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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评定与康复恢复程度有关吗?

交通事故 2024-09-14 03:35

一、伤残等级评定与康复恢复程度有关吗?

  是的。  进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要求治疗终结且伤情基本稳定,也就是说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伤者的受伤情况结合恢复情况进行鉴定,与受伤情况和恢复情况有关。  所以,相应的伤残赔偿实际上也是要根据实际损伤程度和恢复程度来确定的。

二、仪器如何评定交通事故伤残十级?

评定伤残需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定,鉴定人员需要有相应的鉴定资质,鉴定需要借助仪器,但不是仅靠仪器。

三、交通事故肩锁骨脱位评定伤残的标准?

一般有医疗期和恢复期,如果做手术,需不需要做钢钉,一次手术不取出钢钉,那么你就可以初步断定可以鉴定上伤残,如果需要2次手术取出钢钉,要等到恢复期后去做鉴定,能否鉴定上还要看详细病情,简单说病情的治愈和鉴定的等级是成反比,恢复越好,鉴定地等级越低,相关赔偿数额以事发所在地的地方规定为准

四、伤残极速怎么评定?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鉴定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五、脚伤残等级评定?

一.6级

  1.足功能丧失分值≥90分;2.双足跖跗关节以上缺失。

  二.7级

  1.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2.足功能丧失分值≥60分。

  三.8级

  1.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2.足功能丧失分值≥40分。

  四.9级

  1.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75%;2.一足5趾功能均完全丧失;3.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4.双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5.一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6.足功能丧失分值≥25分。

  五.10级

  1.一足拇趾功能丧失75%以上;2.一足5趾功能丧失均达50%;3.双足拇趾功能丧失均达50%;4.双足除拇趾外任何4趾功能均完全丧失;5.一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6.一足足弓结构部分破坏;7.手或者足功能丧失分值≥10分

六、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二、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三、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四、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五、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七、交通事故眼睛七级伤残评定标准?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

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4、四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

5、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

6、六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7、七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8、八级伤残鉴定标准,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9、九级伤残鉴定标准,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八、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通用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适用于除职工工伤评残和保险合同约定的残疾评残以外的所有损伤的残疾评定。

职工工伤评残依据《职工伤残评定标准》,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项目的残疾评定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九、伤残评定去哪些机构?

伤残评定,如果是工伤的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 如果想保险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鉴定部门; 涉及司法诉讼的在地市级公安局。

十、军人伤残评定标准?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