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有区别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有区别吗?
无区别,都按照都按照死亡标准赔付。
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又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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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处罚规则:
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按刑事责任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交通事故治疗结束出院后死亡怎么赔偿?(植物人)?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三、出车祸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有什么区别?
和几天死亡没什么关系,主要看事故责任和法医鉴定,如果司机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法医鉴定是因交通事故致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就不构成犯罪。
四、山东泰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多少?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这是基本的计算公式,由于不知道你基本的案情,所以我不能给你确切的答复,你有问题的话可以追问也可以在线咨询,联系方式在我的资料里或者空间里。
五、发生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传唤不归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在此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及以上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公安机关可对其采取拘传、刑事拘留,或经检察院批准对其逮捕;已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违反相关规定或经传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依法采取逮捕刑事强制措施;如果负事故同等及以下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经传唤拒不到案,公安机关可采取强制传唤;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被立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公安机关可将其立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跑不掉的,无论如何都要面对,与其逃避责任,不如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积极主动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争取量刑时法庭给予从轻。
六、交通事故伤疤有后续治疗吗?
答:交通事故伤疤有后续治疗吗,如果说出现的交通事故的话,你们双方和当事人都应该协商清楚,谁该负的责任,咱们交通事故伤疤的后续,也是需要负责的,一定要保证双方协商的,和睦!不管是出现什么样的情况,那么双方都应该协商好,然后交通事故后续的治疗费也要由这个当事人负责到底
七、交通事故死亡者子女可否有赔偿?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死亡赔偿项目简化为丧葬费和赔偿金两项。司法实践中,如果死者有被抚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仍按抚养年限计算,计入到死亡赔偿金。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仍然有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权利。
八、交通事故至一人死亡对方不起诉要负刑责吗?
回答之前,望家属节哀。
根据你的邀请,回答如下:
1:因此事故造成我方人员死亡,对方业已触犯了刑法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对方肇事人将会有刑事交通肇事罪的问题,要去处理。
若对方肇事人未能取得我方家属的谅解(谅解费),对方肇事人将需入狱服刑。
2:受害人系因这起事故死亡,家属可以向肇事人及其雇主索赔的项目包含了丧葬费,处理丧事的合理误工费,处理丧事的合理的交通费,生前的医疗费用,生前的误工费,生前的护理费用,生前的营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假设:受害人年龄为50岁,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为40000元,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3000元。受害人家属可要求的主要索赔项目:死亡赔偿金800000(40000×20=800000)+丧葬费18000(3000*6=18000)=818000元以上合计818000元 (尚未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处理丧事的合理误工费,处理丧事的合理交通费,生前的医疗费用,生前的误工费,生前的护理费用,生前的营养费。)
4:总损失金额扣除交强险可以赔偿的金额后,再以肇事双方责任比例计算肇事人应赔偿的金额。
5: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名字,与我讨论。
九、交通事故死亡和疾病死亡社保丧葬费有什么区别?
已经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的,社保局不再发给相关费用。况且死亡的并没有发给20个月的工资的规定。只有工伤死亡,才发给一次性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退休死亡,是没有的。
十、有4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是重大交通事故?
属于特大交通事故的,交通事故根据驾驶机动车违章情况划分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1,主要责任,因驾驶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伤的应负全部责任,驾驶证吊销二年2,同等责任是驾驶人双方都出现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应属于同等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3,次要责任人是对方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受伤或死亡的应负次要责任,驾驶证扣12分或者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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