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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陪护费标准?

交通事故 2024-09-09 05:52

一、交通事故陪护费标准?

通事故护理费标准主要是: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

4、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二、交通事故陪护费怎么划分?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陪护费何时结算?

          交通事故陪护费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医院不提供护理,也就是一般三甲医院,而受害方又无人护理,肇事方需要请第三方护理,有肇事方和第三方护理人员洽谈,受伤人员出院,肇事方直接支付第三方护理人员,然后到保险公司理赔。如果受害方有人护理,可以结案时一并支付后,后的到保险公司在理赔。另一种医院提供护理的,则在医疗费中支付,然后报保险公司审核。

四、交通事故陪护费标准2人?

陪护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主要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五、交通事故工伤陪护费谁来出?

侵权人

交通事故伤者护工费应当由侵权人在双方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六、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开什么证明材料?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λ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λ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误工费的赔偿需要一定的证据,因为国家的有关法律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因为证据的收集是自己经济赔偿的重要基础,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过程中需要合理的使用有关的规定,这样就可以有效保障自己的利益。

七、交通事故营养费陪护费也要划责任吗?

是的,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赔偿,不区分责任,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超过部分,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

八、深圳交通事故陪护费赔偿标准?

陪护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废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废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九、出了交通事故陪护费是谁给?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者需要陪护,陪护费的承担方通常取决于事故责任和相关法规。以下是关于陪护费的一些建议:

1. 根据事故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通常由交通警察或相关法律机构进行。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承担责任的一方需要支付受害者的陪护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2. 保险公司:如果事故当事人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险或其他相关保险,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3. 法律途径:如果事故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或赔偿问题有争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来判断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

4. 调解或协商:事故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陪护费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避免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在交通事故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同时,确保遵守交通法规,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十、工伤住院期间陪护费报销需要材料?

工伤保险费报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②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工伤认定书(原件);⑤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⑥伤残人员提供以上资料的同时还需提供伤残等级评定表(原件);⑦死亡人员还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即医学死亡证明);⑧如遇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