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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以下成语解释?

交通事故 2024-09-21 04:45

一、跪求以下成语解释?

逝者如斯:用以形容光阴如流水一去不返。

逝者如斯:比喻人已经衰老或事物衰败腐朽,临近死亡。防患未然:防止事故或祸害于尚未发生之前。无地自容:没有地方可以让自己容身。形容非常羞愧。信马由缰:比喻随便走走。也比喻无主见,随外力而转移。殊途同归:到达同一个目的地。比喻采取不同的方法而得到相同的结果。别无二致:指区分不出两者的差别。等量齐观:指对有差别的事物同等看待。独出心裁:原指诗文的构思有独到的地方。后泛指想出的办法与众不同。首当其冲:比喻最先受到攻击或遭到灾难。脱颖而出:锥尖透过布囊显露出来。比喻本领全部显露出来。笔走龙蛇:形容书法生动而有气势。耳提面命:形容长辈教导热心恳切。如履薄冰:比喻行事极为谨慎,存有戒心。了如指掌:形容对事物了解得非常清楚,象把东西放在手掌里给人家看一样。始作俑者:比喻首先做某件坏事的人。乏善可陈:表示一件事物没有什么优点可以述说。叹为观止:指赞美所见到的事物好到了极点。莫衷一是:形容意见分歧,没有一致的看法。蓬荜生辉:多用作宾客来到家里,或赠送可以张挂的字画等物的客套话。瑕不掩瑜:比喻缺点掩盖不了优点,缺点是次要的,优点是主要的。罚不当罪:处罚和罪行不相当。目不暇接:指东西多,眼睛都看不过来。日理万机:形容政务繁忙,工作辛苦。雅俗共赏:形容某些文艺作品既优美,又通俗,各种文化程度的人都能够欣赏。不胫而走:比喻事物无需推行,就已迅速地传播开去。釜底抽薪:比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人成虎:比喻说的人多了,就能使人们把谣言当事实。穷形尽相:现在指丑态毕露。汗牛充栋:书运输时牛累得出汗,存放时可堆至屋顶。形容藏书非常多。自命不凡:自以为不平凡,比别人高明。少不更事: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指经验不多。讳莫如深:原意为事件重大,讳而不言。后指把事情隐瞒得很紧。可圈可点:指文章精彩,值得加以圈点。形容出色,精彩,值得称道。仰人鼻息:依赖别人的呼吸来生活。比喻依赖别人,不能自主。沸沸扬扬:形容人声喧闹。别无长物:原指生活俭朴。现形容贫穷。疏而不漏: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萍水相逢:比喻向来不认识的人偶然相遇。韦编三绝:比喻读书勤奋。挥洒自如:形容画画、写字、作文,运笔能随心所欲。觥筹交错:形容许多人聚会喝酒时的热闹场景。言不及义:指净说些无聊的话,没有一句正经的。乐此不疲:形容对某事特别爱好而沉浸其中。匪夷所思:指言谈行动离奇古怪,不是一般人根据常情所能想象的。持平之论:指公正的意见。也指折中、调和的话。博大精深:形容思想和学识广博高深。敝帚自珍:比喻东西虽然不好,自己却很珍惜。言人人疏:指各人有各人的意见。洗心革面:清除旧思想,改变旧面貌。比喻彻底悔改。昙花一现:比喻美好的事物或景象出现了一下,很快就消失。不负众望:不辜负大家的期望。无所不至:指没有不到的地方。也指什么坏事都做绝了。都在这了。不高兴一个一个找了。。自己找吧。

二、刑法中关于以上以下的解释?

  刑法中关于以上、以下解释都包含本数。

  《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三、交通事故隐藏逃匿解释?

交通事故隐藏逃匿是指当一个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停车等待相关人员到场处理,而是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并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人们可能选择隐藏逃匿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害怕承担责任、没有保险、酒驾、无驾照、无牌照等。然而,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隐藏逃匿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并且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

隐藏逃匿是违法行为,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隐藏逃匿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此外,隐藏逃匿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且可能会对个人的驾驶记录和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避免隐藏逃匿的行为,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立即停车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并等待相关人员到场处理。同时,应该与其他当事人交换联系方式和保险信息,以便后续的索赔和处理事宜。

四、200 要以下所有成语的解释?

