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

交通事故 2024-09-09 16:25

一、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揭晓,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了解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至关重要。作为广西自治区的首府,南宁市的教育资源丰富,拥有多所知名的高中学府,学生们也越来越重视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涵盖了各所高中学校的录取要求、分数线、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内容。考生家长们可以通过关注官方发布的招生政策通知,了解各所高中学校的招生情况,为孩子选择合适的学校提供参考。

  • 南宁市高中招生政策指导:考生家长可以通过南宁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的招生政策指导,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标准等信息。
  • 南宁市普通高中分数线:了解南宁市各所普通高中的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有助于考生家长们对孩子的选择有更清晰的认识。
  • 南宁市高中专业设置:不同的高中学校拥有不同的专业设置,考生家长需根据孩子的兴趣特长和未来规划,选择合适的高中学校。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解读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解读,需要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各所高中学校的特点进行合理选择。一般来说,南宁市的高中学校包括了升学重点、特色学府等不同类型,每所学校都有自己独特的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

通过对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可以更好地了解各所高中学校的优势和劣势,为孩子的升学规划提供更准确的参考依据。同时,考生家长们也可以根据南宁市的教育资源和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比较和评估。

如何选择适合的南宁市高中学校

在了解了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和解读后,考生家长们需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高中学校。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设置符合的高中学校;
  2. 考虑学校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3. 了解学校的校园环境、文化氛围等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4. 与老师或学长学姐交流,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状况。

结语

南宁市普通高中2017年招生政策是考生和家长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深入了解和分析,选择适合的高中学校对孩子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希望本文对您了解南宁市的高中教育有所帮助,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选择和升入理想的高中学府!

二、安化2017交通事故

近年来,中国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然而,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我们将关注中国的一个交通事故——安化2017交通事故,看看这起事故有什么原因和教训。

事故概况

安化2017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中国湖南省安化县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于2017年12月25日,当天是圣诞节,也是中国的重要节假日之一。这起事故导致了多人死亡和伤害,给当地居民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悲痛。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初步调查显示,安化2017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1. 交通违法行为:事故中涉及的车辆存在一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速驾驶、闯红灯、逆行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危及道路安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 2. 驾驶员疲劳驾驶:长时间驾驶会导致驾驶员疲劳,进而影响驾驶技能和反应能力。据调查,事故中的一些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这增加了事故的发生几率。
  • 3. 道路条件不佳:事故发生地的道路条件不佳,存在路面凹凸不平、标识模糊等问题。这些道路问题对驾驶员视野和车辆操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 4. 交通管理不到位:事故中涉及的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不到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被放纵和宽容的情况。这种监管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以上是根据初步调查得出的事故原因,具体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和分析。

事故教训和对策

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以下一些教训和对策:

  • 1. 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倡导遵守交通规则,从根本上减少交通违法行为。
  • 2. 加强交通执法力度: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管,严惩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 3. 完善道路建设和维护:加大对道路建设和维护的投入,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和便捷性,确保道路条件良好,减少道路因素对事故的影响。
  • 4. 推行疲劳驾驶预警系统:在车辆上推行疲劳驾驶预警系统,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休息,有效预防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 5. 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交通安全意识的教育,让每个人都明白交通安全关乎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通过以上一些教训和对策的采取,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总结

安化2017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策的提出,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教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让我们共同呼吁大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南宁市2017高中特长生

南宁市2017高中特长生调研报告

在教育领域,特长生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群体。他们在学术、体育、艺术等领域展现出色的才能和潜力,备受学校和社会的重视。本次调研旨在探讨南宁市2017年高中特长生的情况以及相关问题,为教育改革和教学实践提供参考。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南宁市各高中的特长生进行全面调查。共有500名特长生参与了问卷调查,同时我们还深入到学校开展了座谈会和访谈,以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发展情况。

调研结果

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南宁市2017年高中特长生中,艺术类特长生占比最高,其次是体育类和学术类特长生。大部分特长生在校内拥有专门的培训老师或辅导员,能够获得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

特长生发展问题

然而,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部分特长生在学业和特长发展之间存在困扰,感受到学习压力过大。同时,一些学校对特长生的培养模式仍存在单一化的倾向,缺乏针对性和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多元化的特长生培养模式。学校应充分重视特长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制定多样化的培养计划,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加强学业与特长的协调。学校应引导特长生合理安排学习和特长训练时间,帮助他们平衡发展。 三、加大师资力量投入。加强特长生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结语

特长生是教育事业中的宝贵资源,他们的成功不仅关乎个人发展,也关乎社会进步。希望通过本次调研所提出的建议,能够为南宁市高中特长生的培养和发展提供有益启示,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交通事故标准2017陕西

2017年,陕西省出台了新的《交通事故处理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对于陕西省内的交通事故处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天我们就来深入了解一下这项标准的主要内容以及对交通事故处理的影响。

