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需要怎么做?
一、工伤医院开具诊断证明需要怎么做?
工伤必须住院治疗,出院时医院开诊断证明书,要求医生写明需护理及护理时间,这关系到护理费赔偿
二、工伤医院诊断证明怎么写?
工伤证明应该写上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其所在的单位的基本信息;双方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时间、地点、和经过;单位对工伤的处理;以及单位的盖章;出具该证明日期等事项。
三、认定工伤需要几个诊断证明?
一般需要三个: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四、工伤认定诊断时间是指什么?
工伤鉴定时间的确定是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五、公务员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有哪些费用?
这涉及到的是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问题。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获得交通事故伤害赔偿后,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伤害、工伤伤害两项赔偿。
一、先行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受到伤害,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车辆强制保险规定,先行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伤害保险赔偿。
二、再行工伤受到伤害赔偿
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的,如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当然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三、赔偿内容
主要涉及到的是医疗费等相关原始收据只有一张,只能报销一次。已经先行在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报销,不可以再重复报销。
但可以申请主张交通事故责任方及投保车辆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赔偿内容之外的其他工伤保险福利待遇。
四、二个保险项目
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保险品种,只要投保参加保险,按照规定交纳保险费,所以,当然就要获得保险收益。
也就是说,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责任方及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的双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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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通事故诊断证明需要几份?
这个要看事故中有几个参与者了,要是双方发生事故,那就是3份,事故双方一人一份,交警存档一份。要是三方发生的事故,那就是4份了。总之在事故中有几方发生事故就有几份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七、交通事故报工伤好还是不报工伤好?
1、报工伤的好处是日后单位不赔偿了,可以依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话,以后所发生的治疗或者有关费用,很难向公司索赔。
2、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了工伤,应当主动的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申报,这样对自己有所保障,不管能不能鉴定上级别,自己心里都踏实一些。
八、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不能算工伤,工伤是指所工作的地方因工受伤叫做工伤,给交通事故毫无关系,交通事故是车祸不是工伤,是由交警现场取证划分责任,法院判决,由责任方和保险公司赔偿。
九、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只有一份医学诊断证明,工伤和保险公司都要,我该怎么办?
员工在交通事故的工伤中,应该由责任方进行赔偿。
根据地方规定,在责任方赔偿之后,不足工伤赔偿标准的部分,应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补齐。
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你的两种报销只可以报一种。
十、医院不给开诊断证明怎么申请工伤鉴定?
1.只要在工作场所受伤,就应当要求单位尽快申报工伤;
2.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是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单位拒绝申报,劳动者也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3.申报工伤时两个资料最重要:
(1)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或者手里没有合同,还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与此同时,最好跟工伤认定科申请延期认定,以免仲裁流程过长导致工伤认定超期。
(2)诊断证明,一定让医院把受伤部位写全,前后内容一致,以免影响后期鉴定。多个部位受伤的,后期鉴定会涉及多个医疗科室。
4.认定成功后,需根据受伤部位及受伤程度明确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限内,工资全额发放。有的地区在工伤认定书上会直接写明停工留薪期多少天,有的要参照当地的停工留薪期目录。
工伤一旦认定成功,且缴纳了工伤险的,工伤医疗费用大部分可报销,有些自费项目不能报,应该由单位承担。
5.停工留薪期满,应当申请工伤鉴定,如果能鉴定上级别,会有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一般七至十级会有三笔“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第一项在鉴定后即可向社保申领;另两项将来离职时社保、单位各支付一项。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从您描述的情况,单位不提工伤认定的事儿,可能是没有缴纳工伤险,或者工作场所事故,不愿被安监等部门知道。如果是这样,您更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启动维权之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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