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和伤残赔偿是一起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和伤残赔偿是一起报销吗?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但是想要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同时获得工伤事故与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
2、必须是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双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只要是交通事故则可。
3、必须是本人在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即本人无责、次责或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 垫付医疗费 报销 多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通常3-5天到账。
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常见于车险、意外险和医疗险,但不是所有的保险都具有垫付功能,具体情况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车险中垫付医药费通常只限于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商业车险的费用,而在意外险和医疗险赔付过程中只有具有医疗垫付功能的保险,保险公司才会进行垫付。
保险公司赔付一般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把钱给自己。人保一般一周内可以赔付。保险理赔流程: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 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
⑿财物损失清单;
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⒁财物损失相片。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保险法》第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交通事故全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需要看你是否买了不计免赔,交强险最多赔10000,医疗费用中的自费是不报的。(自费:医保丙类*100% 医保乙类*15%)
保险公司最终只会承担1万元以内的份额。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赔偿项目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此类问题的解决是较为复杂的,因为涉及的环节操作较多,因此自己需要充分的了解相关的规定,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存在疑问可以进行咨询,国家的有关部门会提供免费的帮助,但是需要自己的情况阐述合理,不能因为经济因素而进行欺骗。
四、交通事故双方私了医疗费怎么报销?
在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1、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五、交通事故产生医疗费用,医保是否报销?
社保中是包含了医保的,很多人对医保的报销范围不太了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连串的费用,主要有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在医保范围内报销医疗费吗?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但是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部分药物的钱。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以下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责任的医疗费可以医保中报销。二、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六、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每个地方规定不通,建议给当地社保中心联系!
此回答做参考,办理的起濮阳清丰社保中心!
新生儿妈妈北京上班,交着北京,家里农村户口,备孕期间就上了新农合的报销,一年200多!建议相同身份的朋友,准备要孩子,买一份,生孩子真的说不准的意外情况!清丰县的医保是新生儿第一年可以跟着妈妈的新农合医保,就是第一年看病的钱都可以回去报销!
我家人是在昌平生的宝宝,意外情况是顺产是护士说羊水三度污染,新生宝宝呛到了,怀疑吸去肺部,转院到北京京都儿童医院,私营医院,急救车路上,护士告诉我那里费用一天2000多,瞬间感觉口袋里钱不够用了!交了押金15000,可以刷信用卡!
回去报销的就是婴儿的费用,妈妈的费用直接有的北京医保,出院直接结算,妈妈的费用花了600多!
先上图
图一写着很清楚了,就带那些材料,清丰必须是邮政银行卡!图二是报销比例!两个月内会打到卡里!
就写到这里了,供大家参考!
七、医保报销医疗费不赔偿法律依据?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没有赔偿这个说法,有的是是否列入报销范围。各地规定会有所不同。
八、交通事故报销后起诉怎么赔偿?
一.车祸后起诉怎么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九、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报销比例?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十、军人发生交通事故医疗费能报销吗?
可以报销,赔付标准按照商业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交通意外保险是军人保险的其中一项。从2013年1月1日起,军队统一为现役军人购买交通意外保险,受到全军官兵欢迎。
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调整完善军队投保交通意外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军队统一为军队人员及军人家属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 关于调整完善军队投保交通意外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录)
一、保险对象及范围
现役军人及其父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军队文职人员、军队正式职工和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乘坐领有地方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营运执照,以运载乘客为目的的飞机、汽车(含出租车、公交车)、火车(含地铁、轻轨)和轮船等民用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者残疾的,保险公司给付一次性交通意外保险金。
二、保险费来源
军队统一为军队人员及军人家属购买交通意外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军费预算安排。军队人员及军人家属在乘坐民用交通工具时,不用再购买交通意外保险。
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队正式职工和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因公出差,不再报销交通意外保险费。
军队人员及军人家属另行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费用由个人自理,赔付标准按照商业保险公司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完善军队投保交通意外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详细内容及保险具体事宜,请咨询所在团级(含)以上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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