交通事故处理标准2017陕西的制定背景

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事件,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而《交通事故处理标准》作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依据,其制定旨在规范交通事故处理流程,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处理标准2017陕西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标准规定,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明确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划分事故责任的等级,以便做出合理的处置决定。

二、事故处理流程

标准规定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包括事故现场保护、伤者救助、勘查取证、责任认定、赔偿协商等环节,确保每起交通事故都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费用赔偿标准

标准对交通事故中的费用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医疗费用、车辆损失、精神损失等方面,为受害者赋予了应有的权益。

四、责任追究机制

标准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故意逃逸、拒绝承担责任等违法行为给予明确处理办法,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

交通事故处理标准2017陕西的影响

《交通事故处理标准》的出台,将对陕西省内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 规范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了处理效率。
  • 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 强化了法律执行力度,提升了交通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处理标准2017的出台是陕西省交通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进步,对于提升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2017年南宁市中考语文b多少分?

B等级大约是80分以上。

因为中考语数英(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满分都是120/科。72分才达到及格(相当于100分制的60分)以上。及格以上大概也就是C+等级。

因此,B等级应该是80分以上。

六、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

交通事故是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遇到的不幸事件,无论是作为事故受害方还是加害方,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2017年,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些新规定。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中国法律,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对交通事故受害方进行经济和非经济赔偿的一套指导性规定。这些标准旨在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到了加害方的经济能力。

在2017年颁布的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调整。根据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方的医疗费用将由加害方的保险公司支付。这意味着,受害方不再需要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同时,医疗费用的赔偿也更加公平合理,保证了受害方能够及时得到必要的治疗。

除了医疗费用的赔偿调整,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对死亡赔偿和伤残赔偿进行了改变。根据新规定,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方的年收入和抚养家庭成员的数量来确定。这样的调整能够更加公平地对待不同家庭的赔偿需求,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同样地,对于伤残赔偿,新的标准也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新规定,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赔偿金额将根据伤残程度和受害方的年收入来确定。这种个性化的赔偿方式,更好地考虑到了受害方的实际情况,保证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在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还加入了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新规定,为了弥补交通事故对受害方精神上的损害,加害方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这种规定的增加,更加维护了受害方的权益和尊严,使得赔偿标准更加完善。

然而,我们也要明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调整并非简单而轻松的过程。考虑到各地区和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新的标准可能存在适用难度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在实施新标准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培训,以确保新标准的统一理解和正确执行。

最后,作为我们每个人,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都应该牢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只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的权益,才能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方的权益,但预防事故的发生才是最根本的解决之道。

希望通过这篇博文,大家对2017年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无论身处何地,交通安全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而去行动!

七、2019年南宁市发生交通事故多少起?

南宁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72起,占近三年事故总数8.8%。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是导致死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导致死亡事故比例相对较高。

八、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

`

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是广大司机、乘客和行人都应该了解的重要法规。201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吉林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一、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要问题是责任认定。依据吉林交通法规,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全责、同责和次责。全责指的是事故责任完全由其中一方承担,同责表示事故责任由各方共同承担,次责则是责任主要由其中一方承担。根据具体情况,交警部门会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从而确定各方的赔偿责任。

三、吉林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吉林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财物损失等。
  • 医疗费用赔偿:涉及伤者的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交通事故身故的家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失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对于造成精神损失的赔偿进行补偿。

四、赔偿标准调整与变化

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法律、社会环境等因素可能会发生调整与变化。因此,司机、乘客和行人在日常行车中务必对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做到心中有数,以免因对法规不熟悉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案例分析与启示

最好的学习方式就是借鉴他人的经验教训。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运用,从而在日常行车中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总的来说,吉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7的出台为广大民众的交通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

九、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河北

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河北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河北省实施,是为了规范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和标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在河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具体情况制定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用性。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
  •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 精神损害赔偿:对于造成严重精神伤害的情况,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 死亡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金;
  • 其他损失赔偿:对于其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赔偿标准的确定

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事故的性质和原因:是由于肇事方的过错还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 受害者的损失情况: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等;
  • 相关证据和证明:根据相关证据和证明确定赔偿的合理性;
  • 赔偿责任的界定:明确肇事方的赔偿责任;
  • 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在赔偿标准的确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肇事方和受害者的利益,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赔偿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报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及时报警,保障现场秩序和处理程序的正常进行;
  2. 现场调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原因和责任归属;
  3. 保险理赔:根据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进行理赔;
  4. 司法诉讼: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5. 执行程序:对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赔偿的实施

交通事故赔偿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及时性:在确定赔偿标准后,要及时进行赔偿,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 公正性:赔偿应当公正合理,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而偏袒某一方;
  • 法律性:赔偿必须依法进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有效性:赔偿应该能够有效解决受害者的损失,避免二次伤害和纠纷。

总结

在河北省,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各方应当共同遵守交通规则,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十、2017锦州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车祸理赔标准锦州如下: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