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刑事处罚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别?
一、免除刑事处罚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区别?
免予刑事处罚和不起诉的主要区别有:1、性质不同: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作出机关不同: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第四百零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职业禁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二、绝症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答:绝症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
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患有绝症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如果病情严重,或者严重传染病的,经监狱管理部门上报,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由近亲属给予治疗。
三、免除刑事处罚的人考律师难吗?
免除刑事处罚的人说明触犯刑法的人,不能报考律师。
四、什么精神病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一:间歇性精神病者,经鉴定,确系在发病期间触犯刑法;
二:已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五、摩托车醉驾没有交通事故,能判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吗?
摩托车醉驾没有交通事故,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
不能免除刑事处罚,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六、免除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这种特赦命令具有终止刑事追究的法律效力。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被害人提出告诉为前提。被害人没有提出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对这类案件的追究就失去了法律基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立案后经侦察后确认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就此终结。
七、为什么公职人员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1. 公职人员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们享有的特权和优越地位,拥有了比其他人更多的社会资源。
其身上承载着国家重要的管理工作,因此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行使职权的顺畅,维护社会稳定。
2. 同时,公职人员免刑也是一种“责任减免”,这是法律上对公职人员特殊地位的一种体现。
而这种减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的实施是有一些前提的。
比如在法律的界定中,公职人员平日所行使法律职权的瑕疵行为是不在减免之列的;而触犯刑法的严重罪行,无论是什么身份,都不可以免于追究责任。
3. 所以,虽然公职人员有一定的特权,但是他们身上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公职人员也应当秉持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公权力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这是公职人员不得违反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八、醉驾怎么办能免除刑事责任?
只要构成醉驾,则不可能免除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九、2021山东醉驾138能免除刑事处罚吗?
醉驾的刑事责任是不会被免除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十、免除刑事处罚公安机关有权利吗?
任何机关都无权平白无故对涉嫌犯罪的人免除刑事处罚,但在特定条件下公检法都有权依法处理。
刑事案件一旦进入追诉程序之后,最终要么不追究刑事责任,要么定罪处刑或者免刑。因此,本免予刑事处罚是在定罪之后对刑罚的一种处理方式,但不管是不是免予刑事处罚,都是已经定罪的,定了罪就已经从刑法上对被告人进行了否定性评价,就等于已经追究了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据复杂很多,刑事案件的审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经历侦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分别由公检法负责。在每一个阶段都是可以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在侦查阶段,如果符合法定情节,公安可以撤销刑事立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以决定对嫌疑人不起诉。在审判阶段,法院可以做出无罪判决。这些都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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