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免于起诉案例?
一、交通事故免于起诉案例?
不起诉案例
1.被不起诉人司徒某,女性,小学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2022年3月16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2022年3月20日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建议分局直诉。
2.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1月18日22时16分许,犯罪嫌疑人司徒某驾驶陕J****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南向西北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xx沟公路时,与前方同向行驶驾驶黑色山地自行车的朱某发生碰撞,朱某经延安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两辆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恶劣的交通事故。经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本次事故由司徒某全部责任。
3.检察院审理认为,本案系司徒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司徒某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鉴于本案中,嫌疑人司徒某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金已经全部转账完成,被害人家属也对司徒某出具了谅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司徒某不起诉。
二、泡水车起诉案例?
俗话说,二手车的水深到看不到腿。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二手车买卖典型案例,揭开“泡水车”背后的那些事。
2016年5月16日,原告丁某贵在被告深圳市某婷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二手银灰色VOLVO S60,车辆出厂日期为2012年8月1日,里程数6.4万公里,购车款共计18.45万元,并签订了《车辆销售协议》及补充条款。5月17日,丁某贵将车辆过户至儿子丁某飞的名下。5月23日,丁某贵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共花费7772元,后涉案车辆退保,该保险公司退还保费4240.85元。同日,丁某贵开车至4S店内做保养,4S店的维修师傅告诉他,该车曾因泡水于2014年4月21日在4S店内清洗发动机、拆装内饰,共花费15290元。
被告深圳市某婷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认为,车辆属于现状交易,车辆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消费品”,车辆只是涉水,不存在泡水情况。
三、楼上噪音起诉成功案例?
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好多地方都存在这个问题,例如我们跟前有一个单元,楼上住着一个神经病患者,天天不停的折腾,砸楼梯的扶手,经过全体居民的齐心努力,物业跟业主多次的协商,最后,将病人送入了神经病医院。
四、起诉补缴社保胜诉案例?
1 起诉补缴社保胜诉的案例是存在的。2 胜诉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雇主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或者是因为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被告知需要缴纳社保,等等。3 例如,最近有一起湖南一名民工起诉公司补缴社保并获得胜诉的案例。法院认为,公司未向该名民工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个案例也提醒了雇主和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社保问题,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五、2021醉酒不予起诉案例?
2021年9月27日1时26分许,被不起诉人邓某某饮酒后驾驶粤ED****号小型轿车上道路行驶,去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西青大道新动力广场路段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不起诉人邓某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1.6mg/100ml。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邓某某不起诉。
六、起诉案例从哪里能查?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查找起诉案例:
1. 司法系统官方网站:许多司法系统都有在线数据库,可以搜索和访问案件的详细信息和文件。
2. 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的网站:许多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会在其网站上发布案例,特别是重要的案件和判决。
3. 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的网站:一些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会提供免费或付费的案例搜索服务,以提供相关案例信息。
4. 学术研究数据库:许多学术研究数据库,如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等,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文献和案例,可以进行专业的案例搜索。
5. 图书馆和法律图书馆:一些大学和公共图书馆会收藏法律文献和判例书,可以前往图书馆查找相关案例。
注意:尽管有些案例可能在公开网络上可免费获得,但许多重要和具体的案例可能需要付费或订阅才能访问。此外,在查找起诉案例时,应该确保查询的信息是准确和可信的,以避免误导和错误的引用。
七、起诉归还宅基地案例?
在江西省的某个村庄,有个城里的夫妇在某个小村庄买了一处老的宅基地。当时买的时候就几万元,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去了十几年,正赶上有个开发商开发,老宅子卖了三百万。就在这时卖房子的主人知道了,马上就和买家里说不卖。买家不还,因为当时写了合同。就这样卖家起诉到了法院,经法院审判,城里人是不可以买农村这种老宅子的,把原来买房子的钱留下,剩下的两家分掉了,大家怎么看。
八、起诉物业公司成功案例?
夏天物业公司为了解决线路超负荷运转问题,决定利用两天时间进行线路改造。事先应提前5天告之广大业主做好准备。在没有告之广大业主的前提下,大夏天人热的可以忍受,但冰箱里的冷冻食物发霉变质,引起广大业主强烈不满,广大业主状告物业要求赔偿损失,经法院裁决支持业主诉讼。
九、合肥醉驾不起诉案例?
醉驾不起诉案例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男,197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3426011971********,汉族,小学文化,农民,群众,安徽省巢湖市人,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巢湖市**镇**村委**村**号,住巢湖市**镇**村委**村**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11月22日被合肥市巢湖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合肥市巢湖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4月1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不起诉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不起诉人,听取了被不起诉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11月13日,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酒后驾驶皖******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巢湖市半汤路由南向北行驶。22时53分许,当其驶至半汤路老财校路段时被巢湖市公安局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并将其带至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抽血待检。经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9mg/100mL,属醉酒。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有悔过的表现,且没有从重情节,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十、交通事故案例分析方法?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7.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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