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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被告叫什么?

交通事故 2024-09-10 09:24

一、附带民事被告叫什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通常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具体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作为被控诉一方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和承担当事人的一切义务。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被告人还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

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和被告区别?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的人。通常就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具体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对刑事案件被告人负责经济赔偿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作为被控诉一方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和承担当事人的一切义务。

四、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不赔偿怎么办?

刑事附带民事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赔偿,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

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犯罪分子服刑坐牢后,并不影响主张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法律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4、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五、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无力承担附带民事赔偿怎么办?

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一般应当确定负连带责任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各自承担的赔偿份额,确定赔偿份额时,要考虑连带责任人各自的过错程度以及行为与物质损失后果的原因力比例。无法确定的,均担赔偿份额。还不明白的话可私信~

六、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无力承担附带民事赔偿怎么办?

如果被告确实无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而且又被判处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在刑事处罚期间可能无任何收入来源,很可能就现有财产进行清偿,余下的部分就不可能还了

七、民事案件中必须到庭的原被告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人针对民事部分上诉,刑事部分是否生效?

肯定可以。对于刑事部分,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就不生效,如果检察院不抗诉,刑事部分就会生效,生效以后,可以申诉。但申诉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同时,申诉难度会比较大。对于民事部分,直接上诉就可以,上诉后,民事判决部分不生效,二审法院会重新审理。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九、刑事附带民事与单独民事起诉有何区别?

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附带民事诉讼不适用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遭受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告人主观上必需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否则不应赔偿;

2、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而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刑事自诉案件中少数案件外,刑事诉讼被告人不能对附带民事原告人反诉;

3、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赔偿范围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可以计算的物质损失,即直接经济损失。而普通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非物质损失,即精神损失。

4、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在收取诉讼费的问题上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5、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审判组织的性质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并附带处理。

6、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的诉讼时效不同。《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而普通民事案件因性质及主体的不同决定诉讼时效不同,若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原告人即丧失胜诉权。如在实践中,被告人杀人作案,司法机关立案后,被告人在逃十余年,归案后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仍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中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根据《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对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可见,这与对普通民事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期限是不同的。

十、交通事故醉驾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自诉吗?

醉驾获刑,受害人可以在公诉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但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