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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离开是逃逸吗?

交通事故 2024-09-28 17:44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离开是逃逸吗?

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样适用于非机动车。

但是对于逃逸的定性,并不是对方离开现场就算逃逸。非机动车跑了,很难抓回来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你所称的交通事故为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正常的处理程序为:保护事故发生现场,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综合事情的经过来认定你和肇事者各自应当的责任。你可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人身和财产受损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本次事故发生后你们并未报警,交警部门也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而你确实有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仍然可以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们双方责任承担的比例按一般侵权责任来确定,即按你的故意或过失与对方的故意或过失来确定责任的承担。具体承担比例由你与对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结合案件情况来认定。就你所说,一方喝酒,一方逆行,双方都是有责任,具体责任大小,将会有交警部门确定。

三、交通事故怎样认定电摩是机动车?

交通事故中一般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当时速超过20km,车重超过55公斤,电池超过24V等国家设定的电动车标准后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必要时可以询问交警来判定。

四、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广州市用于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的规范。在广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准确地确定事故责任和合理的赔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1. 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广州市交警部门的调查,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全责:指某一方完全负有事故的责任。例如,驾驶酒驾、毒驾的司机,明显超速行驶的驾驶员等。
  2. 主要责任:指某一方负有较大部分的事故责任。例如,交叉路口闯红灯的驾驶员,未按规定避让行人的驾驶员等。
  3. 同等责任:指事故双方对事故负有相同的责任。例如,交叉路口两车同时左转时相撞,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过错。
  4. 次要责任:指某一方负有较小部分的事故责任。例如,后车追尾时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 无责任:指某一方对事故没有任何责任。例如,在绿灯下直行遭受逆向行驶的车辆追撞。

2. 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州市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这些标准用于确定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赔偿金额。

根据广州市交警部门发布的规定,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人身伤亡赔偿标准

广州市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赔偿标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根据伤害程度、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确定赔偿金额。

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广州市将人身伤亡赔偿标准划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个等级,并相应确定了每个等级的赔偿金额。

2.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广州市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产损失的种类和程度,对损失金额进行评估并确定赔偿金额。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包括修理费、索赔费、折旧费等各个方面,保障受损方在事故中可以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

2.3 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标准

广州市还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标准。这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直接与伤害程度和康复过程相关的费用。

广州市通过明确的赔偿标准,保障了受害人在事故中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减轻了受害人及其家庭的负担。

3. 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程序

广州市交警部门还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的申请和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以保障赔偿的公正和高效。

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3.1 报案和调查

事故双方及相关证人应第一时间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交警部门将根据事故现场勘察、证人证言等情况进行责任认定。

3.2 赔偿申请

受害人应向当地交警部门提交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工资单等。

3.3 赔偿评估

交警部门将对赔偿申请进行评估,并按照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确定赔偿金额。

3.4 赔偿支付

当赔偿金额被确定后,交警部门将通知事故责任方进行赔偿支付。责任方应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支付。

综上所述,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基础上,为受害人提供了及时的赔偿保障。同时,广州市加强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程序的监管,确保了交通事故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交通事故机动车左转弯影响非机动车?

交通事故机动车左转弯时影响非机动车这件事情,如果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同时左转相撞自动车负有全部责任。因为自动车首先要先礼让行人,机动车转弯行驶时一定要观察前后左右的行人和车辆,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转向。所以说以上这个问题答案就是机动车和非自动车同时左转相撞自动车负有全部责任。

六、交通事故中,电动踏板被要求做机动车鉴定,如果属于机动车,双方各占多少责任?

