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2019?
一、交通事故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2019?
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公式是什么?
农民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公式是: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二、误工费的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误工费包含的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四、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农民工发生车祸也是一样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误工费的费用的,交强险赔偿的误工费是有一定的金额限制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伤残鉴定的等级的不同都是可以有不同程度等级的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工一般都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因此需要按照无固定收入的算法来计算可得到的误工费赔偿。
二、农民工摔伤怎么赔偿?
如果是在工作时摔伤,那么首先要认定是不是属于工伤。
工伤由社保局工伤保险机构认定,认定工伤以后,农民工的治疗费用才能报销一部分。以后还要有社保部门评残定级。
如果农民工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农民工的治疗费就应该由单位全部负责,如果因此残疾了,单位还要负责今后的费用。
三、农民工民事赔偿多少为准?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四、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政策,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两部分:
一是医疗费用,根据实际治疗费用进行报销;
二是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程度和工资水平确定,一般为工资的60%至100%。此外,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丧葬费等。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会了解详细情况。
五、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政策和解读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法规之一。农民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应当依法享受工伤赔偿。本文将就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内容。
一、医疗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的医疗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机构进行支付,其中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医疗费用一般按照治疗的需要进行报销,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医疗记录作为凭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农民工在外地工作遭受工伤后,可以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治疗。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二、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对于农民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按照工伤等级,将会获得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根据《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金额如下:
- 一级伤残:按照基数的60倍支付。
- 二级伤残:按照基数的50倍支付。
- 三级伤残:按照基数的40倍支付。
- 四级伤残:按照基数的30倍支付。
- 五级伤残:按照基数的20倍支付。
这里的基数是指农民工上一年度工资的平均值。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并不需要农民工提前垫付,应由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负责支付。
三、死亡赔偿金
如果农民工因工伤导致死亡,其家属将获得死亡赔偿金。根据《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
- 6个月以下的:按照基数的20倍支付。
- 6个月至16周岁:按照基数的40倍支付。
- 16周岁以上:按照基数的60倍支付。
同样,这里的基数是指农民工上一年度工资的平均值。死亡赔偿金将会支付给农民工的合法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四、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除了上述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之外,农民工还可以获得丧葬补助和抚恤金。根据相关规定,丧葬补助金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30倍支付,抚恤金按照用人单位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0%支付。
五、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应当尽快向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赔偿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 立即就医: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应立即就近就医,并保存好医疗费用票据和医疗记录。
- 报告用人单位:农民工需将工伤情况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工伤认定:农民工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工伤认定结果: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工伤认定进行审核,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 赔偿执行:若工伤认定结果为工伤,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将依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支付。
申请工伤赔偿时,农民工应当注意保留好与工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确保申请过程合法、合规。如遇到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不支付或拖延支付赔偿款项的情况,农民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结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了保障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在遭受工伤后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等多项赔偿。农民工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赔偿,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如遇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六、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
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是指在我国,对于农民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病亡的情况下,所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的标准和规定。这一标准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并为其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的制定背景
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许多辛苦的体力劳动,工作环境复杂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一旦发生工作相关的疾病或事故导致病亡,农民工所获得的赔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赔偿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 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 倡导社会正义与人道主义精神,彰显国家社会责任。
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被认定为工伤病亡的农民工,其家属可以依据相关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亡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通常以农民工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 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还包括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丧葬费补助等内容,旨在全面保障农民工家庭的利益。
此外,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农民工病亡案例的具体情况,如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以确定最终的赔偿标准。
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的议论与建议
针对当前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些议论和建议:
- 建议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赔偿标准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倡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 设立专门的赔偿机构,加强对农民工家属的关怀和保障,提供心理援助和经济支持。
- 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工作风险。
有效落实农民工病亡赔偿标准,不仅是对农民工家庭的保障,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病亡赔偿机制,为农民工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七、交通事故伤者要求额外赔偿他3000元,该不该赔偿?
第一个问题,你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赔,在这件事上法律没有规定你需要额外赔偿。
第二个问题,不会。
保险公司会少掉部分赔偿,但是不影响主体金额,打官司反而能拿到这些少掉的钱。
其次诉讼可以要求判给保险公司,然后你可以免掉绝对免赔额(主要是医疗费,不是不计免赔,两者有区别的)的坑,尤其是某人要扣掉10%。
八、交通事故假肢赔偿?
如果是需要安装假肢的,可能涉及两方面的赔偿。
第一,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要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二,需要安装假肢的,可以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这个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主张。
九、东莞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东莞护理劳务报酬:25元/天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10542.84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396.3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8.56元/年。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东莞市201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01元/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十、2021年农民工工伤谁来赔偿?
农民工受伤了,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主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上一篇:开车直行让拐弯还是拐弯让直行?
下一篇:怎么向园林部门追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