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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保险多少钱?

交通事故 2024-09-03 12:23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多少钱?

车辆使用地的经济情况:一般情况下一线、二线城市,路面上车流量、豪车较多,加上路面上电动车使用人员越来越多,建议最好选择买150万或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如果经济不允许,那么至少也要保100万;如果在三线、四线等小城市的话,可稍微降低额度,经济条件允许时还是要选择保额100万,经济条件不宽裕可以选择50万、30万保额。

车辆使用人情况:一般情况下自家车都是自家人使用,如果家里有新驾驶人员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尽可能保100万或以上;如果自家车辆经常外借他人使用,那第三者责任险就一定一定要选择足够的保额(100万或以上)。

在您选择购买商业险时一定不要忘记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这样才能确保出险后,可以获得100%的赔付,如果没附件不计免赔险,会有15%-20%的免赔(自己承担的费用),为了更好地保证自身权益,不计免赔切记不可少。

据测算,50万的三者险和100万的三者险首年保费相差大概400左右,次年在300多,年限越往后,相差越少。50万和150万的三者险在首年相差在600左右。所以,在成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保额做高一些,也更利于保障自己的财产损失。

三者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简单理解就是赔偿第三方的人伤及物损。

一旦发生这类严重事故,赔偿的金额远远不止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其他赔偿费用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等大大小小十几项。

二、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您好,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约定,对被保险人因使用特种车辆而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法律责任承担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其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责任范围: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因使用特种车辆而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法律责任。

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重要内容,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保险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3. 保险期限: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但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4. 免赔额: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承担的自负金额。保险人通常会设置一定的免赔额,以降低自身的风险。

5. 赔偿方式: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包括直接赔偿和先行赔偿。直接赔偿是指保险人直接向受害人赔偿;先行赔偿是指保险人在受害人提起诉讼前先行向被保险人赔偿。

6. 其他条款: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条款包括通知义务、索赔程序、保险合同解除等内容。

三、电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哪些?

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①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2、一次性赔偿原则

  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

  3、保险的连续责任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4、免赔率的规定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

  免赔率免赔: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四、什么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1、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险第三者赔偿范围是那些

1、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是财产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

2、简言之,就是交通事故中对于车子碰到的人祸无的损失赔偿,不包括主责车内人员和车辆的损失。

3、第三者车险的保额从5万到上百万不等,保额越高,出现赔付金额越高,保费也越高。

五、工程机械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一、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工程机械设备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由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工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二)下列费用,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本条款中的第三者是指因发生保险事故致使机械设备以外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二、责任免除

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操作人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损失;

(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保险标的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

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

(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

(八)被保险人与他人通过协议约定的责任,但不包括没有该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

(九)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造成正在直接处理或操作的对象的损坏或损伤;

(十)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十一)保险标的(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十二)保险标的及自卸车等在从事行业操作中因机械失灵或违

反操作规程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三)因地基塌陷而导致车辆倾斜、倾覆引起的第三者责任;(十四)臂断裂或吊装物体的凋落,或车身触及高压线造成的第

三者的损失;

(十五)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保险合同约定和条款规定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限额

(一)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二)对于每次保险事故,本公司就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三)对被保险人为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的赔偿也以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四、保险期间

与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致。

工程机械设备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也相应终止。

五、被保险人义务

(一)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自行对索赔方做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必要时,本公司可以被保险人的名义对仲裁或诉讼进行抗辩或处理有关索赔事宜。

(二)被保险人应加强对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和减少责任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现的缺陷要立即修复,并制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对控制事故损失的扩大和伤亡人员的紧急抢救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投保人时解除本保险合同。

六、赔偿处理

(一)本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仲裁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裁定、调解的或经索赔方、被保险人及本公司三方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依据,但不得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赔偿限额。

(二)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申请索赔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裁定书或

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以及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有效单证材料。

(三)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本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四)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本公司不再负责。

(五)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由于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本公司导致本公司无法及时抗辩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六)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事故责任方提出索赔。本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付之日起,取得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本公司向有关责任方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七)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向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本公司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八)本保险合同负责赔偿损失和费用时,若另有其它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本保险合同仅负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分摊,本公司不负责垫付。

(九)本保险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在同一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赔款的,其免赔率从第二次赔款开始每次在绝对免赔率基础上增加5% ,但累计增加不超过20%。

七、其它事项

本条款与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工程机械设备保险条款为准。

六、交通事故自己责任保险赔自己吗?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对于您自己车辆的修理费,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之后,如果您投保了车损险的,则由您你的保险公司赔偿修理费的余额;如果没有投保车损险的,则应由您个人承担。

对方车辆的修理费,先由您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如果有超出部分,而您也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赔偿余额;如果您没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对方修理费的余额应由您个人赔偿。

七、外卖骑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全赔吗?

外卖骑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在骑手送餐过程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等情况下的保险赔付。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为骑手购买相关保险,涵盖不同的保障责任和赔偿金额。一般情况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不全赔的,

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和规定,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程度的免责限制和责任限额。在理赔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和赔付,保险公司会根据判定情况进行合理的赔付。因此,如果需要保障的更全面一些,可以在投保时选择合适的附加保障或升级保险等级,在合理范围内取得更多的保障权益。

八、驾驶证无第三者责任保险怎么处理?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全文?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第五条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责任免除第六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九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责任限额第十条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主车与挂车连接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在主车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第十二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十三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十、交通事故三七责任保险公司怎么赔?

对方承担80%的赔偿,己方承担20%。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认定事故责任后,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第一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