成语帯意思:

【洞若观火】形容看得清楚明白。【对簿公堂】在公堂受审。【耳濡目染】形容见得多听得多之后,无形之中受到影响。【耳熟能详】听得次数多了,熟悉得能详尽地说出来。【耳提面命】表示长辈的谆谆教导.不用于同辈之间和贬义.【罚不当罪】处罚和所犯的罪行不相当,多指处罚过重。【翻云覆雨】比喻反复无常或玩弄手段。【繁文缛节】比喻其他烦琐多余的事项,也说繁文缛礼。比喻疑神疑鬼,妄自惊慌。【方枘圆凿】形容格格不入【方兴未艾】事物正在发展,一时不会终止。【沸反盈天】形容喧哗吵闹,乱成一团。【焚膏继晷】形容夜以继日地用功读书或努工作。【粉墨登场】化装上台演戏。今多比喻登上政治舞台。(含讥讽意)【风驰电掣】形容像刮风和闪电那样迅速。【奉为圭臬】把某些言论或事物当作准则【否极泰来】坏的到了尽头,好的就来了。【浮光掠影】比喻印象不深刻,好像水面的光和掠过的影子一样,一晃就消失了。【高谈阔论】大发议论,多含贬义。【隔靴搔痒】比喻说话作文等不中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各行其是】各自按照自己以为对的去做。【耿耿于怀】对某些事总记在心里,形容心存怨恨。(一般指自己对某些事不满)【功败垂成】在快要成功的时候遭到失败。(多含惋惜意)【狗尾续貂】泛指以坏续好,前后不相称,多指文艺作品。【孤注一掷】把所有的钱一下子投做赌注,企图最后得胜。比喻在危急时把全部力量拿出来冒一次险。【瓜田李下】经过瓜田,不弯下身来提鞋,免得人家怀疑摘瓜;走过李树下面,不举起手来整理帽子,免得人家怀疑摘李子。比喻容易引起嫌疑的地方。【刮目相看】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挂一漏万】形容列举不全,遗漏很多。【管窥蠡测】从竹管里看天,用瓢来量海水,比喻眼光狭窄,见识短浅。【光天化日】比喻大家看得很清楚的地方。【鬼斧神工】形容技艺的精巧,似非人工之能为。(形容人工技艺的精巧)【含英咀华】比喻琢磨和领会诗文的要点和精神。【汗牛充栋】形容书籍极多。汗牛,牛累得出了汗。充栋,堆满了屋子【皓首穷经】皓首,白头,钻研经典到老【厚积薄发】长期积累,突然暴发。【虎视眈眈】形容贪婪而凶狠地注视。【怙恶不悛】一贯作恶,不肯悔改。【涣然冰释】嫌隙、误会消除。【荒诞不经】不经,不正常的。虚妄离奇,不合正理。【黄粱一梦】比喻想要实现的好事落得一场空。也说黄粱美梦,一枕黄粱【讳莫如深】紧紧隐瞒。【火中取栗】比喻冒危险给别人出力自己上了大当,一无所得。【祸起萧墙】祸乱发生在家里,比喻内部发生祸乱。【积重难返】指长期形成的不良风俗、习惯不易改变【集腋成裘】狐狸腋下的皮虽然很少,但是聚集起来就能缝成一件皮袍。比喻积少成多。【计日程功】可以数着日子计算进度,形容数着日子算进度,形容在较短期间就可以成功。【济济一堂】形容许多有才能的人聚在一起。【间不容发】中间容不下一根头发,比喻与灾祸相距极近,情势极其危急。【见仁见智】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的看法。【见贤思齐】见到好的,优秀的,就向其学习,向其看齐。【矫揉造作】形容过分做作,极不自然。【矫枉过正】纠正偏差做得过了头【金科玉律】比喻不能变更的信条或法律条文。【噤若寒蝉】形容不敢作声。【敬谢不敏】谢,推辞;不敏,无能。表示推辞做某事的婉辞。错用于拒绝别人的要求【久假不归】长期借去,不归还。【开卷有益】读书就有收获。开卷,打开书本,借指读书。【恪遵功令】严谨地遵守条令制度。【空穴来风】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苦心孤诣】费尽心思钻研或经营。孤诣,别人所达不到的。(中性)【狼奔豕突】狼和猪东奔西跑。比喻成群的坏人乱窜乱撞。