

车祸致鼻骨骨折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即可: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交通事故致左眼斜视属于几级伤残?

根据《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算六级伤残。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球缺失伴另一侧眼严重畸形; b) 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伴双眼视力接近正常;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该眼视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视力1级以上; c) 双眼低视力1级; d) 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可以构成伤残等级,建议在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一般评残时期为事故发生后六个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材料要求: (1) 委托书; (2) 病史资料: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④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⑤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 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法院委托的案例); (7) 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