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解什么意思?
一、接受调解什么意思?
法院开庭的时候就会组织双方当事人来进行和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由法院组织调解,如果结果两个人都能接受的话,那么就接受调解,然后达成和解,签署和解书。这样就不会需要再开庭了对方,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和解书同时也具备法律效果。
二、不接受调解的后果?
被告拒绝调解,法院会停止调解并择日开庭审理。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官司是接受调解好,还是法院判决好?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是双方调解好还是法院判决好,这需要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判断的,不能简单地判断好坏。 如果通过双方调解处理的,对于受害者而言,可以较快地得到赔偿,时间较短,但也有可能会因此放弃部分的赔偿,不能得到全额赔偿。而且如果对方到时不按调解协议履行的,仍然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的,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但一是可能时间会稍长,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严格,要做的工作也会比较多,也会花费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四、交通事故理赔调解中心调解好吗?
可以,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就是那些律师事务所的在哪里办理,他们都是有律师专业,拿了律师证的,他们都懂得交通法,如果交通事故比较严重,就有法院的法警出来调解,交通事故小就由这里的调解律师调解。
我两种情况都遇到过,严重的是人员伤亡,来调解的就是法警,小的就是擦伤很少的医疗费。
如果是调解任何一方不服就可以上诉,上诉后通过法院调解,再不服就开庭。但是时间很长。
五、劳动仲裁不接受调解行吗?
是否接受调解是公司与职工的权利,双方都有权拒绝接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处理基本程序:先协商,后调解,再仲裁,仲裁不服,可提起诉讼。协商,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但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
六、法庭接受调解被告话术?
当被告接受法庭调解时,需要注意以下话术:
1)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观点;
2)尊重法庭和调解员,积极配合调解;
3)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并遵守协议;
4)不要过于激动或冒犯法庭和调解员;
5)保持冷静,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证据。通过良好的态度和合作精神,被告有可能在调解中达成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了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七、多元调解注意事项?
多元化解工作应当公平、公正、高效,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
(二)和解、调解优先;
(三)预防与化解相结合;
(四)不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
(五)多元化解工作应当健全社会稳定风险预警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应对、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重点群体帮扶、重点地区管理、重点时期管控等制度,建立源头治理、排查发现、调处化解、处置防控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综合机制。
八、被告不接受调解有什么好处?
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争取少赔偿,少承担责任或者不承担责任和赔偿。
根据《最高法关于民事调解若干问题》的第13条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事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九十三条【调解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调解组织形式】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协助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不制作调解书】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就算是不接受调解结果也可以在法院调解书上面签字,只要你自己不同意调解就可以了,如果调解对于自己有利,不要盲目排斥它
九、非诉调解一定要接受吗?
非诉调解不一定接受。两个人之间产生的矛盾,解决的途径很多,当选择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纷争时,非诉调解或庭前调解是法庭审议的前置环节,法官或律师或熟知法律的人士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此时,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就是接受了非诉调解,如果不接受,则进入诉讼环节。
十、不接受庭外调解会怎样?
民事案件是自愿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有哪些?
(一)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目的。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二)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指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三)公力救济,包括诉讼和行政裁决。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民事纠纷调解是建立在原告和被告两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有一方不愿意进行民事调解,法院就不能进行民事调解,而是应该尽快宣判结果。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主要有三种:自力救济、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