(贬)【良莠不齐】一群人中有好有坏,侧重于品质。不用于水平、成绩等【临渊羡鱼】比喻只有愿望,不去实干,就无济于事【令人发指】发指,头发竖起来,形容非常愤怒。【另眼相看】用另一种眼光看待,多指看待某个人(或某种人)不同于一般。【门可罗雀】大门前面可以张网捕雀,形容宾客稀少,十分冷落。【门庭若市】形容交际来往的人很多。【面目全非】事物的样子变得很厉害,贬义.指变得很糟.【目无全牛】用来形容技艺已达十分纯熟的地步。(褒义词)【沐猴而冠】沐猴戴帽子,装成人的样子。比喻装扮得像个人物,而实际并不像【暮鼓晨钟】比喻可以使人警觉醒悟的话【南辕北辙】形容行动和目的相反【南辕北辙】心里想往南去,车子却往北走。比喻行动和目的相反。【泥沙俱下】比喻好坏不同的人或事物混杂在一起【抛砖引玉】自谦之辞,不能用于对方或第三方【蓬荜生辉】谦辞,表示由于别人自己家来或张挂别人给自己题赠的字画等而使自己十分光荣。【披肝沥胆】比喻开诚相见,也比喻极尽忠诚。【披沙拣金】比喻从大量的事物中选择精华。【萍水相逢】比喻向来不认识的人偶然相遇。【期期艾艾】口吃.不理解为懦弱犹豫等【杞人忧天】比喻不必要的忧虑。【前事不忘,后世之师】指记住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的借鉴【黔驴技穷】比喻仅有的一点伎俩也用完了(贬)【罄竹难书】把竹子用完了都写不完。比喻事实(罪恶)很多,难以说完。【求全责备】苛责别人,要求完美 无缺。【曲突徙薪】比喻事先采取措施,防止危险发生【人心不古】今人的心地不如古人淳厚。多用以感叹世风浅薄。【忍俊不禁】忍不住笑了出来。【如汤沃雪】像热水浇在雪上,比喻事情极容易解决【如坐春风】如同沐浴在和煦的春风里,比喻受到教育和感 化。【茹毛饮血】原始人不会用火,连毛带血地生吃禽兽。【塞翁失马】比喻坏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为好事。【三人成虎】传言有虎的人很多,大家便相信了。多误解为团结合作力量大【三足鼎立】比喻三方面的势力对峙。【色厉内荏】外表强硬而内心怯懦。【闪烁其词】形容说话吞吞吐吐,躲躲闪闪。【身体力行】亲身体验,努力实践。体,行。【尸位素餐】空占着职位,不做事而白吃饭。【师心自用】固执己见,自以为是。【石破天惊】比喻文章议论新奇惊人。【时乖运蹇】指时运不好【拾人牙慧】拾取别人的只言片语当作自已的话。【始作俑者】首先干某件坏事的人。滥用于一切倡导【首鼠两端】迟疑不决。常误解为言行前后不一致【受宠若惊】受到过分的宠爱待遇而感到意外的惊喜。【数典忘祖】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或事物的本源。【水落石出】形容真相大白。【硕大无朋】形容无比的大。【硕果仅存】比喻经过淘汰,留存下的稀少可贵的人或物【司空见惯】看惯了就不觉得奇怪。【夙兴夜寐】起得早,睡得晚,形容勤奋不懈。【素昧平生】一向不相识。【叹为观止】赞美看到的事物美到极点【韬光养晦】比喻隐藏才能,不使外露。【醍醐灌顶】比喻以人的智慧灌输于人,使人清醒。【条分缕析】形容分析得细密而有条理【痛心疾首】形容伤心悔恨之极,也形容怨恨之深。【万马齐喑】比喻人们都沉默,不说话,不发表意见【妄自菲薄】过份地轻视自己,不知自重。【欣喜若狂】欣喜:快乐;若:好象;狂:失去控制。形容高兴到了极点。【心悦诚服】悦:愉快,高兴;诚:硬实。由衷地高兴,真心地服气。指真心地服气或服从。【喜笑颜开】颜开:脸面舒开,指笑容。形容心里高兴,满面笑容。【喜怒无常】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形容态度多变。【喜出望外】望:希望,意料。由于没有想到的好事而非常高兴。【心花怒放】怒放:盛开。