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和立案区别?
一、受理和立案区别?
1、受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作出处理。
2、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
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3、受案只能说明你报过警,其不是立案凭据。
唯有在公安机关调查后,确定有犯罪事实存在,需要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且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
公安机关才会办理立案手续。受案先于立案,范围大于立案。
立案是决定追究法律责任,诉讼活动开始的标志。
二、网上立案后多久受理?
网上是可以预立案,但是没有网络起诉的途径,必须由本人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去立案。
正式立案后,案件分到具体承办法官受理后,应先由书记员进行送达,送达一般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对于邮寄送达的案子,一般会预留15天的举证期和答辩期,差不多要30天左右才会开庭,对于不能送达的当事人,只有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的案件,自公告刊登日起93天才能开庭。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立案与受理的区别?
法院“立案”与“受理”的主要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2、先后时间不同。
立案:立案在后,应该先受理。没有受理,只是审查,发现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可以不予受理。
受理:受理在前,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四、受理案件算是立案吗?
民事案件的话,在法院立案庭受理了,基本就算立案了,等着缴费正式立案即可。如果是刑事案件,你去公安机关报案,填写了受理案件登记表后,不算立案!因为刑事案件立案需要公安机构根据你的报案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和调查,除了交通事故和杀人放火这样重大明显的犯罪,一般案件受理后,都会审查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才会出具立案通知书。
五、高院受理就是立案吗?
高院受理不是立案,立案和受理两者的相同点在于都属于案件审理阶段的最开始环节,不管是提起民事刑事诉讼还是申请立案调查,都需要先进行法院受理的程序,立案和受理最大的区别在于定义的不同,具体又分为接受的主体、接受的内容和接受的时间。
立案是指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被行政执法、公安或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的行为,而受理是诉讼程序的开始环节,是法院决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调查的行为。
六、立案受理什么意思?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七、起诉离婚受理就是立案了吗?
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八、网上立案受理前如何撤诉?
直接在网上申请撤销立案。当事人在网上申请立案后,法院正式立案受理前,如果当事人不再准备起诉被告,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撤销立案申请即可。也可以在立案申请被法院审核通过后,不再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法院会裁定按照当事人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九、治安案件受理立案期限?
治安案件立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一说,只有“受案”。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上述规定。
具体流程如下:
1、接处警,接受报案,立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十、报案受理和立案的区别?
1、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
2、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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