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了雇主还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了雇主还需要赔偿吗?
那要看是否构成工伤。
如果交通事故是发生在上下班路上,本人被机动车撞伤,而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本人又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认定工伤。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和工伤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费都不能要求双赔,只能得到一份赔偿。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与残疾赔偿区别?
一、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不一样。残疾者受到伤害而导致的生活资源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后者是包括于一种精神方面的赔偿。而且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在民法当中和交通法律当中。
二、具体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及其性质的认定,有着不同的规定,体现出不同的态度。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三、交通事故雇主连带责任赔偿比例?
1.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四、交通事故赔偿与雇主责任险竞合可否“双赔”?
原则上是损失补偿原则,因此不能双赔,但是如果能和一方达成调解,而不让另一方知道的前提下可以获得双赔。
五、雇主险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按照伤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以合同约定的雇员死亡赔偿限额为上限;
3、误工费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天)来计算赔偿费用;
4、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等,其中检查费每人最高赔偿300元。
六、雇工受伤雇主赔偿范围?
如果雇员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员没有过错责任,由雇主全额承担。误工费依照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依照法律规定:
1、雇员在从事雇指定的事务中受伤,产生的费用应由雇主全额赔偿,但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
2、误工费应付至治疗终结之日,以伤者受伤前一年平均工资支付;三个手指带手掌没了,构成了肢体残疾,待伤残鉴定后应支付伤残赔偿金;
3、家庭条件不好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免责事由,但确有实情,当然可以与伤者一方协商解决。
七、交通事故雇主责任险赔偿标准?
雇主责任险赔偿标准如下:
伤残赔偿金:按照伤残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赔偿;
死亡赔偿金:以合同约定的雇员死亡赔偿限额为上限;
误工费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天来计算赔偿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床位费等,其中检查费每人最高赔偿300元。
八、雇主责任险赔偿比例?
雇主责任险伤残赔付比例是多少,还需要看具体产品,比如某雇主责任险约定,可按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
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比例乘以赔偿限额,即: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九、平安雇主险是如何赔偿?
1、车损险的承保范围,这个只要是承保的车主投保人保险单中会有专门的文字条款注明。由于一些碰撞、坠落、倾斜、火灾、爆炸、外界物体的坠落、暴风、龙卷风、雷击、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同时发生保险事故之后,被保险人为了防止事故造成进一步损失而采取的施救费用也是由保险人承担的,但是最高不会超过保险金额。
十、雇员赔偿后向雇主追偿案例?
没有这样的案例。
现实中都是雇主赔完之后向雇员追偿。没有雇员赔偿完了找雇主追偿的。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上一篇:无责商业险会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