心里高兴得象花儿盛开一样。形容极其高兴。【喜眉笑眼】形容面带笑容、十分高兴的样子。【喜不自胜】胜:能承受。喜欢得控制不了自己。形容非常高兴。【谈笑风生】有说有笑,兴致高。形容谈话谈得高兴而有风趣。【手舞足蹈】蹈:顿足踏地。两手舞动,两只脚也跳了起来。形容高兴到了极点。也手乱舞、脚乱跳的狂态。【受宠若惊】宠:宠爱。因为得到宠爱或赏识而又高兴,又不安。【杀风景】损坏美好的景色。比喻在大家高兴的时候,突然出现使人扫兴的事物。【人莫予毒】莫:没有;予:我;毒:分割,危害。再也没有人怨恨我、伤害我了。形容劲敌被消灭后高兴的心情。【亲痛仇快】做事不要使自己人痛心,使敌人高兴。指某种举坳只利于敌人,不利于自己。【乐极生悲】高兴到极点时,发生使人悲伤的事。【眉开眼笑】眉头舒展,眼含笑意。形容高兴愉快的样子。【哭丧着脸】心里不愉快,脸上显出不高兴的样子。【酒酣耳热】形容饮酒到高兴的时候。【惊喜欲狂】既惊又喜,高兴得都要发疯了。形容喜出望外,过于兴奋的情壮。【近悦远来】使近处的人受到好处而高兴,远方的人闻风就会前来投奔。旧指当权者给人恩惠,以便笼络人心。【皆大欢喜】人人都高兴满意。【欢欣鼓舞】欢欣:欣喜;鼓舞:振奋。形容高兴而振奋。【含笑九泉】九泉:地下深处,旧指人死之后埋葬的地方。也作:“黄泉”。在九泉之下满含笑容。表示死后也感到欣慰和高兴。【欢天喜地】形容非常高兴。【欢呼雀跃】高兴得像麻雀那样跳跃起来。形容十分欢乐的情景。【抚掌大笑】抚:拍。拍手大笑。形容非常高兴。【怫然不悦】怫然:忧愁或愤怒的样子;悦:愉快,高兴。愤怒,很不愉快。【得意忘形】形:形态。形容高兴得失去了常态。【大喜过望】过:超过;望:希望。结果比原来希望的还好,因而感到特别高兴。【冁然而笑】冁然:笑的样子。高兴地笑起来。【眉欢眼笑】形容非常兴奋、高兴【眉花眼笑】形容非常高兴、兴奋的样子【眉飞眼笑】形容非常高兴【惊喜交集】交集:交错在一起。又吃惊,又高兴【形槁心灰】槁:枯干。形容身体消瘦不堪,心境极为冷漠,毫无生气。【息怒停瞋】瞋:发怒时睁大眼睛。停止发怒和生气。多用作劝说,停息恼怒之辞。【吹胡子瞪眼】形容很生气的样子。【宜嗔宜喜】意思是不论生气,还是高兴,总是很美的。【旭日初升】早晨的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比喻充满活力、生气勃勃的景象。【鲜蹦活跳】谓鱼、禽等乱蹦乱跳而有生气。【死样活气】形容没有生气。【浓眉大眼】形容眉目端庄,富有生气。多指男子。【艴然不悦】非常生气。艴fú然,也作怫然,生气时表现一付脸色难看的样子。典自《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曰:“然则吾子与管仲孰贤?”曾西艴然不悦,曰:“尔何曾比予于管仲!……”【负气含灵】指有生气和灵性的人。【半死半生】①未全死。②比喻无意义、无生气的苟且的生活。【转嗔为喜】由生气转为喜欢。【心平气和】心情平静,态度温和。指不急躁,不生气。【喜怒无常】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生气。形容态度多变。【生龙活虎】形容活泼矫健,富有生气。【回嗔作喜】嗔:生气。由生气转为喜欢。【拂袖而去】拂袖:甩袖子,表示生气。形容生了气,一甩袖子就走了。【肝胆欲碎】欲:将要。肝和胆将要破碎了。形容极度悲痛或非常生气。【愤愤不平 愤愤:很生气的样子。心中不服,感到气愤。【勃然变色】勃然:突然地。变色:变了脸色。突然生气,变了脸色。【别开生面】生面:新的面目。原意是凌烟阁里的功臣画像本已褪色,经曹将军重画之后才显得有生气。比喻另外创出一种新的形式或局面。【活蹦乱跳】欢蹦乱跳,活泼、欢乐,生气勃勃的样子【不死不活】形容事物没有生气【百花争妍】形容繁华盛开,生气勃勃的景象

