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侵占损失计算?
一、房屋侵占损失计算?
损失计算:因被告侵占房屋,原告无法自己居住或出租,必然造成租金损失。一般参照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当年同路段同性质房屋的市场平均租金水平计算。
二、房屋进水损失如何定损?
房屋进水损失定损要从装修损失,屋内财产损失,房屋结构损坏等方面综合定损
三、房屋漏水损失评估机构?
房屋漏水损失评估是一个专业领域,有一些专门的机构或公司提供这样的评估服务。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屋漏水损失评估机构:
房屋评估公司:一些房屋评估公司提供全面的房屋损失评估服务,包括漏水损失评估。这些公司通常由专业的评估师组成,他们会对房屋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供详细的损失报告。
水灾调查公司:特定的水灾调查公司专门处理与水灾相关的问题,包括漏水损失评估。他们会派遣专业的调查员前往房屋现场,进行损失调查和评估,并提供相关的报告和建议。
保险公司:有些保险公司提供房屋漏水损失评估服务,特别是对于投保了相应保险的客户。在发生漏水损失时,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了解他们是否提供相关的评估和赔偿服务。
请注意,具体的房屋漏水损失评估机构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需要时进行调查和咨询,以找到合适的机构来评估房屋漏水损失。
四、农村房屋损失评估参照标准?
一、最新农村房屋评估标准2018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五、交通事故停车损失标准?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
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会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担停车费。因此,交通事故停车费标准要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这个没有统一规定。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也就是说因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停车费用本人是不需要承担的。
二、关于交通事故停车费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拖车应是公务性行政服务的一种,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应由财政拨付支出,不能由车主承担。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六、自家房屋失火,别人房屋遭殃,损失该谁负责?
如果因自己的失误,造成房屋失火殃及邻居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七、起诉物业房屋损失鉴定费用多少?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八、房屋漏水成因及损失鉴定?
一、具体的鉴定方法
鉴定房屋漏水,需要现场勘查实际情况才能进行确定,装修造成的漏水,大部分是因为改变了房屋格局、打孔钻洞造成的,而建筑漏水大部分都是因为外力造成结构开裂、管道破损造成的。
想区分漏水情况,可以将装修公司与物业管理处一起约好时间,到您房子那里现场查看,最好是能看到漏水点位置,确认漏水点周边在装修的时候是否存在打孔、拆建的现象,如果没有,那基本上如果只是做煽灰及铺砖都不会影响到墙体的防水层,就不是因为装修造成漏水了;如果漏水点附近发生墙体开裂,或者外墙位置发生漏水,基本上都是建筑结构发生开裂,就是房屋的问题,如果是新砌墙的话那就绝对是装修的问题了。建议找好双方人员过来检查,一起经过分析得出来是最好的,落实责任在哪一方。
其实,鉴定是否漏水有时也是比较简单的,顶层一下雨你就知道了,此外,在房间内(一般是卫生间)放点水试试也能知道。
二、房屋漏水原因
1、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2、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
3、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九、房屋漏水造成损失怎么鉴定?
应该由物业和业主责成评估公司联合鉴定等等
十、房屋被淹起诉后损失评估流程?
原告写司法鉴定申请书,要求鉴定房屋损失价值,法院通知被告对原告的鉴定申请进行质证,主审法官将鉴定材料移送法院技术科,技术科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选定鉴定机构,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将有鉴定资格的备选鉴定机构编号,摇号确定,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将鉴定材料转交鉴定机构,鉴定机构通知申请人签订鉴定协议、提交相关材料、交纳鉴定费,一个月内作出鉴定意见书,转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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