鉴定标准网上很好查,现在的电动车,尤其是那种踏板式的电摩,基本都超标。如果鉴定成机动车,对方怎么也能免掉一部分责任,毕竟如果算机动车,那肯定是没按规定车道行驶。

关键是还可能得处罚你,无证无牌,罚款得都够恶心的

个人建议提前找蜀黎,给点烟红包什么的,打听一下可能鉴定的结果,如果确实鉴定这块没办法,如果事故不大,还是提前和解的一拍两散的好。

七、什么是机动车报废标准?为什么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

什么是机动车报废标准?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指国家对机动车年限、排放、安全等方面设定的废弃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机动车在达到一定年限或发生重大故障时将被视为达到报废标准。

通常情况下,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有相应的报废标准。一般来说,乘用车的报废标准在10年左右,货车在15年左右。此外,机动车的报废标准还包括车辆排放的相关要求、车辆状况的安全检测等。

为什么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如果继续上道行驶,可能给驾乘人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潜在的危险。

一方面,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由于车龄过长或存在重大故障,其车辆性能和安全性可能大幅下降。例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悬挂系统等关键部件可能因长期使用而出现磨损、腐蚀或失效,导致行驶时操作不稳定、制动不灵等问题,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另一方面,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往往在尾气排放方面也无法符合现代环保要求。这些车辆可能使用旧技术、旧材料制造,没有配备先进的排放净化设备,导致尾气排放超标。如果这些车辆继续上道行驶,将会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如何处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报废处理:将机动车交由合法的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报废处理,确保车辆得到环保处理和合规报废证明。
  2. 注销登记:将机动车注销登记,不再在道路上行驶。
  3. 二次利用:如有条件和需求,可以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二次利用,例如进行改装、拆解、回收再制造等。

无论采取哪种处理方式,都应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机动车得到规范处理,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环境污染。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对机动车报废标准及相应的处理方式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八、什么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一

甲方: ,男,住址 ,驾驶证或身份证证号 ,准驾车型 ,联系电话:        

乙方: ,女,住址 ,驾驶证或身份证证号 ,准驾车型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驾驶皖A 号 牌轿车,经过 路由 向 行驶到 ,因为 违法行为,甲方车的 部位撞击乙方驾驶的皖B 号 牌轿车的 部位,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

上述事故,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造成 元的经济损失,甲乙由甲方承担 元,由乙方承担 元。

上述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二

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系         车辆驾驶员

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系被损害人

20         年         月         日,甲方         驾驶         号         牌轿车行驶至         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         发生碰撞,至受害人         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起交通事故经         市公安局         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         有限公司         分公司,该车在         保险公司         支公司投保了         (保险种类)。

最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合同范本最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合同范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的规定,在         市公安局         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元(小写         元)整。(可写明具体各项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乙方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决定如何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都同意相互配合;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其他时间)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小写         )元整;

五、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在向司法部门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甲方和甲方所在单位向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

六、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必要时候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九、本协议于甲、乙双方在         市公安局         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并由         市公安局         区交警大队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市公安局         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交警部门:_____________

多数情况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都是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签订的,双方在协议中必须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一旦签字盖章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到时候再反悔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你在现实中遇到交通事故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的话,可以通过律图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九、什么是机动车?摩托车为什么不算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分类为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汽车组和电动车等。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主责怎样理赔?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不得以非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为由要求免除或者减轻其赔偿责任。

因为交强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是一种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险形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法定的,其免责事由也只有一种,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不能免责。根据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事故责任,应分别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具体可以细分为:

一、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

此种情况下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1.2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如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没有责任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客观情况适当确定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在5%-20%范围内)。

2、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一方也无责任。

在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被保险人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并应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有人认为在非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和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只有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才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并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形,不符合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条件,仍应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2)关于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可以看出,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机动车的事故风险,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受害人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将使交强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大大降低,这对受害人是不公平的。

同时由于机动车一方没有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减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将使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机动车一方存在事故责任还要重,这对机动车一方也是显失公平的。

因此,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无事故责任的情况下,不应当减轻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和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

应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6万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责任的,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2、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均有责任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应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可参照下列比例标准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70%-90%的赔偿责任;

(2) 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0%-2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全责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20%的赔偿责任;E. 双方均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