五、波涛汹涌的近义词,帮我解释以下?

【波涛汹涌】:汹涌:水势奔腾翻涌的样子。形容波浪又大又急。详细解释含义汹涌:水势腾涌的样子。形容波浪又大又急。【波涛汹涌】的反义词:风平浪静、纹丝不动、一潭死水、春风沂水【波涛汹涌】的近义词:大风大浪,惊涛骇浪、波澜壮阔、排山倒海、移山倒海

六、2012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12〕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11月27日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主张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或者设定担保的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理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五、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七、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是否可以获得减刑?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减刑幅度不会很大,刑法规定减刑是不能超过刑期一半的。还有就是监狱里是有分数制度的,以一年为期,按你的表现,奖励等来决定你减刑的多少。被判三年以下的罪犯没有什么特殊表现的一般是减刑6个月的奖励。

八、谁能帮我解释以下关于足球站位的名词?

(一).防守。边后卫的主要防守职责是防守边翼,并根据球的位置和教练员所决定的防守战术去行动。在战术上的任务是: 1.严防边路通道。防守对方的边锋或者进入边锋位置的其他的队员,为此必须: (1).占据有利位置 a.站在内线,比对手更接近自己的球门; b.与对手保持适当的距离——上前能截球,转身向后能先于对手*近球; c.将运球的对手往边路挤,以缩小其活动范围; d.在内线紧跟移位对手(直至与同伴交换看守对象)。 (2).识别对手特点 a.对善于运球突破的对手,要提前防守并与对手保持一定距离; b.机动灵活采取防守手段。由于对手的进攻行动是变幻莫测的,而一旦识破对手的进攻意图就应该根据比赛的实际情况,果断地采取行动。 2.封锁边路通道,保护球门免遭对手的攻击是防守的核心,也是边后卫的重要任务。为此必须: (1).防守同侧边锋(包括临时边锋)时,可以采取“堵内放外”的原则,切断对手内切直达球门的通路。 (2).当对手突破自己而中后卫补位时,应积极地进行交*补位,弥补中路空隙。 (3).对手在异侧边路进攻时,应该“放边保中”,随时弥补中卫防守上的漏洞和抢断对手长传转移球。 (4).对方在中路进攻时,在人球兼顾的前提下,适当向中路收缩,随时准备弥补中卫防守上的漏洞。 3.参与制造越位。一般情况下,边后卫的位置不要落在自由中卫的后面,需要运用造越位战术时,边后卫压出应快,切忌因落在后面而导致造越位战术的失败。 ~~~~~~~~~~~~~~~~~~~~~~~~~~~~~~~~~~~~~~~~~~~~~~~~~~~~~~~~~~~~~~~~~~~~~ (二).进攻。提高边后卫的进攻质量对于确保攻守平衡和增强全队的进攻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1.迅速发动进攻。 2.接守门员发球。 3.参与中场的组织进攻。 4.担当临时边锋。 足球位置职责——突前中卫(盯人中卫) (一).防守。 1.看守突前中锋。这是突前中卫的主要任务。为此必须: (1).占据有利位置 a.力争占据内线*近球的一侧; b.与对手保持合适的位置; c.将运球对手往边路挤,以缩小其射门角度; d.