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做伤残鉴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伤者做伤残鉴定流程?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伤者年龄超过70岁伤残鉴定?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其中伤残费根据年龄不同赔付不一样,70-75岁的,赔付5-10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的起诉费及伤残鉴定费,应该是谁支付?
谢邀,拿到事故认定书以后,1.第一时间确认一下您是否认可交警的责任划分,如果不认可及时申请复核(从拿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做出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车管所);
2.去交警部门或者保险行业协会查肇事车辆的保单;
3.伤残鉴定可以在起诉前做,但是法医那里只接受单位委托,所以想要提前做只能找律师,以律所的名义委托,不管是提前做伤残鉴定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费都由申请人承担,一般是在出院三个月后,但是如果病情稳定的话也可以提前,保留好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花费单据,怎么赔赔多少由法院判,你们只需要保留好证据;
4.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前预支一万元的医药费;
5.如果要起诉的话一定要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6.如果查不到司机的其他财产信息,肇事车辆如果还有残余价值的话,及时对该车辆申请财产保全,及时起诉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被告的财产信息;
7.请个好律师,以上这些事情都可以帮你们做。
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早晚对伤者有什么影响?
没什么影响。
在伤情稳定之后做鉴定就好,不是越早也不是越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五、交通事故末达到伤残,伤者非要做伤残鉴定所产生鉴定费用门上谁出?
交通事故伤残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鉴定费可由受害者先行垫付,后面根据交通局等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人来进行支付,如果购买了保险,还可申请由保险公司根据险种进行相应的赔偿支付等。
受害者也一定要知道即使是伤残鉴定失败,也有权利申请让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鉴定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而如果反复进行鉴定的,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由责任人承担的。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预先承担。审理完毕后,一般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有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十级伤残补助金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城镇或农村)×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
每个地方的人均收入不一样,需要了解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也不一样
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四、《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法律法规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替代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有保险公司承担。另外《保险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为特别法要优先适用。
七、伤残鉴定证明是给伤者吗?
与人发生纠纷导致自己受伤是可以去做伤情鉴定的,鉴定结果出来是可以作为依据去要求赔偿的,如果构成轻伤一般是要负刑事责任的,那么伤情鉴定书给受害人。
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根据委托书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机构向公安机关出具鉴定文书。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送达被害人和违法犯罪嫌疑人。
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伤者一般出院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交通事故中多长时间做伤残鉴定有效”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伤残鉴定的评定时机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规定,当事人顺交通事故受伤而申请伤残鉴定证的,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在治疗终结、伤情基本稳定后,即可以要求进行伤残鉴定。
另外,在申请伤残鉴定时,如果事故责任人能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由法院按规定程序来确定具体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九、202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申请人一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对其进行赔偿,而受伤情况不同需要履行的赔偿标准也就不同,因此一定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需要携带的材料需要提前准备齐全,并且鉴定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是需要申请人进行全额承担的,不得由法院代缴。
十、伤者装不好伤残鉴定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出做伤残等级鉴定,法医是可以判断诈病、诈伤的。什么样的伤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大致情况都是可以判断的,当然不是绝对。如果伤者过于做作,法医完全可以判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