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包括哪些?
一、医疗费包括哪些?
理论上医疗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诊断检查费用,即为明确病员患病的种类、严重程度、预后情况等发生的诊断及检查的费用,如CT、MRI、数字化摄影、各类实验室检查等费用。 2、治疗费用,包括各类常规治疗、手术治疗等费用,用于治疗病症的药品和器材的费用等。 3、为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而发生的费用,如床位费、医院护理费用等。 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医疗费用具体包含哪些项目,但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赔偿规定的医疗费项目,可归纳总结为: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医药费、挂号费、医疗机构护理费等。赔偿的医疗费不包括患者原发疾病的治疗费和损害发生之前支付的医疗费用。 赔偿中不合理医疗费现象发生的原因: 一是小伤大医久医,增加医疗费用。实践中,受害人为能主张更多的医疗费用,凭借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小病大养、轻伤久医。如无住院治疗的必要,要求住院治疗;口服药物即可,要求输液治疗,甚至出现“长期挂床”的行为,延长治疗时间。 二是过度用药检查,虚增医疗费用。在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检查费和药物费往往所占比例较高。对于受害人的检查是否合理、有无检查的必要以及用药是否合理是医疗费审查的难点。实践中,部分患者过度重复检查、过度用药,增加了不合理的医药开支。 三是伤病合并治疗,添附无关联用药。一些受害人在治疗之前已经患有某种疾病,在侵权行为之后出现原发病症的发作或加重,或者长期进行慢性疾病的治疗。在纠纷发生后,借机将新旧病症的治疗费用合并,开具“搭车药物”,增加无关联药物支出。 四是擅自转院治疗,扩大必要开支。实践中,一些受害人或家属不按医嘱的要求、不办理转院手续或者没有转院指征的情况下,主动转院到治疗水平更高的医院治疗,增加了不合理的转院开支。 五是选用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增加医疗费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具有较大弹性,不同药品、医疗器械因为材质、产地、进口与否、生产厂家的差异,实际价格可能相差悬殊。一些患者不考虑本地的一般消费水平和实际情况,盲目选择高价药品和器械,增加不必要费用。
二、住院医疗费包括哪些?
住院医疗费是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床位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住院床位费用,包括一般病房、特殊病房等;
2. 治疗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各项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化验费、检查费、输液费、放射费等;
3. 药品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各类药品费用,包括西药费、中药费等;
4. 材料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各类医疗材料费用,包括手术用具、敷料、导管等;
5. 护理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各类护理费用,包括护理师费、病房护士费等;
6. 食宿费: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食宿费用,包括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和住宿费用;
7. 其他费用:指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挂号费、病历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对于住院医疗费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费用以当地医院的收费标准为准。同时,一些医疗保险也会对住院医疗费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患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购买医疗保险以减轻经济压力。
三、交通事故律师费包括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律师费不包括医疗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四、交通事故包括哪些?
根据原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事故
现在此规定已经被废止,所以也没有明确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类了,但在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仍然有分类。
五、一般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1)床位费,需要是普通病房,不包括单人病房、套房、家庭病床
(2)陪床费,未满18周岁的被保人住院期间,单个法定监护人的陪床费;女性被保险人住院期间,1周岁以下婴儿的陪床费
(3)重症监护室床位费,符合ICU、CCU标准的单人/多人病房
(4)护理费,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
(5)膳食费,根据医嘱,由专门食堂配送的膳食费用,应该包含在医疗账单内。
(6)检查检验费,包括X光费、心电图费、B超费、脑电图费、内窥镜费、肺功能仪费、分子生化检验费和血、尿、便常规检验费等。
(7)治疗费,治疗者的技术劳务费和医疗器械使用费,以及消耗品的费用。不包含物理治疗、中医理疗及顺势治疗、职业疗法及语音治疗等。
(8)药品费,由医生开具的也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费用,不包含中草药费用
(9)医生费,指包括外科医生、麻醉师、内科医生、专科医生的费用。
(10)手术费,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材料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若因器官移植而发生的手术费用,不包括器官本身的费用和获取器官过程中的费用。
(11)救护车使用费,被保险人需医院转诊过程中的医院用车费用,限同一城市内转运。
六、交通事故医疗费哪些保险公司不报?
非医保用药保险不予保险,也即丙类药和乙类要按比例承担。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疗费,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疗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伤残人员以及抢救伤重死亡人员。医疗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显而易见的后果,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权和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七、交通事故医疗费分项费用指哪些?
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遇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八、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医疗费哪些费用?
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另外还包括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等。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器械费等。能够证明上述费用的证据包括医疗费收据(收费凭证)、费用明细表、处方、医嘱、诊断证明书、转院证明等。这里的收据(收费凭证)应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凭证,如医院开具的正式收据等。
在确定医疗费用时,收据收费的项目应与医生处方以及伤者的病情诊断均相符,应具有一致性,以防止在治疗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时,“搭便车”治疗其他疾病。另外也要剔除一些不合理的支出项目。
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必要的康复费等,必须附有相应的诊断证明,且诊断证明中对所需费用的数额应予明确。
九、交通事故医疗费18000的赔偿范围是哪些?
交通事故中医疗费18,000元,赔偿的范围是指因为交通事故中导致的人员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就是18,000元。
另外这个18,000元不包含这个受伤产生的医疗费中的自费药和进口药,自费药和进口药是需要车主支付赔偿的,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十、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都包括哪些?
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划入本人个人账户(即社保卡上);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3%划入;(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5%划入;(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7%划入;(4)退休人员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的4%划入。
(5)一次性趸缴余命医疗费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及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其个人账户按上年度我市社平工资的60%的4%划入。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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