只要有可能接球并对球门产生较大威胁时均应紧逼,反之则可重点扼守门前中路或与同伴交换看守对象。 (2).识别对手特点。不给对手个人突破,组织进攻等诸方面的能力与专长的发挥,以最大限度的削弱其进攻危险性。 (3).机动灵活抢夺。抢夺要见机行事,既不能让对手舒服接球,又不能盲目贴身乱扑。同时要十分重视展开积极的空中争夺,以削弱对手的头顶传射威力。 2.向后交*补位。当自己抢断失败,自由中卫上去阻截企图突破的中锋时,突前中卫应迅速为自由中卫进行补位,以便重新形成双层防线的局面。 (二).进攻。主要任务是防守,但是,一旦战术时机成熟,就应该参加进攻。具体任务: 1.抢得球后,可以将球传给边位,前卫,或前锋来发动进攻。 2.在中场接应同伴传球,组织进攻,加强中场进攻力量。 3.战机成熟时候,可以直接投入一线进攻,并力争射门。进攻结束必须迅速回位 足球位置职责——自由中卫(拖后中卫) (一).防守。处于3名后卫后方的要害地域,是防守的可*后盾。阻截直达球门的通路是主要职责。为此,需要根据球的位置和双方攻守的情况,积极选好位置,随时准备对付各种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 1.驻守防区,截获传球。 2.抢断渗透性直传球,弥补门前空挡。 3.阻击离开自己基本位置的插上“奇兵”。 4.机动保护,及时补漏。 5.掩护进攻,弥补空挡。 6.居后指挥,稳固防守。 (二).进攻。 1.夺球发动进攻。抢得球后,可以将球传给边位,前卫,或前锋来发动进攻。 2.居后接应配合。 3.突然插上进攻。自由中卫通常无专人盯逼,突然出现在对方门前颇有威胁。主要采用长距离运球突破,结合2过1配合的方法,力争射门。进攻结束必须迅速回位。 足球位置职责——防守型前卫(后腰) 1.对口盯人。通常盯防对方的“二中锋”,抑制其进攻的威胁。 2.机动防守。根据临场的不同情况,在罚球弧前面的中场地带,采用盯人与区域防守完成各种防守任务。 3及时补位。中路防守上出现漏洞时,应及时弥补中卫的空隙,封锁攻门的通道。一旦由守转攻,一侧前卫插上进攻时,亦应占据插上前卫留下的空挡,以免中场脱节。 4.伺机进攻.进攻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前后左右的接应,以及灵活地转移进攻方向。但是,一旦出现良好的战机,也应该及时插上进攻和远射。 足球位置职责——组织型前卫(边前卫) 1.组织进攻。在中场随时准备摆脱防守,接应同伴,充分发挥组织者的作用。 2.控制节奏。根据比赛临场情况决定进攻的速度和节奏,选择有利的传球时机与传球点。 3.威胁球门。当中锋拉边或回撤,边锋里切或回撤,则应以突然的快速插上或套边占领空挡,接获同伴传球,并依*个人突破或二过一配合完成射门。 4.积极防守。本方一旦丢球,就应立即转为防守,着重注意对口盯人,在中场延缓阻滞对方进攻,伺机抢夺,随着对方进攻的推进而撤退到本方门前防卫。 足球位置职责——进攻型前卫(前腰) 足球位置职责——进攻型前卫(前腰) 1.制造空挡。通过无球跑动,在两肋策动,吸引对方注意力,从而打开缺口,为同伴利用中路空挡,进行转移传球或运球突破创造有利条件。 2.组织进攻。在中路控球时,应当发挥组织进攻的作用。尤其是当前卫,边后卫插上助攻时,应为其提供有威胁的传球。 3.攻击球门。善于利用中锋为墙做2过1突破,攻击对方球门。 4.边锋里切拉出边路空挡,前卫套边替代边锋进攻职能。 5.积极防守。本方一旦由攻转守时,要积极追赶和盯防就近的对方控球队员,延缓对方进攻,并积极参与门前防守。遇到中场指挥者和防守前卫出击时,则应在中场保护以确保中场优势 足球位置职责——突前前锋 1.积极射门。在对方门前运用带球突破,空切突破,中路包抄,争顶高球等积极射门。 2.扯动看守。通过无球跑动,扯动防守者,制造空挡,为同伴突破与射门创造空隙。 3.传球配合。位于全队最前方,采用传切,顶球摆渡,墙式2过1配合等,为同伴创造突破与射门的机会。 4.积极反抢。失球后立即反抢,争取将球夺回,或者破坏对方第一传,延误对方的反攻。 