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报了工伤还能要求对方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报了工伤还能要求对方误工费吗?
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首先你须要知道,是否算是工伤,需要先看员工于这起事故中是否须负起主要以上责任,若不需要负起主要以上责任,员工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视为工伤。
2.此外,后续若认定为工伤,除了可享有工伤福利外,还是可以向对方肇事人索赔我方相关损失,两者间并不冲突。
3.你接下来要取得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会让你知道,这起事故的谁要负起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这样才可以让你在后续索赔时有所依据。
4.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只要对方被认定有任何责任,我方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5.一般来说受伤者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6.此外,受伤者后续有可能衍生出经过鉴定后被认定符合残疾的状况。若真如此,受伤者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7.若有其他问题,你可以点我的名字,与我讨论。
8.加油了
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又是工伤?
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你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没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你还要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工伤赔偿要做一些扣除,相同的项目如医疗费等不支持双赔。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是怎样规定的。提示一点: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不等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认定工伤后,有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同样的伤,工伤的伤残鉴定等级一般要高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等级。
三、报了工伤才申请工伤认定吗?
申报工伤时,需要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可证明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表等。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还能报工伤吗?
在职工工作时发生事故,能不能申报工伤,和对方是不是全责没有关系,认定工伤是有条件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可以认定工伤,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对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的责任,由单位给予追责,你的赔偿也是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给予赔偿, 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根据规定,先行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不足的部分,你是不能得到双份赔偿的
五、道路交通事故,公司不认工伤,自己报了职工保能申请工伤吗?
未申请工伤鉴定,可以要求赔偿。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规定,进行了工伤认定,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就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交通事故出险报了保险公司对方不让走?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证,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过期,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例如:你取得是C1的准驾车型的资格,但却开大卡车,出险了,保险公司是拒绝赔付。
2、车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年检(俗称车辆脱审)或者车辆未通过年检的。
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提到,"在规定检验期限内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保险人没有赔偿责任。
3、驾驶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以后肇事逃逸的,及酒后驾驶的,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为了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4、车辆在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如果车辆在修车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的。
5、地震不赔。这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6、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车辆被车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7、开车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如前段时间大连宝马车主开车故意撞斑马线行人,致多人死伤事件。
8、报案不及时。保险公司要求车辆出险48小时内报案,过了48小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
9、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10、私自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的,如家用轿车改变性质跑营运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现在的网约车都是这种类型。
11、伪造或故意制造车辆事故,骗保的。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保险诈骗罪。
12、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走的。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工伤报了医保怎么撤销?
撤销工伤认定的办法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接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八、工伤报了社保还能报保险吗
工伤报了社保还能报保险吗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身体受到的损伤或健康受到的损害。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那么,如果一个人遭受了工伤并且已经报了社保,那么还能报保险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形式。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而工伤保险是其中的一种。因此,即使一个人已经在参加社会保险并且报了社保,仍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
工伤保险主要是为遭受工伤的员工提供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在医疗救助方面,工伤保险会承担受伤员工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而经济补偿主要包括因工伤导致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
在申请工伤保险时,受伤员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经过审核后,便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与此同时,受伤员工也可以选择由工伤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关系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其功能和待遇并不完全相同。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的基本权益而建立的,而工伤保险则是针对遭受工伤的员工提供特殊保障的制度。
因此,即使一个人已经在参加社会保险并且报了社保,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了意外伤害或疾病的员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保险的报销待遇。
工伤报了社保还能报保险吗的结论
在工伤报了社保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受伤后能够得到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因此,工伤报了社保的员工不必担心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资料,便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报销。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受伤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申请工伤保险的待遇。
九、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申请工伤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如果对方是第三人的,还可以获得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十、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公司怎么查询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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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网上不可以查询的。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七十九条:业务部门应将工伤待遇核定结果通知申请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履行告知义务。
第八十条:业务部门每月根据工伤待遇、待遇调整、待遇重核等相关信息,建立当月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台账,生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核定汇总表》转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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