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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法院起诉流程?

交通事故 2024-09-28 12:06

一、长沙离婚法院起诉流程?

1、原告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以及需要分割的财产凭证。

2、原告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立案。

3、法院登记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

4、开庭时需双方参加庭审,法院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后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5、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如果对其作出的判决不服都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在长沙离婚向什么级别法院起诉?

最基层的法院

比如乡镇就有的法庭,

可以找律师帮助,也可到当地村委会咨询

三、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最近有个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题主这个问题有些相近,强答一波 。在刑事领域,超标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的,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认定的,这已经形成共识。这里结合题主的问题在民事侵权方面讨论一下,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1、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构成“机动车”需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里的动力是指机械动力,与人力、畜力相对应,以后者为动力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行驶。

其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修订)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主要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常见的二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的形态最接近于摩托车。规范中的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最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综上,题主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处理,应该没有争议了。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的问题

基本上每个省都会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题主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双方平均分担。

综上,所以题主的情况,电动三轮车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至少应承担50%以上赔偿责任。

3、电动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问题?

首先,道交安全法从技术上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虽然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但是这个认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做出。这个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其次,由于电动车和三轮没有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不是 车主原因造成的。基于以上情况,让电动车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显然过分加重了电动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意。

综上,题主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的车况及伤亡情况,让三轮车主在50%-8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四、交通事故出院后去法院起诉要多久?

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如果不需要继续治疗或者后续第二次手术治疗,可以在出院后的第二天到法院起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第二天就可以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法院对原告何时起诉没有限制性规定,只是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起诉。

五、交通事故让法院起诉保险公司麻烦吗?

首先交通事故需要受害人到法院去起诉肇事方,法院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起诉需要准备诉状身份证明基本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医院治疗病案误工证明等能证实自身损失情况,对方车辆在事故中只要承担责任,法院通常会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判决对方承担责任,不会太麻烦,你也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六、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起诉到法院的占几成?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起诉到法院与直接到保险公司理赔相比较,占60%左右。

七、交通事故通过法院起诉一定能拿到吗?

交通事故通过法院即使经法院判决也存在拿不到赔偿的可能,但如果对方有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其余部分取决于肇事方有没有赔偿能力。

因此,在起诉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起诉时一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判决得到履行。

八、交通事故起诉至法院,法院是先调解还是直接开庭审理?

很明显对方是在骗你的发票。法院立案不需要医疗发票,这个不是立案必需品,只是案件开庭时双方提供给法庭的各种证据之一罢了。你如果交出去,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对方起诉你,无非就是两种可能:债权纠纷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前者是起诉你要求偿还借条中的6000元。后者是起诉你要求你和你的保险公司给予交通事故赔偿。很明显如果对方不傻,应该用后者。法院立案后,会通知你开庭,同时把对方起诉状给你一份,你可以在开庭前向法院书面提交答辩,也就是针对对方起诉状里的内容进行确认或反驳,同时提交证据。也可以放弃书面答辩,而在开庭时现场答辩并向法庭展示证据(法官会把你提交的证据还给你)。

我们分别推演一下接下来的事情吧:第一种情况,发票在你这。根据双方证据,开庭时法官会确认实际医疗费1.7w,其中由你支付1.1w(需要由你提供支付凭证来证明,刷卡小票、手机支付记录等),对方支付6000元,判决由你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和理赔额度内,分别理赔给你1.1w、给对方6000,有了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保险公司就可以直接照此理赔,不再需要什么发票。在整个过程中,你随时可以给对方6000,并要求对方撤诉,然后你另行拿着发票去保险公司按正常流程申请理赔。主动权在你。

假设你把发票交给了对方,那就彻底被动了。对方可以不起诉,或者起诉后主动撤诉,然后玩消失,或拖着不肯给你发票(无论你后来是否把6000给对方),那么你就没法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1.1w或是1.7w全是自掏腰包。你要满世界去追着对方要发票,或者自认倒霉。现在轮到你要去起诉对方了,而你只能以那1.1w的借条起诉对方还钱,那就成了债权纠纷,先不说何时能胜诉,你想想多少欠了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的老赖,都是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的。也就是你赢了官司照样不一定拿到钱。同时这个官司不涉及保险公司,更不涉及发票,那么你同样迟迟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等于你自掏6000,还拿着对方的1.1w欠条,然后就木有然后了。从此你丧失一切主动权,一切都要看对方心情。

九、交通事故我车主对方起诉我必须到我的本地法院起诉吗?

对方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到被告你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因为这类纠纷属于侵权案件,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交通事故被伤者起诉到法院,该如何处理?

1、首先计算财产损失部分: 对方车应陪你:(你车损失总额--对方车交强险赔付的2000元)*0.7 你应赔对方车:(对方车损失总额--你车交强险赔付的2000元)*0.3 2、计算人伤损失部分: 乘客对你的诉求只能是对方车交强险赔付后余额的30% 理论上,法院在立案的同时,就已经告知乘客应该将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如果诉状上确实没有对方的保险公司,那乘客也只能得到(诉讼请求金额—对方车交强险应赔付金额)*0.3 3、如果法院判决你全额垫付乘客损失,你有追偿的权利,将对方车和对方的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再立案。向对方保险公司诉求你垫付的交强险赔偿额,向对方诉求交强险人伤部分赔偿后 余额的70% 4、你没有权利向法院要求追加被告。可以联系乘客,将对方车主及对方保险公司列为被告。以省去他再诉对方车及对方的保险公司。不知道我说的哪里你不清楚。可以再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