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已服刑,还能减刑吗?
一、一审判决已服刑,还能减刑吗?
法律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规定如下 :
《监狱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三十条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一审判决法律程序
中国法律程序中的一审判决
随着中国法律系统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一审判决在法律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对案件当事人产生直接影响,也反映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成果。
一审判决的概述
一审判决是指在中国法律程序中,第一次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过程。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审查相关的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裁决。
一审判决的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并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一审判决的内容通常包括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适用的法律法规、判决结果和相应的救济措施等。
一审判决的重要性
一审判决对案件当事人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它直接决定了案件的胜负,对当事人的权益保护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一审判决还为后续的上诉和二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对于社会来说,一审判决也是法治建设的体现。一个公正、透明、合法的一审判决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和依赖,也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一审判决的法律程序
一审判决的法律程序是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进行的。在一审过程中,法院必须保证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听取相关证据和专家意见。
在法律程序中,一审判决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立案:当事人将案件提交给法院并被法院受理。
- 庭前准备:法院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或进行举证交换等准备工作。
- 庭审:法院依法召开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审查证据。
- 一审判决: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并宣布一审判决结果。
- 救济程序:对于不满意一审判决结果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一审判决的影响
一审判决对案件当事人的影响是直接而深远的。一审判决结果将决定案件的走向,涉及到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的分配。
一审判决还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一审判决作为正式的裁决结果,当事人必须遵守并执行判决。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等方式提出异议。
一审判决的争议
尽管一审判决在中国法律程序中具有重要地位,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
一审判决的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判决公正性:一些人认为一审判决仍然存在一些不公正或不合理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
- 判决质量:有人对一审判决的质量提出质疑,认为一些判决结果缺乏法理依据或逻辑。
- 审理效率:一审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有时会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
- 法官素质:一审判决还与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息息相关,一些人对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司法经验提出担忧。
结语
一审判决作为中国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对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尽管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但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一审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将不断提高,为实现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交通事故一审判决书上诉率?
除了一方全责的案件,那么其他当事人几乎所有都会选择上诉,超过50%。一般来讲,交通事故作为证据依据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没有被推翻,且一审法院判决的金额和标准没有算错,没有遗漏当事人,那么上诉改判的机率几乎为零,还白白浪费诉讼费及律师费。
四、一审判决就是综合判决吗?
答:对于刑事案件可以认为是综合判决,一个犯罪嫌疑人犯多种罪,最后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几年。
对于民事纠纷案件,一个案件一个案件进行审理,最后对这个案件做出判决,不叫综合判决,刑事案件多种罪查请后,最后决定执行刑期多少年,可以叫综合判决,刑事与民事有别。
五、终审已判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山木强奸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宋山木强奸罪成立,要入狱4年,赔偿被害人4205.87元。 宣判后,宋山木情绪十分激动,竟称判自己有罪是“全国男人的悲哀”。 法庭最终维持原判 此前在去年12月,罗湖法院对宋山木案作出一审判决,宋山木犯强奸罪,判处4年徒刑。其后,宋山木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仅凭刘某的陈述推定上诉人违背刘某意志,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宋山木违背被害人刘某意志,采用语言威胁及拍摄裸照等手段胁迫被害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法院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认定无需测谎 对于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宋山木要求对双方进行测谎这一诉求,终审法院最终判定现有证据已经充足,无需测谎。 法庭认为,本案现有的证据足以证实上诉人宋山木强奸被害人刘某的事实,现有的证据也并不能证实被害人试图通过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获取经济或工作上的好处。