足球位置职责——边锋 1.侧翼进攻 (1).通过带球突破或配合突破,打开边路缺口,进行传中或射门。 (2).通过有球或无球的活动,扯动防守,拉出边路空挡,让前卫或后卫插上。 (3).中路或异侧进攻时,拉边牵制防守,并随时准备接应转移传球。 (4).大范围交*换位,起到另一侧边锋的作用。 2.中路进攻 (1).内切中路,进行配合突破或射门。 (2).与中锋交*换位,起到中锋作用。 (3).异侧边路传中,及时包抄射门。 3.积极防守 (1).由攻转守时,紧盯“自己的后卫”,不让其自由助攻。 (2).必要时积极参与中场或后场的集体防守。 (3).当对方发角球或罚球区附近任意球时,要积极参与门前防守。 (4).但本方边后卫出击时,应临时代行边卫之职。 好了 写完了 嗯 守门员就不用写了吧 应大家要求补充守门员位置解释 守门员 守门员是一队之中举足轻重的关键角色,他稳妥而可靠地行动,可以提高全队的士气和战斗力;他及时而合理的发动进攻,可以大大增强进攻的威胁性和有效性。相反,作为“关口”之位,他的微小失误,则可能使全队奋力拼搏的成果毁于一旦。所以,在一个队的训练中,守门员是特别重要的。 守门员与锋卫队员具有不同的位置特点:比如较多的处于静态之中,锋卫队员一次比赛跑6000—10000米,而守门员的移动距离则在600—800米左右。锋卫队员频繁不断地处理球,而守门员则可能在若干分钟内不直接参与比赛,而必要时又必须集中注重力。根据守门员位置的特殊性,守门员的位置职责也有特定的要求: 技术上,守门员应掌握移步、接球、扑球、托球、拳击球和手掷球、脚踢球等正确的技术动作并达到熟练化。 身体素质上,应有爆发性力量,起动速度和高度的灵敏性; 战术上,应掌握占据有利位置,合理控制罚球区,组织和指挥防守、发动进攻等几个环节; 心理素质上,应有稳定的情绪,果敢沉着、顽强的毅力、敏捷的反应、神经过程兴奋与抑制变换的灵活性和高度的责任感; 智力素质上,应对足球攻守知识,特别是罚球区附近攻守战术有全面地了解,应有敏锐的观察力、判断力、思维速度及即刻付诸行动的能力。 守门员身体素质、技、战术分类表: 守门员技术:移步、接球、扑接球、拳击球、托球、脚踢球; 身体素质:爆发力、起动速度、灵敏、柔韧; 战术:选择位置、控制罚球区、组织和指挥防守、发动进攻

九、法律三年以下判刑如何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2,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3,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因此,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要么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同时,要是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话,是会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的话就会给予扣除。但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代表日后是否坐牢,具体还需要看被取保候审人是否构成犯罪。

十、刑法量刑三年以下是什么意思?

刑法量刑三年以下,是指在三年以下半年以上处有期徒刑。

1、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

2、按照罪行法定原则,我国在刑法中对每一种犯罪的不同情节都规定了一个量刑范围,在没有法定的情节时,法官在裁量刑罚时不得超出法定刑罚的幅度。如量刑是三年以下,就只能在三年以下半年以上裁量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