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了还能起诉刑事吗?
一、民事判了还能起诉刑事吗?
能,在自诉案件中,有一类特殊情形,即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有四种情形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一般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件时,即使民事诉讼审判后,当检察院发现有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可以重新提起公诉。如果没有在公诉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因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个犯罪份子都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二、刑事判了民事是自己起诉吗?
刑事判了民事是自己起诉。在一些有受害人的案件中,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一般都会随刑事案一起件审理,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法官会根据被告人的赔偿态度在量刑上适当增减。
但是有一些案件中的原告,因为其他原因(比如伤害案件中的伤残等级评定需要较长时间)受害人没有及时提出民事赔偿。刑事案件判决后,受害人可以单独进行民事赔偿起诉。
三、起诉是民事还是刑事起诉?
通说观点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不能超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有一定争议,有些观点认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但是不管怎么样精神损失费都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内。
但是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是区别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本身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精神损失费也是没有的。 个人认为交通事故案件最好还是一并提起民事诉讼,一因为在此情况下民事赔偿部分也是被告人量刑的情节之一,有利于赔偿的执行。
另外如果死者家属同意刑事和解,双方协商同意的话,赔偿范围和金额是可以突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陪赔偿的限制的。
四、刑事附带民事是先判刑事还是先判民事?
按照规定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都是一道进行审理,但是都是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
五、可以先起诉民事再起诉刑事吗?
在诉讼活动中,只有刑事附带民事之诉,没有民事附带刑事之诉。所以,在民事起诉后,发现可以追究被告刑事责任的,一般是先撤销民事诉讼,再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服从先刑事诉讼,后民事诉讼的原则,法院会将民事诉讼中止,待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启动民事审理程序。
六、刑事附带民事以后,还能提起民事起诉吗?
应该是提起刑事诉讼并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首先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告诉才处理,至于是不是轻微刑事案件我不能确定,看这种情况应该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你报警处理,公安会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找律师咨询一下看看属不属于自诉的范畴,然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毕竟在网上你得到的帮助不是最直接的
七、侵权判缓刑是民事还是刑事?
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八、醉驾刑事和民事谁先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
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九、刑事附带民事与单独民事起诉有何区别?
民事起诉与刑事附带民事的区别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的归责原则不同。附带民事诉讼不适用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遭受的损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告人主观上必需是出于故意或过失,否则不应赔偿;
2、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反诉,而附带民事诉讼中,除刑事自诉案件中少数案件外,刑事诉讼被告人不能对附带民事原告人反诉;
3、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二者赔偿范围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明确规定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仅限于可以计算的物质损失,即直接经济损失。而普通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失,也包括非物质损失,即精神损失。
4、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在收取诉讼费的问题上有所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5、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审判组织的性质不同。附带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由民事审判庭审理。《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如果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一并附带处理。
6、附带民事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二者的诉讼时效不同。《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而普通民事案件因性质及主体的不同决定诉讼时效不同,若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原告人即丧失胜诉权。如在实践中,被告人杀人作案,司法机关立案后,被告人在逃十余年,归案后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仍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7、附带民事诉讼和普通民事诉讼中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根据《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对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可见,这与对普通民事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期限是不同的。
十、交通事故刑事和民事可以分开提起诉讼吗?
可以分开诉讼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以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而作为事故中的被害人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需要,选择采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损害赔偿;也可以单独地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
但是,如果被害人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赖要求赔偿的,根据规定应按标准交纳诉讼费用,而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赔偿,则可以免交诉讼费用。
所以,从减轻经济负担的角度考虑,建议被害人尽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处理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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