在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测谎测试。 雷人雷语 宋山木称—— 这是“全国男人的悲哀” 宣判后,宋山木情绪十分激动,他说必须要陈诉自己的意见,如果不让他说就把他带走,他就一头撞死在法庭。 宋山木在法庭上激动地表示,法院认定的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这是不对的,受害人和受害人男朋友之前进行串通,如果法院仅凭受害人陈述就定他有罪,“是全中国男人的悲哀。” 宋山木还表示,他对终审判决不服,他要申诉,要告到底。 终审判决回应三大焦点 焦点1 被害人刘某是否自愿与宋山木发生性关系? ●宋山木将刘某带至案发现场,是因为刘某决意辞职并明确拒绝宋山木的挽留,这一事实可以排除刘某想通过宋山木获取工作上好处的可能。 ●刘某案发后主动告诉其男友被宋山木性侵犯,并选择案发次日凌晨报警,可以排除刘某想从宋身上获取金钱好处的动机。 ●刘某案发时正值月经期内,除非有其认为比健康更重要的如深厚感情、利益或受到强迫,否则不可能自愿、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焦 点2 使其不敢反抗? 刘某陈述宋山木打电话叫人来和拍其裸照进行威胁,虽没有得到宋山木电话通话记录和宋山木照相机内容的印证,但可作出合理解释: 宋山木有否使用语言和拍摄裸照等行为威胁被害人打电话和拍裸照都是宋山木用来恐吓刘某的手段,只要使刘某内心产生恐惧就可以了,不必要求打电话确实发生和从照相机里查到裸照才能认定刘某陈述是真实的。 只要刘某的陈述符合常理,符合案件事实,虽未得到印证但有合理解释,同样可认定其真实并采用。 焦点3 没有马上报案及事后收到钱的事实,对认定刘某不自愿与宋发生性关系有否影响? ●刘某在案发后没有立即报案,而是打电话向其男朋友哭诉,对是否报案内心很矛盾,这完全符合其作为一名刚出校门涉世未深的年轻未婚女子的心态,公开个人隐私,对其名誉和今后的生活都将有重大影响,表现犹豫是正常的。 ●山木公司汇到其账上的5772元是其报案后的事情,其中部分是工资,多出部分可能是宋山木自认为给出的补偿,不能以此认定刘某当时是为了钱自愿和宋山木发生性关系。
六、一审已判决的诉讼请求还可以变更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七、赔偿标准 一审判决前
法律案件中的赔偿标准与一审判决前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赔偿标准及一审判决前程序是法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部分,涉及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都应了解相关规定,以便处理纠纷并维护自身权益。
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是指在法律规定下,对于损害所需进行的一定金额的赔偿。在民事案件中,赔偿标准是根据损害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一般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院在判决中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实际情况,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决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法院能够做出公正的赔偿判决。
一审判决前程序
一审判决前程序是指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中,首次审理时的程序流程,包括起诉、答辩、证据交换、庭审等环节。在这一程序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供诉讼材料、表达意见,同时需要尊重法庭的判决。
在一审判决前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诉求并要求法院给予公正裁决。同时,当事人也应当遵守法律程序,履行相应义务,确保程序的公正与公平性。
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赔偿标准和一审判决前程序的相关内容,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
甲、乙为两小区的业主,因小区共用区域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甲起诉乙侵权,并请求法院做出赔偿。法院在一审判决前程序中,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进行庭审。
总结
在法律案件中,了解赔偿标准和一审判决前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需要了解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遵守法律程序,以便获得公正的判决。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对赔偿标准及一审判决前程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以便在面对法律案件时能够更加从容地处理纠纷。
八、一审裁决和一审判决区别?
有以下区别:
第一、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第二、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在作出实体审理后才出现。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九、一审判决作出标准?
1.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所制作的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可分为:⑴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⑵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⑶第一审自诉刑事案件判决书。⑷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⑸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判决书。⑹第一审自诉、反诉并案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⑺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的刑事判决书。按照判决是否确定被告人有罪,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又可分为两大类:一审有罪判决书和一审无罪判决书。审判实践中,铜山法院一审判决书 用得最多的是有罪判决书,本节只介绍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
十、一审已经判决了,上诉过程中一审判决生效吗?
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判决书中写明了判决生效时间,所以,如果被告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就不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则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案件已经由法院进行执行了,则说明原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如果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则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具体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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